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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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务监督报告制度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村务监督报告制度 [篇2]

(一)监督立项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搞好对有关村务事情的监督立项,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下达的指令性监督任务予以立项,可根据村党组织下达的指导性监督任务予以立项,可根据群众的要求自主立项,根据立项,制定监督计划。

(二)监督责任制度。对重要村务事项的监督,不廉、不公、不民主可集体监督,可派员监督,必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监督实效。对每项村务的'监督,都要签订责任状。

(三)村务监督报告制度。对村务监督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村党组织、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重要监督事项,监督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或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镇纪委建立村务监督台帐,并经常通报村务监督情况。

(四)检查调度制度。镇纪委负责村务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可实行普遍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会议调度相结合。在村务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发现监督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克服困难、排除阻力;要教育、引导村级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对逃避、阻挠监督的村级干部,要追究责任,对拒绝和不配合监督的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议党委予以调整和建议村民大会罢免;对村务监督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注重发现、培养、推广和表彰。镇里每半年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每年召开一次评比表彰会。

(五)培训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镇里每半年培训一次。

培训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反腐倡廉方针、原则、手段、成果;村务监督的指导思想、途径、目标和方式方法,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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