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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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外购 买价+税费+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无形资产同,生产性生物资产同前2点)(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符合规定的可以扣除)

自行建造 竣工结算前支出(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支出)

融资租入 约定付款总额+相关费用;

未约定付款总额:资产公允价值+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

盘盈 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取得 公允价值+税费(无形、生物同)

改建的固定资产 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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