法硕考研刑法的知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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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进行法硕考研复习期间,需要把刑法的重点知识了解清楚。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刑法的参考资料,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刑法的知识重点

  法硕考研刑法抢劫罪要点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①侵犯客体:1)财产所有权2)他人人身权利。

②客观表现:对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立即将财物抢走。

暴力程度不必达到危及健康、生命;使被害人身体受强制,不能或不敢反抗即可。

③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即年满14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④犯罪主观: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⑤抢劫罪认定:

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应定为“抢劫罪”。

为复仇、其他目的,伤害、杀死被害人后乘机拿走其财物,实行盗窃罪与抢劫罪并罚。

抢劫行为完成后,出于灭口、其他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实行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并罚。

⑤抢劫罪、绑架罪区别:1)犯罪客体2)客观行为方式3)主体年龄要求4)犯罪目的。

⑥“准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完成一段时间后,在其他地方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行凶,实行“数罪并罚”。但若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无伤害意图,仍可以按原罪处罚。

⑦10年以上、无期、死刑 + 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

2)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法硕考研刑法盗窃罪要点

盗窃罪:“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多次窃取,或窃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①多次秘密窃取:1)1年内入户窃取2)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尊重个人财产)

②犯罪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③犯罪主观: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④可以定本罪: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⑤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16~18未成年人作案

全部退赃、退赔

主动投案

被胁迫参加盗窃,无分赃或分赃较少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④盗窃既遂、未遂标准:1)失控说2)控制说(无形财物)3)失控加控制说(一般财物)。

⑤盗窃罪认定:

盗窃设备重要部件数额较大,并造成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一罪从重”,不实行并罚。

若行为人盗窃时不知其中有枪支,则只定“盗窃罪”;若后又用所盗枪支犯罪,则实行“数罪并罚”。

以“调包”方式窃取他人财物的,以“盗窃罪”论处。

⑥可以判处“死刑”: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

以数额巨大钱财、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即使未盗得,也可构成“既遂”犯罪。

⑦把偷开的机动车作为犯罪交通工具使用,按“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若偷开机动车过程

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等,按交通肇事罪与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⑧刑罚:

可以判处“死刑”: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

无期徒刑:盗窃通讯设施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最高刑15年有期徒刑: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2)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法硕考研刑法抢夺和侵占罪要点

1.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

①侵犯对象:只能是动产。

②犯罪主观: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③携带凶器抢夺,不管行为人是否使用或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

2.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管物、遗忘物(非遗失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推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告诉”才处理。

①客观表现:将代管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拒不交出。

拒不退还、拒不交出: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有后,当财物所有人发现并要求其退还、交出时,仍不退还、交出。

②侵占对象:代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公共财产、私有财产。

③犯罪主观: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

④侵占罪、盗窃罪区别:1)犯罪故意产生时间2)犯罪对象3)客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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