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关于2017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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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如下,详情请阅读以下公告,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周口市关于2017应届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周口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省司法厅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周口市具体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网上申请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场申请

(一)时间:7月20日至25日(周六、周日不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二)地点:周口市司法局2楼203室(七一路东段与建安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C证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首页与本人所在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一式两份(在学信网上查询并自行打印);

4.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

四、其他

1.资格申请时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时提交审验的身份证、毕业证等所有原件须留下,待省厅审验后退回本人,原件退回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司法考试科咨询电话:0394-8206271

周口市司法局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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