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来源:文书网 1.6W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作通知暂未公布,以下先为大家提供的是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规定,仅供参考!
各省成绩管理规定发布
发布时间:每年5月份左右,部分省份会在报考通知文件中说明。
发布地点:各省人事考试网每年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通知中,会包含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相关规定。
注:部分省份在考务通知中没有说明成绩管理方法,不用担心,直接参照其他省份执行,如有不同,一定会另外通知。
成绩管理规定具体内容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如:2012年度与2013年度为一个周期,2013年度与2014年度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
*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相应专业
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工程经济 | 工程法规 | 实务 | |
2013年 合格 | 合格 | — — | — — |
2014年 — — | — — | 合格 | 不合格 |
2015年 合格 | 合格 | — — | 合格 |
注释:如上表格内容所示,2015年该考生必须参加工程经济、工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