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读书笔记作文汇总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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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读书笔记作文汇总九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经常会有朋友来信,让帮助推荐一些书。

我过去的确做过这方面的推荐,但每个人的知识结构不一样,需求差异很大,推荐好书其实很难。所以,我想谈一下自己的读书经历,与大家分享一下。

小时候读书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关键是找不到书——在偏僻的农村,能够接触到的书非常有限。我记得我买的第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中的一本,是我把家里的废铁废铜(有的其实还有用,并非真正的“废”)卖掉,用得到的零钱买的——那一年我7岁。那个时候读书基本上没有太多选择,能够遇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尽管如此,差不多到小学5年级的时候,四大古典名著都看过了,又陆陆续续读到一些世界名著。

当时阅读最多的是文学类书籍和杂志。有时候听说谁有一本好书,要跑很远去借,借书就需要在短时间归还,逼迫着争分夺秒地阅读。这也帮我培养起了快速阅读的习惯。我曾经在一个晚上读完了一本小说集,因为第二天天亮人家就要求还,而我绝对要认真维护这种信用。 我读书和写作受表哥的影响很大。他酷爱写作,立志成为作家——这也是当时很多人的理想,当时的人听到带着作家头衔的人,常常流露出仰慕之清,连年轻人找对象都在简历中注明“爱好文学”之类的。表哥那里是一个书籍交换站,很多人把书借给他,也从他那里借书,这大大方便了我的阅读。

书籍帮我打开了一个窗口,一个广阔的世界。我小时候对做农活之类的没有任何兴趣,经常在农忙时还手捧着书看,以至于大人常取笑我,说读书读傻了将来可能讨不来媳妇。 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莎士比亚戏剧、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等书,是我当时很喜欢的书。《约翰·克里斯多夫》让我感受到音乐世界的奇妙和震撼,它唤起我对音乐的热爱。莎士比亚戏剧中,美妙绝伦的语言,常常让我爱不释手,以至于能够大段大段的背诵里面的对白。

肖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对我的影响是深植于灵魂的。土地、民族、挣扎、苦难、悲怆、奋争、爱情、死亡??这些绝非几个关键词所能涵盖。它促使我阅读有关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那是更深的苦难??说起来有点荒诞,是《静静的顿河》而非那些空洞的说教,让我深切地爱这片土地,爱这个民族。有关这一点,我在《抄家事件——故乡记忆》第9节《静静的土地》中写过。

对于《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当时还不大懂,等后来再读的时候,爱不释手,在书上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感悟。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以至于书中的空间被我的评语占满。这样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典。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小船》第26个故事,第26个故事讲得是:有一天,一只豹子生病了,躺在家里的床上哎呀哎呀的直叫唤,豹子想:我不能出去捕猎了,得赶快想个办法,要不我就要饿死了。他象牙象牙,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豹子装出快要死的样子,对猴子说:“猴子,你快通知所有的动物,让他们一个一个来看看我,我就要死了。

第二天,鹿、兔子、山鸡等等好多动物都要看望豹子,乌龟因为住得远,走的又慢,所以落在了最后面。当他慢吞吞的爬到豹子家门口买乌龟发现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脚印,欧!原来豹的家里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我还是安安全全的回家去吧。

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凶残的动物永远都是凶残的,不能相信他们的表面。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在小学的六年里,我读过许多书。但令我最难忘的一本,还是英国作家希尔写的《天蓝色的彼岸》。《天蓝色的彼岸》讲述了小男孩哈里,因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堂。他在前往天蓝色的彼岸的路上,遇见了150多年前因发烧而去世的阿瑟。阿瑟为了寻找他的母亲,所以迟迟没有去往天蓝色的彼岸。哈里也想起了他的家人,非常地想念他们。于是,他在阿瑟的帮助下,来到了人间。他来到爸爸妈妈家里,向爸爸、妈妈和姐姐,依依不舍地告别。最后,他下定决心,离开了人间,慢慢消失在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关心别人,珍惜生命。让我们感悟了生命与死亡。它也告诉我们:不要等到失去了,再去后悔,因为一切已经无法改变了。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

而有的同学却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爬窗户、晚上放学不回家、自己打自己或是和父母赌气,去伤害自己……这些同学的做法是多么愚蠢,他们不在了,难道自己会高兴吗?况且,如果他们不幸去世了,那么,他们的父母将会是多么悲痛欲绝啊!哈里生前经常与姐姐雅丹亭吵架,但当他来到天堂后却格外想念姐姐,很想向姐姐道歉。我们还有生命,我们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也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宽容别人,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希望大家看了这本书,能更加珍惜生命,快乐地过每一天!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激流 曾经辉煌的高公馆也落得分家的下场。

“家” 在“家”中,我最同情的是觉新,最气不过的也是觉新。但我对觉新还有一丝敬仰:毕竟,他是这个中国社会新旧交替和转型时期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人物。他有自由恋爱青梅竹马的梅,又有旧社会强加给他的关心体贴他的瑞珏,他如何作选择?他处于“长房孙”的位置,被别人称为“承重老爷”,在这种身份下,他怎么反抗?他的家庭里头卫道的人太多了。为了孝道,他抛弃了化学,抛弃了梅,抛弃了珏。觉新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是,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幸福了呢?即使生活带来再重的负担,再大的伤害,人还是象蜗牛一样背着沉重的壳行走。

对于觉民,我倒没有太大印象,倒是他勇于与高老太爷抗婚,我对他还是比较看好的。

至于琴,在“家”她还是一个觉醒者。她的理智常被感情征服。她犹豫不决,连剪个辫子的决心都没有。她对自己的行为也说不清楚。所以对她也没什么看法。

在“家”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觉慧:他虽很激进,但终究幼稚,为了爱人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鸣凤的感受。因为觉慧,鸣凤多次被周氏训斥。而他口口声声要救鸣凤,最后还是他将鸣凤逼死了!要不是他在拼文章不理她,她投湖的可能性不是很小了么?鸣凤死后也没见他悲伤多久。觉慧给了鸣凤什么?帮助,同情,怜悯,他什么都没有给,他甚至不听她的哀诉就把她遣走了。而他在有进步思想的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的鼓动下竟放弃了鸣凤。最终促使他出走的是瑞珏的死,和老太爷的态度。只是他反抗的精神我认为很“开天辟地”。

相比之下,《家》的内容范围广,事件多,我认为是“激流”中最好的。

“春” 由于阅读的深入,我对很多人的态度改观了。

觉新已不在是我同情的对象,我对觉新充满了愤恨:惠死了,枚娶亲了。要是他和周氏,老太太极力反对,惠和枚也不一定不会幸福。然而,海臣和小儿子的死对他的打击也不小。只希望他能快点觉醒。

我对觉民的进一步认识使我看到了他的魅力。他和琴安慰淑英和淑贞,帮助淑英逃离高家,并不怕王氏和觉群的威胁,与陈姨太据理力争,使她们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一点好处。他很大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留在家里也能镇定自若。他并不象一些人说的,他的一切都由别人安排好了,他和琴的婚事;帮助淑英出走都是他设计的,因此,我并不同意一些人说的觉民是多余的人物。

琴在“春”成长得太快了,迅速担当起为高家女子排忧解难的重担。淑英和淑贞似乎已经离不开她了。她不再优柔寡断,对于亲人热情地神出援助之手;和觉民一起为刊物出谋划策;出演《夜未央》等。我对琴也改观了。

淑英一开始就是懦弱的形象,然而梅和惠的死震动了她,梅,惠这些她所爱的人一一离去,如果她不逃走,她们便是她的“榜样”。加上淑华的劝说,她终于和剑云一同去找觉慧了。正如一些人所言,淑英的出逃鼓舞了女孩子。而剑云,在他的一颗星飘走之后,及时挽救了淑英。剑云柔弱,怯懦,不反抗,不抱怨,不挣扎,没计划,没志愿。但当他仰慕的女子需要他时,他会不顾自己去帮助她。也因为如此,在送完淑后,剑云带笑地死去了。

在我看来,“春”的内容单调,叙述乏味,是三部曲中最糟糕的一部。但对与巴金而言,说不定这是影响他终生的小说─在这本书的影响下,他结识了萧姗。

“秋” 激流的最后篇章,也是悲哀的结局。

庆幸的是,觉新终于觉醒了。枚和淑贞的死,使他再没有可牺牲的亲人了。商业场的火,使他近乎陪尽了一切给克安,克定;惠托他照看的枚去了;小脚的淑贞也投井了。克安,克定甚至攻击周氏,瑞珏,使死者不得安宁,并要加害觉民,他终于受不住爆发了。想不到啊,一向温顺的觉新竟公然与克安等顶嘴,没有了欺负的对象,竟转向孩子觉英。觉明死了,张氏居孀。“家”已败,觉新也终于觉醒。

觉慧,他的出走是正确的。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意识到,如果觉慧没有出走,淑华就不能出逃。他结识的黄存仁等朋友,也的的确确帮上了他的忙。觉慧成为了革命党,也是必然。

在这里,我觉得配角觉英也值得提一下。在“家”,当他听瑞珏说抢菜她抢不过自己的哥哥弟弟们时,年仅十三岁的他将才端上来自己才尝了一片的烩鲍鱼片推给了瑞珏。而在“春”,他经常领着觉群和觉世在花园胡闹,欺负淑英,淑华和淑贞。在“秋”,他气得克明一病不起。最后,克明死了,家也分了,他也意识到,真正关爱自己的哥哥姐姐妹妹都死了,出走了。觉英也觉醒了,敢与克安,克定叫板。觉英的转变,与他整天的玩伴也有关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秋”似乎高于“春”:它类似于“家”,讲得多,细。

“感” 高家族衰落了。和《红楼梦》不同的是,它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尾。一群人觉醒了,一群人却永远地去了。被封建礼教毒害的梅,瑞珏只能留给人们无限的伤痛。

觉新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希望他能就此重新振作。

觉民,贯穿三部曲的激进分子,也定能与琴生活得幸福。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玛特廖娜,善良勤劳的苦命女人,用一生来诠释怎么做一个“正派的人”。

她是有房无家的人:嫁不了心爱的人,还被丈夫抛弃,六个孩子夭折,得不到养老金,没有亲朋帮助,只能撑着病体孤老。老太太的死就像是命运的捉弄,怕火车的人偏偏被火车死。死后还要被亲人们争房子——年久失修,破败邋遢的木屋而烦扰。对善良的老太太而言,这命运太不公了。可她仍默默地忍受着,保持着那颗最善良纯洁的心。收养瘸腿猫,帮别人干活不收钱,尽心照顾房客。。。。。。在那人性被扭曲的时期,老太太的言行显得那么傻气,却又那么珍贵。

那时的政治,宣扬的是一片欣欣向荣,人民团结友爱,劳动积极争先的社会主义大繁荣;而现实却是民不聊生,官员贪赃枉法,社会公共建设落后。。。。。。集体农庄也好,人民公社也罢,过度集权的政治,不过是用少数人的福利来掩盖虚假繁荣下的凋敝,迫使人性的扭曲。不顾环境恶化大量伐木售卖的村委主席却被授予“社会主义劳动英雄”称号;农庄不顾玛特廖娜的病情任意指挥她干活,却在她病重时将她除名;凶恶又盛气凌人却无真才实学的医生;部门冗杂办事效率低下的各种组织;冬天只有官员有煤而百姓只能偷煤。。。。。。共产平等的社会新等级更加明显,工农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却做不了自己生活的主人。亲情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虚情假意也不过是为了得到好处。这样的社会太现实,太冷漠。

为什么要叫《玛特廖娜的家》?她的家在哪?像她这样正派的人,在哪里又有谁能给她家的温暖?恐怕只有像她一样正直的作者——十年辗转才得以回国,历经千辛才求到工作的有良知的人,和她在河边的破木屋,在污浊、衰败的村庄旁,惺惺相惜地活在充满不公和冷漠的社会,这就是作者说的“注定要住在这”的原因吧。

作者最后说:“要做正派的人”。政治的强压出不了永存,唯有正直,心存良知,才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生生不息的希望。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最近,我读了《小白的选择》这本书。写得很精彩,把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得到了很深的感悟。

这本书是以笑猫为第一人称,用日记形式写的一个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小白的狗,为寻找一户好从家安身,经历了暂住阿贝哥家、拯救心肝儿、遇上神秘女人等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阿贝哥在众多影迷面前,是一个善良、潇洒、爱妻子的完美化身,而在家里,他嗜酒如命、凶暴残忍,甚至过分要求脸部烧伤的阿贝嫂蒙上黑纱?我觉得:他是在金钱、地位等的诱惑下,才干出那样令人厌恶的事情。而那位神秘女人与他相比,却是如此善良可爱、拥有童心。是因为她不求名利,只想获得一个真正的、快乐的生活。我也好想和她一样,过上那样幸福、自在的生活。

我的一位邻居虽说不是明星,但也和阿贝哥一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说话从不算数。我觉得这样不好,他的“好”是虚伪的,是假的。要是人人都是象那位神秘女人一样,那这个世界一定是一个没有犯罪、没有硝烟、充满幸福的美好世界,那该多好呀!

通过这本书,我深深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要真实的、内在的美。而不必追求虚伪的“美”。只有真“美”,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内蒙古包头4年1班四年级:张兆中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这本书是花两天看的,429页,我一字不落哗哗都看了,阅读时,我坐在靠阳台的小板凳上,一只傻海鸥蹲在离我不远处,黑松鼠跑来跑去觅食,有时也在离地不太高的电线上奔走,猛一看就象凸起的无线小电波,乌鸦在远处不停地呱呱叫,天上大朵的白云疾飞,云层深处有架小飞机。注意到这些,是因为长时间一动不动地阅读让我实在很累,双眼疼痛不行的时候我就向外看,休息一下,再接着读,感觉自己是块大海绵,不断地吸收吸收。书的作者是《纽约时报》的托马斯。弗里德曼,译者是中国社会研究院的何帆,他在结尾处写了只有三页的译后记,但字字在理,一看就是牛人,我真希望他有自己的博客。

这本书好看之处在于商业八卦多,跨国公司例子多,说中国的好话多,三次普利策奖的获得者、新闻人,说故事当然生动锐利,而且他采访的人物不是代表微软就是来自IBM,说话都是掷地有声的,当然也有小人物,基本都是语不惊人死不休那种类型,读者自然地被他牵着走,在全世界范围里跑,看着这个世界是怎么在美国人的睡梦中变平坦的,但是它真的变平坦了吗?

何帆的译后记“世界仍然是崎岖不平的”说到了技术的进步可以让历史的演变呈指数型增长,但是制度在短时间是难以变动的,思想和信仰的力量才是不可低估的,中国和印度的城乡差异和美国差距还是很大的,意识形态的对立,霸权国家的干预,殖民主义和民族主义遗留的历史问题,石油资源的争夺才是问题所在,但是在热情洋溢的托马斯的笔下都不见了。所以,这才是这本“所有的MBA都在读”的书的有趣之处,一本浩浩荡荡地宣传是21世纪简史的老美巨作,天真热情地认为美国就是站在世界之颠为全世界送贸易,送福音,送科技,送工作,而一点也看不到自己给别国带来的冲击和动荡。他们永远觉得自己是家长,“根深蒂固的西方人的傲慢和偏见跃然纸上”。

当然,这本书是本牛书,作者的洞察力和总结力强悍,有系统地把一个联系的世界归纳出来。更吸引我的是,这变平的近二十年,就是我长智慧的二十年,我从头到尾地感受到了。从觉得学电脑是如此的抽象奇怪,什么1啊0啊转换,什么DOS命令,到现在小鼠标控制就可以了,从贴着邮票的书信到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从带着锁的日记到无时无刻的博客分享和GOOGLE搜索,变化是日日的。更幸运的是,我们知道以前的日子是怎么样的,现在得到的是什么,中间经过的是什么,失去的是什么。就好像我总记得趴在爸爸背上看到的.星星是那么那么的亮,而现在的孩子能够看到的更多是大都市的灯光一样,我们这一代,就是记录这转变的一本会计帐。作者说碾平世界的十大动力是柏林墙的倒塌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建立,是互联时代的到来:Web的出现和网景的上市,是工作流软件:让你我的应用软件相互对话,是上传驾驭社区的力量(免费软件,博客,维基百科),是外包(印度例子),是离岸经营(中国例子),是供应链(沃尔玛),是内包(UPS),是提供信息的GOOGLE,雅虎和MSN服务,是数字的移动的个人的虚拟的内固醇(手机,手提电脑,无线网络,网络电话),这样的世界将越来越没有垂直领导,命令和控制减少了,一个合作和联系的水平世界出现了。作为网络时代的受益者,我的个人世界无可置疑地变平了。

世界变平了,美国怎么办?一本书的好看,当然不是在于作者总结历史的才能,更在于作者看问题的水平。托马斯相信科技,相信自由贸易,更相信美国人的创造力。他认为美国人的财富在于相对灵活,放松管制的自由市场经济,如大学体系,实验室;在于拥有全球监管最严格,效率最高的资本市场;在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于有世界最大的国内消费市场。更重要的一点是“诚信”,这是美国成功经验中所有成分的产物。说实话,看到这里,我不再为书中赞美的中国崛起而沾沾自喜了,老美的这些财富在我们当前的仓库里目前还是少得可怜,而且这些东西我们必须自己培养,越早拥有就越往上走了。

说到公司如何应对平坦化,托马斯说到七大规则,主要还是从自由贸易角度出发的,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做最好的自己。

规则一:当世界变得平坦,并且你也感到这种压力时,你应该挖掘自己的潜力迎接挑战,而不是修建各种保护墙。

规则二:小企业应该有大手笔……小公司要想在平坦的世界里发展,必须学会采取大手笔。而要想如此,小公司就必须迅速利用所有促进合作的新工具,使自己扩展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范围更宽,程度更深。

规则三:大公司应该学会做小卖部……在平坦的世界里,大公司获得发展的一个经验就是学会该放手的时就放手。要想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向你的顾客和雇员提供自助式服务,不必大包大揽。

规则四:最好的公司是最善于合作的公司。理由很简单:下一阶段的价值创造,无论是在科技,生物,纳米技术,半导体,市场还是制造业领域,都将是十分复杂的,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或部门可以独自胜任。

规则五:在平坦的世界里,最好的公司在市场上立足的法宝就是经常做X光透视,并让客户知道其检查结果。

规则六:好的公司转移业务是为了成长壮大,而不是萎缩。他们通过转移业务可以加快改革的进度,降低改革的成本,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以及雇用更多不同专长的人,而不是要通过解雇人员节省成本。

规则七:把工作向海外转移不只是阿诺德的叛逃,也是理想主义者的选择。

过两天来回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沃尔玛的神奇的供应链(成本借助科技实现的压缩),我以前一直想不通美国有那么多大超市,为什么就沃尔玛能搞得最大?而不是别人,看了他的分析,才明白了。还有托马斯说中国领导人理解能力强,很好沟通,因为他们都是学理科出生,而美国的政客多是律师,他们擅长的是玩弄辞令搞派别而很难看到问题的症结。哎,学了一年的MPA,感觉老美的政治真是做买卖,更多的是利益的交换和磨洋工,这在中国行不通。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这个暑假,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我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很生动,让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在他上六年级发生的事情。书里面的每一章都主要介绍的是一个人物以及发生在他的朋友身上的一些事情。他们都在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们每个人都有着高尚的品质。到了六年级结束的时候,桑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学,,桑桑的父亲桑乔被派到外地学校当校长,桑乔以及桑桑一家要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桑桑有着高尚的品质:乐于助人、有同情心。有一次,秃鹤带了一顶的帽子,向操场走来。大家的目光全被转到秃鹤那边去了,桑桑十分气愤,便搞了一个恶作剧,让秃鹤找不到他的帽子,秃鹤便告到桑桑家去了,桑桑后来也向秃鹤道歉了。

这本书都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道理,我们应该省吃俭用,不要浪费,要想想看,这份钱是家长辛苦赚来的。

桑桑亲眼目睹了这一个又一个的动人的故事。这六年,是桑桑接受教育的六年。我相信,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就有许多这样的人,例如:老师、父母、同学,当然还有陌生人,在他们身上也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应该留心观察身边的这些人,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我懂了为别人付出是会受大家的尊重的,帮助别人。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学习完朱自清写得文章<匆匆>后,我便体会到我们的日子如泼出去的水,没法再捞回来,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匆匆读后感300字。

课文里有许多句子让我印象深刻,如: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们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在不知不觉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如果有谁浪费了时间,那就等于浪费了一部分生命。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秒,他也会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一年的光阴,他也会过得很空虚。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如果想要自己的时间多,就得充分地利用时间,把时间挤出来,不就ok了么。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浪费时间的人们,快醒醒吧,不然,时间将在你们身边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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