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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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推荐奖励制度

招聘人员奖惩制度

1、目的

为有效使用公司内部资源,鼓励员工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提高人员的稳定性与匹配度,特制定本制度。

2、原则

①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②推荐过程中需遵守亲属回避原则

③招聘选拔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适用范围

本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推荐奖励: ①人力资源部人员

②推荐岗位的直接上级

4、说明

本制度服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若有冲突之处,以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准。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5、奖励办法

员工对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若被录用且通过试用期,则满足奖励条件。具体奖励如下:

①被推荐人属于基层岗位人员,一次性奖励200元;

②被推荐人属于办公室管理人员(主管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元。

6、流程

①人力资源部HR每月月初以邮件与张贴布告的形式发布空缺岗位信息(一般包括岗位名称、隶属部门、需求数量、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②推荐人填写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一)与简历一起提交招聘人员; ③HR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简历筛选、面试等流程。对于重要岗位,HR 有权对被推荐人做背景调查;

④被推荐人若通过面试并符合公司录用政策,将被录用。若未被录用, HR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推荐人;

⑤推荐人在人力资源部申请推荐奖励;

⑥薪资人员核实条件,若符合,奖金将在下月工资中下发。

推荐信息表

招聘人员奖惩制度 [篇2]

因公司生产扩大,工人需求量增加。为拓宽招聘渠道,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到工人招聘中,特制定《》(以下简称制度),对介绍工人入职生产的员工实施奖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济南大化齐鲁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二、介绍条件

1、被介绍的工人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男性,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作风良好,无犯罪史。

2、被介绍进公司的工人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工人确定一名介绍人)。

3、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历史,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有被介绍的关系。

三、奖励措施

1、被介绍工人在公司办理上岗手续并入职半个月后奖励100元/人。

2、被介绍人在公司入职上岗半个月后,公司将给与介绍人100元/人的奖励;被介绍人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个月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人100元/人的.奖励。

四、奖励发放办法

1、被介绍工人入职时,须到行政部报名,并填报介绍人员相关情况(如:姓名、所在部门及岗位等),否则,视为非介绍人员。

2、奖金在每月底统一核算,于次月中旬加到工资的形式结算。

3、被介绍工人在奖金发放时已离职的,介绍人与被介绍人均不予发放奖金。

4、入职时间从正式上岗时算起。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2年10月19日

招聘人员奖惩制度 [篇3]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及时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明确员工录用标准,规范招聘录用流程,确保招聘质量,规避招聘风险,控制招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招聘工作。

第3条 管理职责与分工

(1)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6点。

①明确公司招聘需求,制订招聘计划,经本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②进行工作分析,梳理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

③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收集应聘材料

④实施人员测评。

⑤参与面试、背景调查,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

⑥办理录用人员体检、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2)用人部门职责。

①协助管理部确定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②编写部门岗位专业测试题,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③确定录用人选。

第4条 招聘原则

(1)内部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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