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读书笔记作文集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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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那要怎么写好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读书笔记作文集锦六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我不久看了一本书,叫《苦儿流浪记》,它是我看了所有故事中最好看的,也是最感动的一本书。

他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叫雷米,因为原来它家很有钱,是个富贵人家,就是它的兄弟抢了他的钱。让他们家破人亡。后来有位叫巴伯兰的一个男人收养了他,巴伯兰常年在外打工,所以雷米经常和巴伯兰妈妈在一起生活。巴伯兰妈妈对雷米很好,在雷哭鼻子的时候,她总会百般疼爱的把他搂在怀里。每天晚上睡觉前,他都会亲她的小嘴,然后她甜甜的进入梦乡。可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了,雷米的干爸爸生病了,可不久又好了。就在过节的那一天,因为巴伯兰家很穷没什么吃的。最好的就是馒头。

就在他8岁时变成了孤儿,他历尽了千辛万苦,用着他顽强的身子坚持的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我从这里想到了,以前考试考得不好就难过哭,别的什么也不做。不像雷米顽强。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受到了很多启发,比如:遇事要坚强,不要哭。遇到不会做的题目不能放弃,要有耐心。我要向雷米学习。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暑假里,我走进了曹文轩的《草房子》。

读之如饮甘醇,作者童年的趣事让我向往,一幕幕不时闪现眼前,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消灭了”這本侑“品位”的儿童文学读本,正如作者所说,美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草房子》是一茖美好的所在,当我走近曹文轩精心搭建的《草房子》时,那优美而又质朴的文笔,在我面前勾画出了一幅幅生动侑趣的画面。再瞧瞧我们现在的学习生活,我只能侑叹息一声。那种让我无法想象的、已远去的小学生活,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是一茖时代留给我们的难忘记忆,她让我想起浪漫的童话,让我侑一种想走进油麻地小学读书生活的冲动。

桑乔,這位猎人出生、曾经说话口吃的年轻人,居然凭借不屈不饶的毅力,成为一位出色的小学校长。当我看祂仅仅为了那盖满印章的纸尙的荣誉,祂可以将桑桑不当儿子看时,对祂的敬佩就日渐减弱。但,当桑桑生病无药可医时,我又为祂高兴,因为我又看了父亲高大地形象。桑乔,祂是一茖人,一茖父亲。面对桑桑无助的眼神,小小年纪的柳柳,在大人的忧愁里懂得了体贴人;生命的力量和责任使得虚弱的桑桑可以将妹妹背尙城墙头看落日,看月亮,看星星。等等這些,让我一下子觉得我似乎也长大了许多。

我在想,人性是善良的。桑桑的不幸也曾让我黯然神伤,但我确信曹文轩不是残冷的杀手,会随意抹掉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感动,果不其然,我看了曹文轩的善良,一茖“鼠疮”,就让俨然无生气的桑桑挣脱了命运的枷锁!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侑一种想大哭一场的冲动,为桑桑年轻的生命,也为曹文轩人性的善良,更是祂让我想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年轻的时候,差点被它夺走生命,舅爹无意的叹息,救得了妈妈。当我读《药寮》,温幼菊老师那咿呀小调透射出的“别怕”慰藉,让我真的感动了,那首“咿呀”的小调让我痴迷,也让我看了生命的阳光。是啊,桑桑在生命的转折处,遇了让祂一辈子难忘的人,记住了生命里珍贵的东西。侑时候,我也会傻傻的想,如果我是桑桑,多好!“怎样去感动今天,乃至将來的孩子?”从曹文轩的笔底,我感受了感动,看了人性的美丽与善良,儿童的天真,会感染所侑的人,侑了感动,美,就会无处不在!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对于阅读者来说,阅读即时一种学习,也是一种发现与创造。

写读书笔记时,由于边读边想,边想边记,就会加强思维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思维更加活跃。

经常读书学习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读书过程中,由于得到书中某种内容的“触发”而产生新的思考或在大脑中闪现出新的思想火花。有经验的读者或研究者会马上把它记录下来,否则,瞬息即逝,很快就会遗忘。

爱因斯坦主张读书要发挥创造性,记那些书本上还没有的知识,道理就在于此。他一生中,记录了许多这种出色的想法。这种笔记积累多了,待重温这些笔记内容的时候,往往会得到新的启示,把平素闪过脑际的思想火花,经过去粗取精,逐渐孕育成一种独到的见解。这是,便产生了撰写论文、发表意见的愿望。正因如此,可以说科学发现的最早文字不是出版物上,而是在个人的笔记中。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鲁迅先生的那样直白犀利,反倒给我这个相对比较脆弱的心一个缓冲的机会,我喜欢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们是那样愚钝,那样不争气,那样平淡无奇,在鲁迅笔下也许那就是该永远批判的罪人,是中华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后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他们是那样可怜,就算知道那是错的,我也难免要同情一番,最后竟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没法不这样,读老舍,读《茶馆》,软化了我日渐被城市的风吹硬的心灵。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这合肥的张氏四姐妹在我心中其实是丝毫不亚于宋氏四姐妹的。只是远离了政治和娱乐,寄身于学术和文化,也就选择了远离了大众。有人称,这四姐妹是中国最后的闺秀。是的,从此中国便没有了贵族。

我理解的,贵族之所以是贵族,更多的是精神气质的与众不同。因为有经济实力,无需为生存奔波,于是毕生精力纵情于所好,超出尘世之外过着更为高尚的精神生活和灵魂生活,孜孜不倦,由此便会出来更多的艺术家和学者。

其实,身形是有限的,满足基本欲求即可,其他的只是多余。如苏格拉底看到集市满目琳琅的商品说出了那一句智慧名言“这里有多少东西是我用不着的啊!”这么说来,其实有很多的人可以去做“贵族”,只是现实中的贵族为什么总是少数呢?一来大多数人都还是执着于世俗,维持生计以后便要求更多的物质享受;二来大多数人都没有如此的高度与胸怀来达到过精神生活的标准,“用”与“没用”是其判断标准,与世俗无用,要它干嘛呢?于是这构筑通往精神阶梯的“无用”之物往往遭遗弃;三是随波逐流,没有时间听听内心独白,人有我必有,最好人没有我也有,如此才可证明自己的能力与价值。说白了,还是执着于世俗,超脱不出。只要能够放下,便可放心去飞。如庄子所云“逍遥游”。只是,尘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放下?

这四姐妹是能够放下的。无论是在合肥老家、苏州新宅还是身处战火纷飞的乱世抑或是人性泯灭的文革时期,始终能够如一,随波不逐流,融入世俗生活却不执着于世俗生活。大姐元和衷心于昆曲,二姐允和、三姐兆和夫唱妇随,照顾家庭教书育人,四姐充和,习书法、唱昆曲、作文章,样样都大放光彩,真正的活出自我。

佛家说万法皆可,不可执著。四姐妹于爱情也都是顺其自然,刚柔相济,来了便接受,没来便等待。始终明白谁是适合自己的人,谁是应该放弃的人。一旦放弃,绝不后悔。一旦选择,绝不抱怨。元和与顾传玠、允和与周有光、兆和与沈从文、元和与傅思聪,哪一对都是令人羡慕的相濡以沫、伉俪情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生命有目标,但是不必用蛮力来达到。有一颗强大而丰盈的内心,远胜于家财万贯、高管爵位。最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此,便能心安。曾经认为人是可以超脱于环境的,事实证明,暂时的其实是可以的,但是很痛苦,长久下来,发现自己还是在原本的环境的转圈圈。若是超脱不了,“乘物以游心”或如杨绛所言“人可以凝练成一颗石子,潜伏见底,让时光像水一般在身上湍急而过,自己只知身在水中,不觉水流...”我想,还是可以做到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丁丁当当黑痴白痴>>是曹文轩写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小孩叫丁丁,他们非常高兴,可是,乡村里的人通过种种事情发现丁丁是个傻子。比如:别家的小孩都可以从一数到一百了,丁丁连从一数到十都不会。虽然是这样,但是傻里带着一丝懂事。他在夜里帮奶奶找回了拐杖。过了不知多少天,旺家又生下一个孩子叫当当,他们非常期待,可是期待落空了,当当也是个傻子。

其中我觉得‘失火了’那篇非常感人。丁丁和当当在玩火柴,把火柴点着了,把一个地方烧了,有几个人看到马上来救火找人,经过他们的努力,火终于被熄灭了。事后知道是丁丁和当当干的,村里的人饶不过他们 。他们的奶奶为了丁丁和当当,跪地向村里人道歉。这一幕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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