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合同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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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租赁合同合集6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村xx组五山边山坡地面积约10亩左右龙眼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期限:自20xx年7月11日起至年月 日止。

2、租金标准:此龙眼地块(约10亩左右)年租金合计人民币伍仟元整,租金每年一付,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甲方园内果树,如需对园内地块做适当改造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乙方未经许可造成甲方果树损失则应照价赔偿;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地块出租第三方,如遇政府征用,甲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乙方提前做好搬迁准备,甲方不承担因政府征用对乙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二OXX年七月十日

租赁合同 篇2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租赁物品) 乙方出租给甲方的租赁物为 ,数量为

第二条 (租金)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租金 元。

第三条(租赁时间) 租赁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以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之日租赁开始日,以甲方向乙方交回移交租赁物之日为租赁结束日。

第四条 (保证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为 ,保证金可用来充抵甲方对乙方应付的债务。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

(1)在甲方接签订合同时若未向乙方提出租赁物性能缺陷等关于租赁物质量或使用能力的异议,则视为乙方向甲方交付完毕具备正常质量和性能的物品。

(2)乙方向甲方移交租赁物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对该租赁物使用的注意事项,该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同时视为乙方书面形式告知的事项。

第六条(租赁物使用)

(1)租赁物使用说明书上注明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为双方约定使用范围,甲方只能在租赁物使用说明书注明使用范围内使用该租赁物,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2)甲方只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无权向第三者转让,转租租赁物,并不享有使用租赁物抵押、转让、担保及其他一切权利。甲方未按本约定行使使用权以外的权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担赔偿损失义务。

第七条(租赁物保管)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由甲方承担维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支付维修期间的租赁物租金与违约金。如造成租赁物灭失或维修不能的,甲方应按照乙方购买该租赁物时价格赔偿。

第八条

甲方不得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甲方违反上述约定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租赁物返还)

(1) 当租赁期届满时,甲方应负责将租赁物运送到乙方住所( ) 返还。租赁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当按时返还租赁物,延期返还的,须向乙方支付拖欠天数的租金。

(3) 甲方返还的租赁物必须保持原状,即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违反上诉约定,除不可归于甲方的事由,视为甲方保管不善。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解约行为)

(1)甲乙任意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规定的,均视为违约,合同另一方可以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的 ‰。

(2)甲乙任意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 .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除法定免责条款外,发生下列事由的,乙方免责。

(1) 乙方对甲方尽告知注意事项义务的,甲方自身未尽注意义务造成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2) 甲方知道或当知租赁物出现故障或问题,并不及时(除法定可中止时效事由,未在当天内为不及时)通知乙方要求维修更换的,发生对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3) 甲方未交付租金,乙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其后的维修义务。该期间因租赁物故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免责。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约定争议解决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解决地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法律风险提示:(给你自己看的,不需要打印)

1、玩具需要消毒,如果发生吃进去玩具上的异物或者玩具里有毒有害物质,导致人家孩子生病,这很麻烦的。

2、租赁最好别租给你很熟悉的朋友或者同事,如果一旦发生问题,很难解决,合同有时候真的是一纸空文,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你的请求。

3、租金和保证金还有违约金你自己仔细考虑计算好写上,数字一律写大写,如:壹贰叁肆等,在括号内写上阿拉伯数字。

4、如果是那种小气的人,还是最好不要租了。

5、还有孩子是那种经常摔东西的,最好别租了,玩具弄坏是难免的。还有别指望人家不给第三人玩,比如亲戚家的孩子和小区邻居的孩子。

6、还有如果是真正的名牌货,如费雪什么的,小心人家还给你的时候是高仿或者假货。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____ 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以盘点交接书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就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出租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甲方浴池房屋位于 ,甲方把该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固定用品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面积: 平方米(附本房屋平面图,此图是本合同的附件);房屋内全部设备、管路、线路,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甲方从 20xx年 月 日起,将 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终止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

一次性付清。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人民币给付甲方池。乙方所交租金的确认,以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浴池设备正常使用无损坏的前提下,予以退还。 2乙方向甲方交付水电费押金 元,合同到期在双方查实无欠费后,予以返还。

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相关的物业费、卫生费取暖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租赁物用途

1、甲方不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饰物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对浴池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益改造、维修维护,但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要保持改造、维修维护原样,权属归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办理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国家机关安全方面有规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都要依照规定采取足以防止他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牌等。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事务完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均要依法自主经营。为了经营的需要,对从甲方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设备、各种管路等,均由乙方负责检查、检验、维修、维护,费用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没有检查、检验、维修、维护租赁物而使用租赁物,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偿还。

6、乙方防火、防盗、防洪、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设施和工作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租赁物发生损毁时,要按价赔偿。甲方没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者更新以达到乙方使用目的的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的移交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租赁物,双方如有纠纷另行解决。乙方迟延交还租赁物一日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事由出现,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情形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经双方书面确认。 3如遇政策性房屋拆迁,甲方退换未到期部分的房屋租金和设备折旧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将承租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作为与他人交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甲方利益的;

(3)乙方承租期间,不按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认真负责,发生三次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本合同违约金为10.000.00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东方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合法租赁权的商铺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场所所在地点、面积、公共设施、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广场步行街二楼(中心广场演艺厅下面)大厅(图纸编号为H06,H07),房屋为框架结构。(具体范围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图纸中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2.按建筑面积计算(由步行街一楼到二楼的两部电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赁面积内),双方经过实测,扣除由一楼到三楼以上已被在二楼封死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楼梯通道,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所提供图纸上标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其它为中心广场商户提供的公共设施均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和设施,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顺利地使用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

4.乙方向甲方租赁上述物业用于经营商业项目,(初步暂定为经营电脑市场,具体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优惠期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给乙方使用后开始给予乙方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租期从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共计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赁区域的外墙玻璃、中央空调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应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毕并验收后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交给乙方进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为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的开始日(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的交接签字日期为准)。

3.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内乙方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

5.甲方最迟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三条: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柒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至本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保证金无条件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本合同租赁关系的顺利实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赁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场所,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提供该租赁场所或不能把该场所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给乙方,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的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2.租金的交付采取按月交纳的方式,自计租期开始的十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作为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须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当月租金。

第五条:双方就工程问题和附属设施的约定。

1.乙方二次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干预,费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结构,要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权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装修根据自已经营的需要进行修改,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3.乙方使用期间,甲方无权再使用该租赁场所(包括在该场所进行一些基本装修,通讯电缆安装等),也无权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该租赁场所。

4.电力系统: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电及电度表到乙方租赁场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负责安装租赁场所内的线路、照明灯具、通讯、宽带、有线电视以及各相关电缆管道的铺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商铺内安装卡式计费电表,则必须等到乙方把商铺做完工以后才能安装。

5.供水系统:甲方负责一户水表报装并安装到乙方租赁场所并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场所内的安装及相关费用。

6.消防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消防系统的工程安装及申报和办理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消防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延长乙方相应延迟时间的免租金优惠期和租期。

7.电梯系统:甲方在乙方租赁场所的中间已经安装了两部电扶梯,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营业时间内的正常使用,同时必须保证由步行街首层到乙方租赁区所在的楼层的货梯能够正常使用。

8.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及验收,并保证乙方所设计的每一个商铺都有出风口,该空调系统的主机部分必须有两部以上的主机组成,该中央空调系统必须有独立的电表。

9.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的玻璃外墙的安装,混凝土外墙装饰涂料的涂刷,内墙的粉刷。

10.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地砖的铺设,商铺的建造,室内线缆、灯具、装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证广场及各个通道、出入口、公共厕所等作为本合同约定出租物业部分的公共附属设施,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和乙方铺面的商户共同免费顺利使用。

12.甲方保证在本出租物业附属的停车场中提供十个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设施部分的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归属,租赁物在租期内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14.工程设施的维修、维护按照谁拥有产权谁维修、维护的原则确定维修、维护的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标准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玻璃外墙、中央空调系统、消防、水电等的安装及内外墙的粉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2.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结束后,乙方必须把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其它附属设施施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条:物业管理及其费用的交纳

(单独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第八条:广告位的使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对租赁场所的使用权,有权在租赁场地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以租赁场所的地址注册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自营、联营、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

4.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使用自已的商号、名称。

5.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乙方有权决定经营范围内的业态形式,动作方式等。

6.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规划、布局、装修和改造,并在租赁场地内建构商铺、办公室,甲方应积极协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7.乙方有权为乙方的商户独立选择通讯、数据、视频等服务运营商,甲方不得干涉,并且乙方选择相关运营商后,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为相关运营商提供线路铺设管道或铺设线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属于整体独立营运方式运作,故乙方有权不参与甲方对外的统一策划及广告推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合同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满而没续约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15日内搬迁。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场所及附属物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甲方同意,但应通知甲方,并保证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4.承担乙方出租商铺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商铺的产权。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场所如因工程结构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应进行及时维修。

4.甲方保证本租赁场所所在的中心广场所有商铺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单位直接向外租赁的商铺及房间(包括甲方自有产权和从其他业主手中返租回来的商铺和房间)不得经营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5.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及附属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并保证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6. 办理《出租房屋许可证》,并为乙方提供办理《市场登记许可证》所需要的甲方的相关证牌。

7. 承担甲方把出租物租赁给乙方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8. 周日和周末以及节假日甲方在中心广场要为乙方免费提供促销场地。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除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宣传、经营损失和室内装修的损失(扣除折旧),并赔偿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2.乙方承诺如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设施,并赔偿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3.乙方未按时缴付租金的,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滞付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的,则视为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条第2项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约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房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搬走所有属于乙方的商品、活动货架、设备等,并且在合同终止起拾五日内搬走。

3.合同约定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补充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护。

附件一:标明本合同租赁区域的工程平面图(租赁区域用红线圈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附件二:标明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的工程平面图(广告位用红线标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x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就乙方向甲方出租核载39人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作为甲方村民至上江小学接送的专用车辆,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标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要求的空调大客车或公交车,要求一人一座位,每座位有安全带,以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接送服务。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租车费用给乙方。

2、甲方应指定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临时停放,方便上落。

3、任何时候不能要求乙方从事违反《交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接送时间段或班次,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会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并协商好相关费用之后,方能调动车辆,乙方协助操作。

5、甲方不因租赁车辆而需承担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乙方责任:

1、保证本专线运行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关政策方面由乙方承担解释责任。

2、保证为租赁车辆配备具有驾驶执照和良好驾驶经验的司机,司机为乙方员工,乙方对其司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保证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同时,根据双方确定的运行方案,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准点,如无特殊原因,班车不得迟到、早退,如迟到、早退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

4、乙方不得在甲方用车期间无故停开班车,否则,停班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100元(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5、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季检、年审、轮胎、维修、燃料、税金、运管费、管理费、保险及司机的薪金、

保险、福利等费用。

6、文明、安全运行、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要求参与运行的司机着装整洁规范,运行期间应耐心、态度和蔼,礼貌待客,如甲方村民投诉,经调查属实,每发生一次投诉,扣除本月租车费用人民币50元整,属于司机态度恶劣,造成吵架打架等情节严重的,交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及相关责任,包括乘车安全。如有任何意外或事故发生,造成乘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车辆事故等,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

8、乙方车辆在运行期间如发生故障或事故,需即时调动其他车辆运行,以确保学生的上课时间.

三、接送线路、时间及趟次:

1、接送线路:

2、接送时间:

逢星期一—星期五。1、06:30—07:30、1,接送时间可按季节变化和学校要求作适当调动;

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

3、接送趟次:共 趟次/天。

4、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甲方书面确认,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更换接送站点,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协商。

5、因出现车辆维修、年审、接受定期检查或经甲方认可的合理因素所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乙方必须及时用同等规格的车辆来代替,确定每天车辆的正常运行为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天该租用车辆的租车费用,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租金、结算周期、结算方式:

1、租赁车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600元/天;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如需用车均按600元/天结算(按接送线路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2趟次/天)。

2、合同期内,第二学期起,每学期将根据燃油价格的变化调整租车费用(以目前柴油6.13元/升、600元/天为基准),相应每车每日租车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租车费用=600元/天+油价调整差价*该车每日运行120公里(以百公里为单位)*30升/百公里

3、结算周期从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止,每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在每月用车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所有用车费用,双方确认之后由乙方在每月10日之前开具正式的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20日之内必须付清所有用车费用。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1个月(30日)未付清相关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损失。如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结算银行为: 。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五、租赁期限:

从 XX 年 2 月 22 日至XX年 2 月 21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约定,经查属实,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并给予10天期限改正,仍然未能改正的,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租车费用。

2、乙方在正常情况下延误两小时以上发车,扣除该辆车当天费用,若没有合理的原因逾期超过两天不出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日租车金额三倍的违约金。

七、其它约定:

1、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赔偿合同两个月(以30天为准)的租赁费用总金额给对方。

2、如由于政府和交通部门明文禁止使用租赁车辆接送顾客或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3、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有需要暂时调动租赁车辆用作其它用途,必先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知照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能调动车辆。

4、相关负责人: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及地方法律、交通法规等不符时,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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