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考《新刑事诉讼法》同步测试习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注重于平时多思考多做题,在题目中感受到知识的运用,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司考《新刑事诉讼法》同步测试习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同步测试习题一
甲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的。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请据此判断1-3题。
1.【中等难度】如果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则法院正确的处理是:
A.直接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B.转化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C.裁定中止审理
D.裁定终止审理
2.【真题难度】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对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B.如果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C.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还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
D.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甲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从转为普通程序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3.【真题难度】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受一审普通程序的哪些程序限制
A.送达期限
B.法庭调查
C.法庭辩论
D.判决宣告前,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侵占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不代表被害人的意志,而且本来就不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范围。所以,裁定终止审理是正确的做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D项。
【陷阱分析】本题结合简易程序考查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掌握了刑诉法第15条就能答对题目,相对简单。
2.【答案】C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A项错误。
该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故B项错误……
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以上两条确定C项正确。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与民事诉讼不同,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而非“立案次日起”计算。所以,D项错误。
3.【答案】 A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所以ABC三个选相当选。
【陷阱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和原刑诉法规定不一致之处。原刑诉法没有规定送达期限也不受一审普通程序的限制,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审判前,人民法院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通知可以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卷。而新刑诉法增加了这项内容。此为修改处的细节,很容易被忽视,这个题目做对不容易。
同步测试习题二
1.【简单】甲涉嫌抢劫罪依法被A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甲聘请律师乙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在乙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怀疑其帮助甲隐匿、伪造证据,并由相应的证据,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下列关于追究乙的刑事责任的程序,正确的是:
A.可以由A地公安机关侦查
B.应当由A地公安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侦查
C.辩护律师因涉嫌伪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
D.辩护律师因涉嫌伪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2.【简单】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如何进行救济?
A.有权向本机关控告
B.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
C.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D.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或申诉
3.请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用于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B.甲乙共同抢劫被抓获。甲供述说”乙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丙“此为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辩解
C.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电子数据
D.某诈骗案的QQ聊天记录记录了诈骗的过程,该QQ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参考答案:
1.【答案】BD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