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读书感受作文锦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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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受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读书感受作文锦集十篇

读书感受作文 篇1

课余时间,我利用一些时间看书。

星期六,我和姐姐津津有味的看着书,而爸爸在客厅看报纸,妈妈呢。在厨房里炒着那美味佳肴的菜;我的鼻子一闻,在想着一定有很多好吃的等着我们去享用吖!,一声巨响,我和姐姐从房间冲出来,原来是电视坏了,我们全家人急得团团转,块、块、块,吧电源停下来,不然会导致爆炸的,姐姐想去哪插头,被爸爸一拉,说:你想死啊,这样会导致电源传到你身上的!我想了想跑去楼下拿起一根木头吧电闸给搞断了,嘿!这个方法真灵——电源马上停掉了,全家人松了一口气。

事后大家围着爸爸问,有可能是看太久了吧,进过检查,才知道 原来是因为长时间看电视导致电线断掉。

爸妈见我一下子就把电源弄断了。显得各外高兴,还夸我聪明,问我从那儿学来的。我说从书上学来的。书上讲了要是有人被电到了的话,要拿根木头弄断电源。

爸妈听后,高兴地说:儿子真不错,读书的益处真不少。

读书感受作文 篇2

书是知识大海中鸟的翅膀,带着我们在知识的蓝天中翱翔;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能带我们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瞧瞧。让我们一起去读一些好的书吧!

本学期最让我喜欢的书是两本书,一本是《快乐学习的58个秘诀》;另一本是《爱的恩典》。《快乐学习的58个秘诀》能教你如何掌握学习的方法。大家可能觉得学习很辛苦,又很烦人。其实学习就像饿了想吃饭,困了想睡觉一样,是一件很轻松,很快乐的事。只是要掌握方法,学习既轻松又快乐。

《爱的恩典》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间的爱是无边无际的。以前,我并不知道爱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了许多不曾明白的东西。爱可以让调皮的人懂得爱,珍惜爱,并且如何去爱别人。爱可以让大家知道这世界原来这么美好,这么让人温暖。所以,让我们现在把爱传到每一个角落里。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丰富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情操。书是多么的好呀!现在让我们好好珍惜读书的机会,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吧!

读书感受作文 篇3

拉过春姑娘的手,扇去夏伯伯的汗珠,捧起秋姑娘的连衣裙,挤走冬爷爷的冷漠无情。伴随着我十一年健康成长得就是那无声而又真诚的伙伴——书。在那个世界我想一个新生儿,如饥似渴的吸取着知识的养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阅读已成为我必不可少的习惯。在书中,我感慨良深。

书柜里的书数不胜数,如《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心怀感恩成就梦想》一个人成功,要知恩图报,《给你的成长加点自信》成长的征程在宁静的小巷,也在泥泞的岐途,时而温暖,时而寒冷,然而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内信拥有那份自信和勇气,面对再多的困难,你一样可以笑得从容。

最值得一提的是,《双面猎犬》这本书,主主要写了血管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白眉儿,这就注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要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他无法再在猎户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直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刻狼群,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的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生存竞争,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世界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有节奏鲜明的诗歌,有行云流水的散文,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有离奇古怪,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一路走来,我结识了享誉中外的老舍,冰心,莎士比亚,凡卡纳,安徒生等作家,遇到了机智勇敢的哈利·波特,欣赏到迷人的海底美景,被赤壁之战的激烈场面所吸引。每一本好书,都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这一道道亮光,将给我们这一叶叶暗空下的扁舟引航,直至寻找到风平浪静且有万家灯火的港湾。

常在书海漫步,聆听哲人深邃的教诲,采撷一朵朵迷人的浪花,我们开启了知识的大门,愉悦地步入知识的殿堂。

这就是我的读书感受。

读书感受作文 篇4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常常被每一本书中的故事所吸引,沉浸在里面无法自拔,因为读书让我变得快乐,读书让我增长见识。这不,一放暑假,我就立马捧起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如饥似渴地拜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从小被收养在舅舅家,可舅母十分讨厌她,在她舅舅死后,将还是未成年孩子的她送到一家教会学校,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十八岁时,简爱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庭教师,由此爱上了那个庄园男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但是当他们即将结婚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是有妻子的。简爱伤心地离开了庄园,在一所简陋无比的学校当了教师,随之生活也发生了转变,最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简爱又回到庄园,与已经自由但瞎眼的罗切斯特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能有最后的幸福,靠得就是对生活的不放弃,靠得就是一步步地坚持。记得暑假里的一天,妈妈上街买了一堆毛豆,可她要上班,没时间剥豆,就嘱咐我中午前剥完。开始,我还能手起豆落,渐渐地,我的大拇指就肿了、疼了。正当我要放弃时,客厅茶几上的《简·爱》给了我”坚持不懈“的力量。最后,一盘新鲜碧绿的豆诞生在我的手中,那时,手指的红肿与疼痛都被成功的喜悦与自豪所代替了。

是的,从简爱身上我明白了:在任何艰难困苦面前,拥有一份恒心与耐心,那么灿烂的阳光定会出现在风雨后。

读书感受作文 篇5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由莎士比亚所说的,我热爱读书,因为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情绪上的快乐,也是精神上的享受,更是心灵上的洗礼。书中的故事及人物能让我更真实的去感受。

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人如醉如痴。有些书像糖一样,一看就能让人喜欢上;而有的书则像一杯茗茶,开始品尝时,入口即是苦涩,而最后你会发现原来那杯苦涩的茶已变成甘甜。我喜爱读书,书中的情节能牵引着我的情绪,读到某些情节时我可能会哈哈大笑,再或者悄然落泪。书带我领略了世界的美好以及许多人生感悟,每一本书都描述着一个故事,它以不同的形式告诉我们一个个道理感悟。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书中固执、坚强、坚毅不拔的安妮让我喜爱。安妮因一头红发而自卑,但她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自己的脚步,她大胆的承认自己的自卑之处,能做到这点的又有多少人?这本书的每一个章节都在以描写、叙述的形式来告诉大家关于人际交往的技巧以及人生感悟。安妮的故事,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做人要有自信,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理想,要刻苦勤奋,才会获得别人的尊重和友谊。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就怕自己不用心去做。我们一定会成为自己的主人。而《平凡的世界》又把我带入中国70年代左右,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但是挫折永远不会击垮一个坚强、努力生活的人。所以,尽管不易,我们还是要奋斗、拼搏。就像北野武说过的一句话一样——虽然辛苦,我还是会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真正让我觉得特别难受、心痛的是《活着》这本书。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意志力和信念,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还能顽强的活下去。作者余华用他的冰冷笔调写出一个个残忍的事件,让我们近距离的感受,那些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故事背后,才明白一个人活着是为自己,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书的魔法让我感受到了文字之美,也找到了自己的精神食粮。

读书能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替代的。书中的文字带给我的是精神上的平静,我很享受这种感觉。

让我们走进读书的世界吧!

读书感受作文 篇6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我有亲身体会,只要读书,在写作的时候,会写的如醉如痴,像自己融入了当中。书就像一本“知识词典”,里面蕴含了丰富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

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评为“良好”“良”之类的评语。妈妈是一看到我的作文就挑起眉毛大声吼我:“樊炯,你的作文写的是什么,光记流水账,看你们班的高冉,作文老是让老师表扬,我给你买的书白读了,你让我太失望了。”唉,其实呀,我以前读书是马马虎虎的,一本新书随便一翻就扔了,从来没有往心里记过,因为没有用心,所以作文越来越差。老师、妈妈批评以后,我暗暗下决心,要好好的读书,认真的读书,把作文写好,看你们有什么好说的。从那以后,每到课余时间,我都把课外书拿出来认真的的阅读,学习里边的好语好句,学习里面描写人、环境还有记事语句、方法,都是边读边用红笔把精彩的地方划着。每本书读完了都写出新得体会,让妈妈给我改改。通过半年的努力,我的作文水平打打提高,让我感悟到了要想作文写的好,离不开阅读,我想,每一个大作家要想写好文章如果离开了多读书是不行。

现在,我写作文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作文老师被老师当范文念,妈妈每次看了我的作文励我后,眼睛都笑成一条线了,老是奖吃汉堡。同学们,你们看到读书的好处了吗?

读书感受作文 篇7

开卷有益,从小酷爱读书的我更是明白这个道理。

读书好

读书能使一个人的思想和精神世界更有深度,更有价值。

在鲁迅的文章中我读懂了“狂人”的恐惧,读懂了孔乙己的悲哀,读懂了闰土的沧桑变化,读懂了阿Q的无知可笑;更读出了大文豪“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傲骨柔情。

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我读懂了保尔那钢铁般的意志;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我读懂了林黛玉、贾宝玉那凄苦的爱情故事;在读吴承恩的《西游记》中我读懂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艰辛,在读施耐庵的《水浒传》中,我读懂了梁山上一百单八将的英雄气概…….

读书好,书伴我成长!

好读书

我是个爱书之人。小时候的我,喜爱抱着书,一个人在屋顶,吹着风,真好!

书,有情、有爱、有意、有泪、也有笑。我依像陶渊明那样——好读书,不久甚解。我只求会意,因为这本就是精神的愉悦,不因他人之意为意,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得到自由,我很快乐。好读书,书使人进步!

读好书

书是人类的精神家园。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好书引领我成长,它使我一步个脚印,稳步走向前方。读好书,受益匪浅,书带给我的太多太多。书教会我要坚持地面对挫折;书教会了我要做一个重视友谊的人;书教会了我要有远大的理想。

“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不错,读一本好书胜交十个好朋友。烦恼时,捧一本书去,置身于宁静的自然中,让心中的忧丝随手指翻动书页的瞬间,随风飘去,欢乐时,读一本好诗,让心情更加舒畅……

读好书,书使我愈加豁达!

在读书中,我感受到了幸福。

读书感受作文 篇8

第一次离开家,到一个其实也并不陌生的城市读书;第一次住校,过着一切都需要自己料理的生活;第一次坐在这么小的教室里上课;第一次完全听不懂同是四川人的同桌说话;第一次独自坐公交车在一个大城市里穿梭;第一次在夜晚和同学散布在街头……在短短的三个月里,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第一次。

记得刚刚进校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们班的同学是来自四川的'各个地方的,都有自己的方言。所以当同桌坐在我旁边和我开始说话时,我非常惊异:"为什么我会听不懂一个同是四川人的同桌说话呢?"记得那时,不管她说什么,我总是笑着点点头,其实我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只是有时候看着她声情并茂地说话,实在不忍心说我听不懂,这太打击人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的沟通越来越顺畅,我们也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进校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班是实验班,心里一直想着大家肯定都是每天栽进书里就不出来的人,但后来才发现其实班上的同学都挺"正常"的,甚至比以前班上的同学更会找乐。我就从来没遇到一个敢公然在课堂上看nba的班级。说实话,这个班给我带来的乐趣还是很多的。远不像我想的那样。

在外面读书,除了学习上和以前有差异外,在生活上差异更大。因为一个人在外面读书,什么都要自己面临,自己解决。记得小时候,我总盼望着能够早点离开家,离开父母,"自由"地生活。可现在,真正离开家,离开父母了,来到一个大城市自己生活学习了,我又不禁想起在家的日子。周5下午搭同学的车去亲戚家,听着同学对父亲无理任性的责怪,看着父亲对女儿无限的包容,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和父亲又何尝不是这样。我盯着窗外,以前的种种画面又历历在目。这种回想一直持续到下车。虽然在这里有亲戚,但他们也都有自己的事,不可能时时在我身边。虽然周末可以去亲戚家,但每个星期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在家,一个人看电视,上网……有时候一个人在家呆闷了,就出去走走,一个人走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三三两两的人结伴走着,心里不免有些不是滋味。 大学排名

这些都是我这三个月以来的真实感受,希望自己能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更成熟一些。人总是要学会慢慢长大的嘛。相信自己能行的!!!

读书感受作文 篇9

我爱读书,书能帮助我解决对死亡的恐惧,还帮助我控制了自己的脾气。书是一个无声的老师,让我的知识越来越丰富,还有时,书是一个安慰我的人,让我化解自己的烦恼。

有一段时间,我一想死就会泪流满面,由于我害怕死。在我看了《写给孩子的哲学启蒙书》后,我不再对死恐惧了!由于有生就有死,不死是由于没有生。与其害怕死,不如快乐的过好每一天。

当我看完《我不再生气》这本书后,改正了自己爱发脾气的毛病。由于书中告诉我,在发脾气时可以深呼吸,再找一个喜欢的词反复念着。笑一笑,福来到,碰到倒霉事时,多往好处想,会让人不再生气。

当我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怎样爱祖国,怎样爱老师,怎样爱同学,并能体会别人对我的爱。

自从我爱上了读书,就走进了一个多姿多彩的生活,书中有神奇的天文知识,有丰富的地理知识,有精彩的历史故事,还有好听的神话故事。我建议大家多读书,一起走进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读书感受作文 篇10

人与文字之间,也许真有一种难解的缘。我不喜欢台湾女作家席慕容的诗,却如此惦念着她十五岁时从内心里流过的文字,就是那一篇《外婆的鞋》,初中语文课本里的文章。

第一次捧起的小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第一次读完的小说是《鲁宾逊漂流记》,第一次迷失自我的诗作是戴望舒的《雨巷》,第一次记忆深刻的小说是《倾城之恋》,第一次令我流泪的故事是《简爱》,第一本枕边书是叶兆言的散文集。

书之于我,有一种崇敬、神秘、兴奋的感觉。在雨里揣着一本刚从不诚实的老板手里买过来的盗版书,回到家我用衣袖拭去它的水珠和灰尘,端详着封面很久很久,然后慢慢翻开第一页,沉醉在它的芳香里。那一刻,我发现了不一样的我。我变成了一个喜欢幻想、不断做梦,活在自己编织的花红柳绿里的女孩,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阅读时,我看见了一个人的欢笑和哭泣,一朵花的盛开和枯萎,一片树叶的飘零和腐烂。我听到语言背后的内心情感,或厌恶或快乐或嫉妒。我从无知的世界跨越到单纯的世界,突然间豁然开朗。天阴晴、月圆缺、日升落、鹊鸣叫、雁南飞、雨滴落、花争芳、叶沉默,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触动我敏感的神经。

人与人的缘分有叫一见钟情的。我与书的缘分,也许就是那种怦然心跳的恋爱一般的感觉。有时一整个昼夜,只反复读一首诗,读累了就睡下,也没记住一个字。诗的美在它的律动,律动的美在它的感情,感情能留下的只有感觉没有痕迹。所以曾诵读过的古诗和曾品读过的散文,当再一次重温时,又是另一种陌生新奇的感觉。就像蒙娜丽莎的微笑,说不清看到画时的感觉,但是她的微笑却迷住了我。

最是躲在冬夜的被窝里,打着手电,读到凌晨三点,电没了,眼泪湿了大片。探出头来,窗外寒冷的月光,也能够照见书上的文字。真不想就这么合上还没有读完的故事,不是想知道最后的结局,而是想和书里的人物,多呆一些时间。如果是夏天,光亮会引来蚊虫的叮咬,裹起被子又会满头大汗,但仍然享受着偷闲读书的愉悦。

任何和读书有关的故事,都是那么迷人。坐在路边卖米糖的外地小伙,蹲在墙角边,手里捧着一本已经泛黄了的书,一动不动地看着文字一排排流过。阳光照在他的身体上,来往的路人走过,没有人去打扰他。当然,没有卖出多少米糖他,不知会以怎样的心情回到寄居的屋檐之下。

每当我看到读书的人不管身边的世界怎样熙熙攘攘,依然安静地沉入阅读的愉快里,我便心生崇敬和喜欢。那不仅仅只是一具肉体,而是超脱了世俗的灵魂,是在入世中仍然淡定的高人。愿如此热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书籍不应该仅仅是博取功利的敲门砖,书籍可以净化心灵,升华精神。

也有人读了一辈子的功利的书,终究没有坚守住操守的底线;也有人读了几时年的教科书,依然不曾为浮华所动;也有人一生都没能读过一本书,但他的品格和智慧却比一部史诗还要丰富。读书的感觉里有别样的生活,心灵需要这样美丽纯净的生活。热爱读书吧,记取读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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