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作文(汇编15篇)

来源:文书网 3.25W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喜欢的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喜欢的作文(汇编15篇)

关于喜欢的作文1

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年复一年,岁月轮回,大自然的万物生生不息,承载着生命的意义。每当清晨那个太阳初出的时刻,每当早春草木萌生的时刻,总让人们对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与遐想。

春天,是生命复苏的时节,当百花还没有争奇斗艳时,迎春花在第一阵春风、第一场春雨、第一缕春光前就已在田野怒放。还穿着薄毛衣的我,亲眼目睹了这个生命所展示的美丽和坚强。一大早,门前又黄又嫩的迎春花花瓣上,星星点点地出现了几颗晶莹的露珠,椭圆形的露珠就像一个个放大镜,通过这个凸透镜,迎春花那细小的纤维呈现在我的眼前,它的“血管”一根根连接在一起,就像蜘蛛网一样,每一根“丝”团结一心,真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迎春花有六个花瓣,身子十分娇小,花开在细长的枝条上,几乎看不见叶片,挤挤挨挨地全是金灿灿的花朵。它们一般会生长在山丘上、土坡上、田野里、道路旁,虽然没有优雅的环境,也没有精心的呵护,却在阳光下开心地怒放着。迎春花,很平常,在众花之中,是最不起眼的,它不像牡丹那样富贵,不像莲花那样纯洁,不像菊花那样美丽,不像昙花那样娇嫩,可它却是春天里开出的第一朵花。它盛开的唯一目的,就是化作春的使者,为人们带来春的消息。当大地刚刚从冬眠中苏醒,一切都正在孕育的时候,它耀眼的色彩和茂密的花枝让大自然充满了生机,让人们对新的一年充满了希望。

我喜欢迎春花,虽然它普普通通,但却又是那么与众不同。

关于喜欢的作文2

  这篇课文讲了安徽广德太极洞里的石头,石头上方有水滴滴落下来,而且总是滴落在同一个地方,过了好久,水滴终于滴穿了石头。医药学家李时珍编写《本草纲目》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二十几年的心血没有白费。发明家爱迪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由于迷恋电学实验研究,竟拥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权。书画家齐白石之所以画技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是因为他坚持不懈地画画,到了晚年也如此。

只要有“滴水穿石”的精神,最终一定会达到胜利的彼岸。曾经获得第二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王选谈到自己的心路历程时说:“成功需要时间积累,需要摒弃名利。”1975年,走出大学后的王选第一个梦想是“发展激光照排系统,告别铅与火”。这在当时是科研所的研究员最看不起的项目。为了采摘到这朵美丽的玫瑰,王选付出的代价是“18年没有双休日、节日的休息”。

没有专一的目标,哪来辉煌的成就。比如跳水运动员郭晶晶,难道没有无数次的练习吗?著名歌星周杰伦,在成功的背后没有经历过磨难吗?家喻户晓的球星姚明,难道球技好是天生的吗?不,他们全都是靠得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攻破一道道难关。

“彩霞”朝夕有,“玫瑰”不常开。理想是彼岸,务实是桥梁。对那些把目标定得过高者,这两句话也许值得掂量一番。

关于喜欢的作文3

我喜欢冬日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天的白雪,在静錡的夜晚飘落。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驱去寒冷的火焰。

我喜欢我的故乡,故乡的歌是有翅膀的,老远老远地飞进我心里,带给我一缕细细的温暖。

我喜欢春天,春天的雨是连绵的、柔和的,它滋润着大地,抚摸着大地,小声地呼唤着大地;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时候,它们竟悄悄汇成了小河,积成了深潭。

我喜欢学校,喜欢在这个大家庭里学习知识。我喜欢学校的一景一物一人。

我喜欢妈妈,妈妈赚钱供我读书。我喜欢妈妈的笑,妈妈的笑给我带来了温暖与自信。

我喜欢雾,雾与未来天气的变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喜欢雾,喜欢在雾里玩捉迷藏。

我喜欢哈哈小丑,它会笑,会把我逗得哈哈大笑,之后才停住它那笑。

我喜欢小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驯良的小狗,乖巧的小猫咪,活泼的小兔子,以及可爱的小鸡。我也喜欢动物园里各种各样的动物,野性的,温性的,慵懒的,我认为它们具有同样的尊容。

我还喜欢花儿,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娇黄的迎春花,香飘十里的八月桂,百年一见的铁树花,象征爱情的红玫瑰,以及寓意亲情的康乃馨。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关于喜欢的作文4

我喜欢冬天的瑞雪,在寒冷中落下,为大地披上了银白色的外套。我喜欢那种洁白,那种幽静,那种令人陶醉的气息。

我喜欢在春天向学校走去,听小鸟歌唱,看杨柳飞舞。我喜欢使劲呼吸,从新鲜的空气中闻到花儿的芳香,使人心旷神怡。

我喜欢夏天的烈日,在纯净而蔚蓝的天空中热情地照耀着大地。我喜欢坐在树荫之下,望着金灿灿的大地,让微风从我脸颊上拂过,听大自然跟我讲述着那些城南旧事。

我喜欢秋天里黄澄澄的落叶,它铺满了大街小巷,每当有人踏上树叶时,它就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仿佛在演奏一首进行曲。

我还喜欢运动,我喜欢那种激情四射的感觉。特别是足球,它是一项团体运动,他让我学会了许多:团结、坚持当队友进球时,大家一起庆祝;当我们落败时,大家互相安慰。

我喜欢景物。我喜欢崇山峻岭,远远地,山丘交错在一起,连绵起伏。我喜欢水,不管是大海、湖面还是小溪。望着水,就有一种奇异的享受;望着水,也能够陶冶情操。

我喜欢朋友,我待朋友如视生命。我喜欢在周末跟他们一起玩耍。在小区里,在健身器材上,到处都能看到我们的身影。每当大家玩得非常开心的时候,我的心情就像湖面一样波光粼粼。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在这万千世界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关于喜欢的作文5

今天早晨,春光明媚。我吃完早饭,高高兴兴的拿来一副象棋,摆在桌子上,然后拿来两把椅子,我把准备工作做好以后,叫来老妈。老妈走了过来,亲切地对我说:“怎么?想跟我下象棋,那我们就开始吧!”

我们说好比赛规则,然后比赛正式开始。由我先走。我的心紧张起来。我伸出右手,拿起我的红炮,左右看了看,按常规走了一步“当头炮”。老妈看见了,毫不示弱,只见她认真思索,走了一步“马来罩”。我没有看见,拿炮打掉了老妈的兵。不好!老妈的马把我的炮吃掉了,我的心像炮炸似的,不停的跳动。过了一会儿,棋盘上老妈的黑棋占了棋盘的三分之二,我的红棋占了三分之一。老妈见大局已在掌握之中,就挥兵南征。我见大局已定,想:“现在只有偷偷吃掉老爸的将军,才能胜这场比。由于老妈光顾盯我的“宝贝”将军,没有注意自己的“老窝”会儿功夫,我的一车,一马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老爸把把的“老窝”吃掉了老妈的双象,双士,双兵,一马。老妈见这种局面,只好撤出汉界,楚河。我怕一车,一马被老爸吃掉也撤了回来。我回来一看,我的棋子也被老妈吃掉了许多。有:双士,双象,一马。我见大局已定,只有靠“绝招”才能取胜。可是我总是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这时,老妈把她的“车”从将军前移开了,我的将军和老妈的将军直直地对着。哈哈真是天赐良机啊!“哈哈!将军!”我来了个飞来将,将了老妈这一军,老妈举起了白旗。

比赛结束了,我赢了这场比赛,这是我的真本领,我写得到了知识和乐趣。

关于喜欢的作文6

我去过北京、上海、苏州、杭州、无锡、长江三峡、三亚、凤凰古城......虽然我去过这么多地方,但我最喜欢的一个地方就是海南三亚,那里的风景可美啦!

去年四月份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坐飞机来到了海南三亚。当时我们住在一个小区里,小区的名字叫“碧海蓝天”,都是家庭旅馆,我们在20楼,楼底下就是一个游泳池,碧绿的草坪和椰子树环绕着蓝蓝的水,可漂亮了。

我们小区的门口是一条宽阔的马路,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我最喜欢晚上的大海,到了晚上,在圆圆的月亮、闪闪的星星照耀下,大海变得更加的迷人。特别是星星的倒影,就像星星也有一颗人一样善良的心,它从天上来到人间,落到大海里,使大海变得更加美丽。

我还喜欢海边的沙滩。白天,在和煦的阳光照耀下,金黄色的沙滩上坐上去软软的、暖暖的,特别舒服。沙滩上有很多贝壳,五颜六色、各式各样、奇形怪状、大大小小的,真有趣,我捡了好多呐。海滩边还有一排排的椰子树,郁郁葱葱的,随着海风摇摇摆摆,很美很美,有好多哥哥姐姐们都在那儿写生。

三亚的风景名胜有很多,如天涯海角、三亚湾、大东海、蜈支洲岛、龙虎园等等......数都数不过来,有时间你们自己去欣赏吧!我喜欢海南,我更喜欢蔚蓝色的大海,美丽的三亚之行给我留下了美好而又深刻的印象!

关于喜欢的作文7

前几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周老师推荐的《走进阅读》。

昨天晚上妈妈对我说老师在家长会上说得话,说:“现在做阅读要从平时抓起,原来那本《走进阅读》太乱了,我帮你买了本新的,你从头重新做起,每一篇用15分钟左右完成,你今天就完成两篇,有仔细认真。”“好!”我兴奋地说。

吃完晚饭我就开始做了。第一篇并没有什么难点,都可以从文中找出答案。可第二篇就难多了,有些题目就要靠动脑筋完成了。“挺得意?”我说“挺应该是不错的意思。”我把不错放进了句子中读了一下,可怎么也读不通,看来不是这个单词。我绞尽脑汁不停地想。突然我眼前一亮,“十分”。我把“十分”放进句子中读了一下:“小松鼠左看看,右看看,还十分得意哪!”读出来了,想出来了,我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激动,这是我有史以来做阅读让我开心的场面!做着做着,又做到一题,也是——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我在课余还参加了个语文训练班,语文老师曾和我们说过,概括文章只要记住:一句话,什么时候,谁,在什么地方干什么,结果怎样,就可以了。于是我拿起铅笔在文中划出以上要求的句子,最后我用了简短的两句话概括了这段文章。我又一次开心地叫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我一点点喜欢上了阅读。我把阅读给了妈妈让她帮我对一下。我只错了一道题,我开心地叫了起来。我又主动提出再做一篇,结果也是全对。我悟出了一个道理:阅读并不难,题目的答案基本都可以从文中找到。只要多读几遍文章就一定会找到答案的。

我就这样喜欢上了阅读。它让我变得快乐,也让我懂得更多的道理和许多课外知识。

关于喜欢的作文8

格言,能使人受到启发;格言,能熏陶人的情操;格言,能改变人的思想。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有格言,然而,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还是: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是啊!人的一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用时间,但是,关键的是你用宝贵的时间做了有意义的事吗?其实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自己的生命,浪费自己的生命就等于你活的毫无价值。我曾经也是这样一个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小女孩。以前的我,无聊的时候总是望着天空发呆或者看电视来消遣时间,整天无所事事。后来,我开始厌倦这种毫无意义的生活了,我想改变自己,改变生活。

我在网上搜索对自己有启发的格言,无意间我找到了一句对我启发极大的格言: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而现在呢?我每天给自己制定一份今日计划表,每天的生活过的很充实,很快乐,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无所事事了。我也渐渐的爱读书了,爱学习了,成绩一点点的提高了,老师喜欢我,同学们愿意和我一起玩。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如果你是一个良好的同学,请继续保持,如果你是一个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的同学,请不要灰心,你只要随时提醒自己: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并用实际的行动表现出来,那你也是一个好同学!

关于喜欢的作文9

你看着夜空天越来越黑,星星在跳舞。你看着未来起起伏伏,可实际上你自己连他的冰山一角都没有触碰过。假如你不喜欢那些演员的眼镜,大可以不去看,不去欣赏,但是没有必要去恶意评价。

当然如果你觉得出发点是好的,当你说出来和做出来对他们是有帮助的话,你可以客观且中肯的表达出来你的想法,但是没有必要让自己的想法加上棱角加上刀子让别人受到伤害。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着一些黑白颠倒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总是存在着一些可爱的又善良的人。他们就好像是冬天荒芜的世界里突然出现了皑皑白雪,就好像是春天里的一抹春风。

那么温柔的存在。

假如有一天我也去看了演唱会,那么我想我看的演唱会一定是华晨宇的。因为他的演唱会是真的非常值得的,那一种无论是在哪里,无论是对于什么样的舞台,他都是专注认真的唱好每一首歌。

在他看来,作为歌手唱歌不仅仅是说出来唱出来而已,在他看来也是一种表演。

因为当你在听他唱歌的时候,你不得不去看他的表演,因为视觉和听觉上是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感官。有很多刚进入粉丝群的人说听他唱歌简直是太震撼了。

我想我并不一定能够完全认同。因为我听他唱歌的感觉是完全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每一个人自由,每个人不同的认知。

但是我想我会喜欢到底。

关于喜欢的作文10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关于喜欢的作文11

最近几天,我的爸爸妈妈和弟弟都住在临沂,我住在姑姑家,姑姑家有一个表弟,今年八岁。最让人反感的就是他那差的不能再差的脾气。

说起他的脾气,我可是深有体会,别的不说,单说今天下午的这件事,你可能就会对他的脾气略知一二。

放学后,姑姑把我们两个接回家。进了家门,他见还没有做好饭,就嚷道:“怎么还没办好饭?我都快饿死了!”那还不是因为他中午没有好好吃饭,现在倒怪起别人来了。我打开作业本,准备写作业,没想到,他竟然又喊了起来:“哎呀,怎么还不行?我都快饿死了!”我算了算,距离上一次喊最多不超三分钟,现在又叫了起来,真拿他没办法。

终于,开饭了。我心想:这下他可以消停一会了吧!就去洗手了。

洗完手,我见他还在桌前坐着,不知在干什么,出于好奇,我走进去看了看,他见我走了过来,就指着英语课本上的一面国旗问我:“这是什么?”我答道:“国旗”。他嚷道:“你这不废话吗!我问你是哪国的国旗!”天啊,这可是三年级的课本,我怎么会记得,天晓得是哪国的国旗!不过下面标着那个国家名称的缩写,我看了看,难道是澳大利亚?我就回答道:“澳大利亚。”他回答道:“不是的。”我想起来了,是加拿大!我刚开口说:“是加……”他打断了我的话:“我老师说了是什么国家,但是我忘了……”我打断他的话,再次插口道“是……”没想到,他又打断我的话。我忍无可忍,被逼无奈,使出了绝招,我用手堵住他的'嘴,终于说完了我要说的话。

不一会,姑姑教育他说:“别人说话的时候不能随意打断别人的话。”他胡搅蛮缠,喊道:“我就说,我就说,我就说……”

哎!真拿这个表弟没办法。

关于喜欢的作文12

我喜欢作家秦文君,只要瞄一眼我的书架就知道了。最好的书架、最好的层次,显眼地摆着秦文君的书:《花香文集》、《男生贾里》、《女生贾梅》、《小丫林晓梅》、《小鬼鲁智胜》、《宝贝当家》、《闪亮的萤火虫》……每本书,都包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皮。几年过去,从孩童到少年,我对秦文君作品的喜爱与执着依旧没有改变。

初识秦文君,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张老师推荐我读秦文君的书,并借给我一套“小杜脐”(秦文君的系列小说),真的很好看。现在,虽然内容有些模糊,不过小杜脐奶奶经典的一句话“钞票只是印得花花绿绿的纸”还记得。自从看完那几本书以后,我又在新华书店淘到两本“小香咕”系列的书,从此开始了“秦迷生涯”。

那时候,为了饱读秦文君作品,每次去书店都央求妈妈多买几本,于是,“新家族”成员越来越多。回到家里,我看到一半就搁下,妈妈问:“怎么,不好看?”我的回答如出一辙:“不!舍不得看,看光就没有了。”

开始的几本书,被我看了N遍,还一再推荐给妈妈。我就是喜欢它们,既生动,又感人,有时读着读着会流下泪来。我有一千个理由喜欢秦文君,欣赏她的作品,欣赏她的才华,欣赏她的气质!

妈妈曾经说,你不要总盯住一个作家,也可以看看别人的作品。我开始读其他作家的书:孙幼军、黄蓓佳、陈丹燕、汤素兰,再去读莫泊桑、欧·亨利……当我从沉醉中抬起了头,再读秦文君的作品,我依然觉得她的书独具魅力!

我多么佩服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啊!她的作品的魅力无穷而且永恒,何止是对于我,我喜欢她,就是喜欢她!

关于喜欢的作文13

我最喜欢的花就是牡丹花了。因为它代表着富贵,是百花之王,因为它是娇艳的,还有着国色天香。

这不还没过年家里就来了四位“新客人”——四盆牡丹花,但是它来到我们家,还穿着“报纸裙”,我没有看见它的真面目。可是到了晚上我实在忍不住了,就迫不及待地脱了它的“裙子”,它那美丽的姿态展现在我的眼前:一个个独立,粗糙的树干上,长着绿中泛红的茎,在许多分叉的茎上有五六片像鸭掌形状的叶子,只有一个茎上开着颜色鲜艳的牡丹花,有的牡丹花已经凋谢了;有的牡丹花还展示着自己的美丽;有的牡丹花还在用自己最外一层的花瓣包着自己,但还离不开绿色的叶子;有的牡丹花才从叶子里探出头;有的就是一个花苞。

一天,两天终于从婆婆家回来了,当我在看那桃红色的牡丹花时,让我大吃一惊,又多了几个还用绿叶保护的小花苞但一部分的花已凋谢了,颜色是深紫色,那些花瓣旁边已经失去了水分,那些凋谢的花都没精打采的站在那里。轻轻地把它摇摇,花瓣就簌簌地抖落下来。可其中有一朵最显眼的花,那朵花亭亭玉立,好像是鹤立鸡群,我静静地看着那朵花,它好像以前跳过拉丁舞,因为它有一个“苗条的身材”。

第二天的晚上我住了一个稀奇古怪的梦:晚上,人们都睡觉时,一位披着紫色头发,眨着一对紫色眼睛的精灵飞到我的头上,把我叫醒,还把我带到那四盆牡丹花旁边,一会紫色的魔法棒,四盆牡丹花都活了起来,和我一起跳着舞。

关于喜欢的作文14

我喜欢花儿。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最早春的使者—迎春花,一路昂首怒放,极嫩的黄色花蕊里透着一片天真的黄,春风轻轻抚摸着花儿的脸,花儿迎风起舞,显得更美丽了。

我喜欢冬天的雪。悄然无声的为大地换上新装,我喜欢看见小朋友们玩雪时的欢乐表情,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雪虽冷酷,但她并不无情。当雪压到电缆时,是消防员叔叔用爱心暖化了她们,她们都被感动的哭了,雪下得更大了,更美了,但她一点也不冷酷无情,因为人间处处充满爱。

我喜欢春天的小雨。沙沙的下个不停,沉睡了一冬的树木苏醒了,为大地母亲换上新装,母亲更美丽了。小雨还叫醒了小河,叫醒了青蛙,叫醒了禾苗……处处生机盎然。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看着小朋友们在绿草如茵的草坪上嬉戏,大人们在树下乘凉,知了在树上不停地叫,这一切多么惬意呀,渐渐地,夜幕笼罩大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秋天的树叶。似蝴蝶翩翩起舞,为大地母亲盖上一床毛毯,好像在说:妈妈,天冷了,您多穿点!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黄昏时分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握着它就好似握这一脉优美的传统,我常常遨游在书海了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天黑了。

我喜欢乡村。我喜欢漫步在河边,欣赏着落日的美景。杨柳依依,炊烟袅袅。

关于喜欢的作文15

中华文字千千万万,有的能让人鬼迷心窍;有的能使人坚持不懈,而我却与众不同,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是“零”。

我喜欢“零”,因为它实在,一切都是从零开始,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一步一个脚印,想要攀上知识的高峰,就要先打好基础,只有打好基础,你才有本钱做一个成功的人,不是有句话叫作“基础打不牢,学问攀不高”吗?不明白?没关系,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从前,有10个人,上帝给出十个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零。叫他们自己选,大家都争先恐后抢走了四、五、六、七、八、九,而拿到一、二、三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可是,其中有一个人却心甘情愿地取走了零,人们满腹狐疑,对他的行为百思不解,都认为他是一个傻瓜,而他却说:“一切从零开始吗。”于是,他努力工作得到了一,他把一和零放到一起,便得到了十,接着他又得到二、三、四……

从零开始的事例还有许多,谁不是从零开始的呢?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也就是从零开始。

再来谈谈那些名人吧!谁又不是人生的零开始的呢?现代的电影明星成龙,直到二十五岁还是一个无名小卒跑龙套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十八岁还是一个报童;古代三国时期的刘备以前不还是一个编草鞋的;明代皇产帝朱元璋当年不也是一个卖肉的?……他们不都是从零开始的吗?

我喜欢零!一切从零开始,做人就要脚踏实地。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