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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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党政领导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采购保密承诺书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公司物资。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亲友经商办企业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工程项目建设承包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在加强党性修炼和自我监督约束的同时,建章立制规范公司及个人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承诺人工作单位:进贤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承诺人(签字):

基建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确保青海物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事业部,各基建和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按照集团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基建和采购工作的参与者,本人向集团组织郑重作出以下七项承诺,并诚恳接受公司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决不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或采购的项目自行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运作,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投标。不违反规定干预、影响招投标和评标过程及结果。

二、决不违反规定及程序推荐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及产(商)品。遇到与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招投标和评标等活动,本人要主动向集团组织申明并回避。

三、决不向他人泄露标底或者透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有关情况。决不向他人泄露本公司各种物资采购价格及有关信息,坚决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

四、决不与本单位基建或采购有关机构和参加招投标的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的有关人员在办公室以外的场所秘密单独接触。

五、决不收受参加招投标单位、施工单位或供货单位及利害关系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决不接受上述单位安排的宴请、健身、旅游、出国(境)和高消费娱乐;决不向上

述单位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商)品;决不使用或借用上述单位的钱、物;决不收受上述单位提供的赞助资金;决不在上述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或本单位支付的费用;决不要求、暗示和接受招标投标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为本人装修(建)住房;决不向招投标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介绍或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基建、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或材料购买、工程分包、劳务就业等经济活动。

六、在基建和采购工作中,决不出现其他不廉洁的行为。(包括索要好处费,变相抬价索取回扣等)

七、如有违反以上内容,本人自愿接受集团组织上依法作出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

2011年 9 月 28 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

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局:

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预防和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特郑重承诺:

一、坚持廉洁自律,抵制商业贿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滥用职权,强行指定专家评委和供应商,干预正常采购活动;不与采购人、供应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项目评审工作纪律,采购活动期间不在非办公场所与供应商私自单独接触等;不利用工作之便,向外界透露应当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

四、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政府采购正常秩序。不从事资质范围以外的代理业务;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外收取代理费;对采购人依法委托的代理项目不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有发生,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的处理)。

五、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不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以外发布采购信息;不擅自改变审批的采购方式;不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得设舲带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款,排斥和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不制订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办法;在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不误导或直接授意评审人员做出有违公正的评审意见的;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

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不接受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娱乐消费、旅游活动及馈赠礼品、礼物、购物券、回扣、佣金、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等各种消费凭证。

七、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如因本公司原因导致采购活动违规,如招标文件制作粗糙甚至违法、出现质疑投诉且查证属实及上述条款其他禁止事项等,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违规的,愿接受从区级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清除及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界的监督。

法人代表:(签章) 承诺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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