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合同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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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租赁合同集合八篇

租赁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核载39人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作为甲方村民至上江小学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要求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带,以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接送服务。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并协商好相关费用之后,方能调动车辆,乙方协助操作。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为租赁车辆配备具有驾驶执照和良好驾驶经验的司机,司机为乙方员工,乙方对其司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班车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

4、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班车,否则,停班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1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及司机的薪金、

保险、福利等费用。

6、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村民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交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8、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三、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逢星期一—星期五。1、06:30—07:30、1,接送时间可按季节变化和学校要求作适当调动;

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

3、接送趟次:共 趟次/天。

4、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甲方书面确认,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更换接送站点,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协商。

5、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600元/天;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如需用车均按600元/天结算(按接送线路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2趟次/天)。

2、合同期内,第二学期起,每学期将根据燃油价格的变化调整租车费用(以目前柴油6.13元/升、600元/天为基准),相应每车每日租车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租车费用=600元/天+油价调整差价*该车每日运行120公里(以百公里为单位)*30升/百公里

3、结算周期从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止,每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在每月用车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所有用车费用,双方确认之后由乙方在每月10日之前开具正式的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20日之内必须付清所有用车费用。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1个月(30日)未付清相关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结算银行为: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五、租赁期限:

从 XX 年 2 月 22 日至XX年 2 月 21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10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两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日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4、相关负责人: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2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轿车租赁合同书。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合同范本《轿车租赁合同书》。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承诺自觉遵守。此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威捷康”品牌授权给乙方经营的方式,与乙方合作;乙方负责“威捷康”品牌 的设计、生产、销售等一切工作,并承担其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甲方收取乙方销售回款的6%作为品牌授权租赁费。

二:包材采购

(1)包材及供应商的选定和包材的价格,由乙方决定。

(2)包材货款由乙方支付,相关供应商与甲方不发生货款关系。

需要现金支付款项的供应商,货款由乙方给付;有结算帐期的供应商,由乙方签订与供应商的合作合同。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出面为乙方担保,但担保期内所担保的包材和产生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能及时兑现对供应商的货款承诺,甲方有权处理相关的包材和成品,直至能兑现到甲方所担保的金额。

三:包材(半成品)和成品管理

(1)原则上甲方并不提供包材和成品库存管理。

(2)如乙方需要甲方做包材、成品管理、发货管理以及市内的物流配送,需提供销售回 款额的2%作为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承诺如有大量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四:产品加工生产

(1)产品加工和灌装单位由乙方决定

(2)涉及到产品成本(非包材部分)和灌装所产生的费用价格由乙方决定,乙方对上述 费用付全部责任。

五:销售管理和责任

(1)产品价格和销售政策由乙方确定。

(2)乙方聘用相关的人员,以及市场所发生的一切推广费由乙方支付。

(3)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赠品、物料、长途运费、客情、退货损失、费用核报、税票等 由乙方支付。

(4)销售过程中因为产品的任何原因或者销售过程处理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市场罚款由 乙方支付。

(5)销售回款进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六:货款结算和授权租赁费结算

(1)双方的货款对账结算在每月5号,即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乙方销售所到的货款。

(2)甲方授权费得结算在每月5日,即每月5日前乙方按单结清甲方的授权租赁费。 七:其他补充

1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对客户进行有政策支持时(比如特价,买送,铺底),当此甲方 收取的租赁费是当此回款金额的5%。

2 如乙方经营不良,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收回“威捷康”品牌的经营权,如双方合作 满意,在授权期结束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签授权。

3 在授权期间内,如甲方收回“威捷康”品牌经营权,需支付给乙方当年月平均回款2 倍金额的推广补偿金,乙方停止经营该品牌;授权结束后,如乙方需从甲方转让“威捷康”品牌的所有权,需支付当年月平均销售回款2倍的金额,“威捷康“品牌归乙方所有。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广州市白云区远洋化妆品厂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 篇4

签订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租赁设备合同范本。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______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_____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自始租日起,每30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五日付下月租金),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乙方负担,退场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一个月进退场费全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租赁设备合同范本》。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

3、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在________元以下的由乙(转载自本站,请保留此标记。)方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__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所付费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由甲方负担的部分从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易损件如叶片、链条、铰笼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

5、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甲方机手应每日严格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交乙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设备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阳光环球绿植租摆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并认真履行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摆放花卉的协作事项:

1、租摆花卉与绿色与观叶植物品种、规格、数量经甲方确定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送到现场布置完好。

2、根据甲方的要求或植物生长状况,在不违背约定时的花卉品种、规格、数量的原则下,乙方负责对所出租花卉进行调换。

3、乙方负责所出租花卉的养护(如定期浇水,擦洗,病虫害防治等)以及花卉运输、摆放等工作,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乙方车辆人员通行方便等。

4、临时用花按双方约定价格核算。

5、如花卉摆放数量在100盆以上的,每月底双方人员共同盘点,根据实际数量结算花卉款(每月摆放量应不少于约定时的花卉数量)。

6、因甲方原因造成花卉损坏、遗失的,甲方应照价赔偿花卉损失的金额;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花卉损失的,责任自负。

7、花卉清单附后。

  二、租摆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限 年。花卉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如需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金的计算:

每盆花卉每日 元,共计 盆,每月租金为 元。

  四、付款和结算方式:

乙方将花卉送达现场,布置完好,甲方应支付乙方花卉押金 元,并支付乙方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逐月支付乙方租金 元。

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即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 篇6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数量、租价

第二条:租赁期限

1、预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实际起算日期以承租人收到全部租赁物并实际使用的第二日起计算;实际止算日期以承租人通知退

租日期为准;如止算日期顺延,需继续租用,承租人应于预计止算时间前通知出租人。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时间

1、租金依据实际使用的租赁物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进行计算。

2支付时间:

3、租金支付前,出租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有效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地点、验收

出租人应于承租人通知租赁日期前 天将租赁物送至施工现场,按承租方指定的卸货地点码放整齐,并由出租人承担运费、搬运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以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清点和初步验收租赁物,并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对不合格的租赁物承租人有权拒收,出租人应及时更换,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在承租人使用后,如发现租赁物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出租人应在 日内予以妥善解决,并由出租人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否则承租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出租人不能按承租人通知日期将租赁物运至承租人指定的地点,租赁期限可相应顺延,同时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出租人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租赁物退还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承租人于退租前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到通知后的 日内与承租人共同在施工现场或仓库清点、验收租赁物,并由双方签认收到的`租赁物清单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如出租人对回收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应在实际租赁期限截止后 日内把租赁物自行清理出场,承租人可以自行清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出租人未能及时清理,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赔偿(损坏、赔偿价格表附后)。 第七条:出租方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合同相关规定外,承租方或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对因政策、政府行为等特殊情况和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期间和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不支付在此期间租赁费。

2、出租方的业务员在履行合同时必须提交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出租方如更换业务员,应及时通知承租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问题由出租方自行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为体现双方合作的诚意及加强巩固双方合作关系,双方相互承诺,合同债权不转让给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都属无效债权、债务转让。

4、出租方必须无条件保证满足承租方项目工程的使用,在履行过程中,如经承租方连续2次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仍不能及时供应、更换时,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5、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应符合国家、本合同履行地省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在建委等部门的备案资料。如因租赁物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有出租方承担。

6、各种租赁物的进退场由承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出租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租赁合同 篇7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转租权的位于 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的事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立约签署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房屋的地址:,租赁面积_亩地。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仅限于、用途,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且租赁房屋不得非法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个月,从_ 年 月 _日起至 年 月__日届满。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其他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费用:

1.1 本合同所述租赁费用仅包括租金及物业费;月租金为:¥ 元/月;

1.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乙方于每次租金

到期前的自然月内15日支付下一租赁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赁费用。

2 首期租赁费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首期租赁费用给甲方,即:人民币 元。首期租赁费用的计算期为_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_日。 3 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 天装修免租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押金: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相当于 个月租赁费用的押金,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押金。押金总额为人民币 ¥ 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以及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押金不足以抵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押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押金补足到上述(4.1)款约定的数额。在承租期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向甲方主张或擅自以押金折抵乙方应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退回押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定他项权利。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当在乙方归还甲方租赁房屋十四个工作日后将押金(不包括利息)本金退还给乙方。

5 税费、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有关租赁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帐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帐户,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7 其他费用:

7.1 乙方承担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占线费、电话费、空调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物业相关部门。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与接收

1 甲方已经对租赁房屋及其周边环境对乙方进行了解释,乙方已经对租赁房屋的现状有了充分的了解。乙方同意按照房屋的现状来接收房屋,并对房屋状况无权再提出异议。

2 甲方应于 20xx 年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附件二)。但乙方在没有全额支付首期租赁费用和押金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拒绝接收房屋。乙方拒绝接收房屋的,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乙方即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日拒绝接受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从约定房屋交付日至合同解除日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不退还押金。

第六条 承诺与权利

(一) 甲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甲方承诺依法有权出租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对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等相关人员不在此限。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甲方享有对租赁房屋、设备、系统的检查权。 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但甲方应事先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可以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甲方保留在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起,对租赁房屋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单位拆卸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押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赁费用。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6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前提下,可随时进入乙方租赁房屋视察。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转租,甲方与房屋出租方的租赁合同解除,本合同随之解除,甲方不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第4.4的约定返还押金。

2.2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或了解乙方违约而接受乙方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均不构成甲方的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清理时间。

(二) 乙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及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负责租赁房屋内自用的电费、水费、通讯费、电话费、物业费及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公共费用。当国家标准变化时,按照变化后的国家标准计算。

2、装修:

2.1合同期内,乙方如进行装修,应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的同意不代表甲方要为乙方装修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2 乙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押金直接交付标的物所属物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3 乙方雇用的装修队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所有装修规格,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

2.4 因装修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装修后的消防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乙方装修或增设附加设备等如发生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内甲方提供的装置/系统/设备,避免受到人为破坏,并负责其日常维修、维护。

租赁房屋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房屋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7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房屋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应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租赁房屋修复至完好状态并赔偿损失。负责向有声望的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 更改租赁房屋内的设备、间隔。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产生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可能属滋扰的噪音、行为或事件。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危害的活动,亦不能作出任何会损害甲方之形象的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经营增项。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内经营业务前,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商业牌照、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由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届满后,或不论出现何种情况,发生乙方应予交还租赁房屋的情况,乙方必须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甲方。乙方应保证交还的租赁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承租单位内全部未处理物品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处理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以押金冲抵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2.8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房屋,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续租的租赁房屋地点、面积不变,乙方的押金直接转为下一承租期的押金。如押金不足,乙方应予补足。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所租单位,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所租单位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所租单位。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腾空并搬离租赁房屋,同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全部钥匙。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搬离租赁房屋,则应每日按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00%支付使用费。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履行国家规定的承租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如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期共____个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条)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 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 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 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 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 余租金(如有)返还,违约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 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 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 见证方苏州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协助双方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方苏州我爱我家房 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见证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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