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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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合作协议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福建南平九峰山-玉屏山公园景观方案设计投标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签定后即日起,至本项目投标结束日止。

第二阶段:如果本项目中标根据具体情况另定合作时间。

第二条、合作方式

1、本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乙方为中介方,丙方为作标方。

2、甲方须向丙方提供投标项目的原材料,并配合实施对外程序工作。 3、乙方须向丙方支付1万元人民币,做为丙方前期劳务费(本合同签定后即日支付5000元,提交投标方案后3日内再支付5000元)。

4、丙方须按要求准时提交投标方案。

第三条、中标后利润分配

1、利润定义:中标后扣除成本所得利润收入。

2、分配方式:甲乙丙三方按利润所得5:2.5:2.5分成。

第四条、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丙三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七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景观设计合作协议 [篇2]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文件编号:

一、协议书

1.合同文件

2.设计项目名称、地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及标准

3.付款方式

4.其他

二、合同条件

1.总则

2.双方责任

3.本合同设计项目工作阶段及成果

4.施工配合

5.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6.设计变更

7. 知识产权与机密

8.违约责任

9.项目的延建、停建或延期

10.合同终止

11.争议的解决

12.其他

三、合同附件

1.设计人员架构、联系方式及主要设计人员简历

2.设计内容及服务范围

3.设计阶段及成果要求

4.甲方提供的资料

5.设计进度计划表

四、中标通知书及往来函件

协 议 书

目录

1.合同文件

2.设计项目名称、地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及标准

3.付款方式

4.其他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合同双方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兹特此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并按排列次序优先解释:

1.1本协议书

1.2合同条件

1.3合同附件

1.4中标通知书及来往函件

2.设计项目名称、地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及标准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福建永安茅坪项目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设计范围、设计依据及内容:

2.3.1设计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建筑投影线以外。(不含私家庭院,如有架空层或屋顶花园,设计面积另计)

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2.3.2设计依据:

1、根据甲方计划投入成本:景观造价为元/平方米;

2、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提供的与景观相关的建筑设计的建筑文档;

3、甲方任务书。

2.3.3 设计内容:

1)基地景观布局及竖向规划。

2)景观分析图。

3)设计说明。

4)大门、通风井、围墙、出入口等附属建筑物的装饰方案设计。

5)垃圾桶、雕塑、座椅等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及设计。

6)铺地设计。

7)各景点小品设计。

8)表面排水设计。

9)屋顶花园设计。

10) 景观灯具选型。

11) 景观照明灯定位设计。

12) 绿化乔、灌木种植配置及植物品种、规格设计。

2.3.4 项目中涉及大中型的土建工程、市政、防洪工程、钢结构、膜结构由甲方另行委托。

2.3.5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日期

序号

支付条件

比例

金额(万元)

备注

1

合同签订阶段

20%

2

概念设计阶段完成

25%

3

方案设计阶段完成

25%

4

施工图设计完成

25%

5

施工图配合结束后

5%

3.2 设计范围为:

1)用地红线范围以内,建筑投影线以外(不包括私家庭院)为设计面积。

2)如有屋顶花园或架空层设计面积,该部分设计费用另计。

4.其他

4.1本合同自文首列明的日期签署盖章后生效;

4.2本合同文本为六份正本,甲方执四份,乙方执贰份。

证明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合 同 条 件

目录

1.总则

2.双方责任

3.本合同设计项目工作阶段及成果

4.施工配合

5.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6.设计变更

7. 知识产权与机密

8.违约责任

9.项目的延建、停建或延期

10.合同终止

11.争议的解决

12.其他

1. 总则

甲方将于兴建项目,正式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及配合服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有关条款及其它有关法规执行。

2.双方责任

2.1甲方的责任

2.1.1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能够代表甲方处理与项目有关事宜的代表人,乙方呈交的一切文件均应以这位代表人为收件人;

2.1.2 若乙方呈交的文件需由甲方决定的,甲方应加以审阅后做出有关决定或给与明确回复;

2.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设计资料;

2.1.4甲方应为乙方来甲方办公或建设地点汇报工作、或者在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向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2.1.5甲方应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和政府报批工作;

2.1.6 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2.2乙方的责任

2.2.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以及各阶段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查的意见进行设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要求向甲方分阶段提供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该设计向甲方负责;

2.2.2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甲方关于本合同的书面询问给予答复的主要负责人;

2.2.3乙方应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对需要完成的设计任务,应通过各专业配合设计效果达成的多个设计方案比较,优选出最佳方案,并由甲方书面确定最终实施方案;

2.2.4乙方必须在每个阶段明确取得甲方的书面指示后才可进行该阶段的工作,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书面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于已经批准的设计,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乙方所有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保证设计质量达到本合同及甲方之要求。如设计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国外使用,但须提前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复及甲方书面认可;

2.2.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商定的设计进度和深度要求完成本合同所列的设计工作,并达到报审要求,设计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的要求,所有报审文本应以简体中文提交;

2.2.6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2.2.7乙方须负责审核甲方指定的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承包人深化设计的施工图,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用内;

2.2.8乙方应负责审核甲方另外聘请顾问设计公司的图纸,并向甲方和合作设计单位提供书面意见或配合合理的修改,乙方应提出修改方案的意见或建议,以确保贯彻设计风格和理念;

2.2.9乙方如果对甲方提供设计资料有疑义或认为不完善,必须及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完善;

2.2.10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

2.2.11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所聘顾问的工作由乙方对甲方负责;

2.2.12乙方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报甲方备案(附件五),乙方项目经理和其它主要设计人员及构架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设计人员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若项目经理调换次数达到三次,甲方有权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

2.2.13乙方应保证在方案设计阶段指派相关设计人员到项目当地配合甲方的征询及报批工作,直至甲方完成方案报审报建;

2.2.14乙方提交的图纸如果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2.15乙方承诺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在甲方要求的`时间阶段内负责修改或补充完善。乙方设计人员应配合甲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进行交底、汇报、参加评审会、材料封样、不定期现场跟踪效果等工作。若由于乙方之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之相应的直接、间接损失。

2.2.1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3.本合同设计项目工作阶段及成果

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工作进度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设计构思

3.1.1收集及整理有关图片及其它相关资料。

3.1.2 设计构思的准备工作,与甲方的工程顾问相互协调、开会讨论有关设计事宜,使之与设计主旨一致。这些研讨构成环境设计的初步构思和概念。

3.1.3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构思,确立设计宗旨的一致性和设计方向,此阶段甲方及设计顾问的参与是必要的。

3.1.4设计构思阶段的工作范围如下:

1)概念设计总平面图。

2)主要区域景观透视图

3)组团景观布置图

4)中心景观布置图

5)主要区域景观立面、剖面图

6)主要景观小品示意图或参考图片

7)绿化植物配置主导风格及主要品种

8)场地空间功能分析。

9)交通流线分析图。

10) 景观视线分析图。

11) 设计说明

此阶段工作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若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未收到甲方提供之合法有效的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则时间顺延。甲方收到乙方设计文本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反馈意见。(此阶段乙方应交付构思设计图纸4套)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

3.2.1设计构思的进一步完善,以发展促进其环境之个性,使之成为初步设计图面。

3.2.2设计透视草图的准备工作,以进一步明确解说设计特点及其设计构思理念。

3.2.3在设计进行的阶段,乙方应进一步与甲方、有关设计院进行协调,以利于设计的深入。

3.2.4 依据方案设计成果,展开环境规划中各个景观元素的深化设计,提供设计文件如下:

1)总平面图优化,平面进行主要定位

2)总体竖向设计

3)主要分区放大平面图、剖面图

4)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5)边界围墙方案细化设计

6)出入口、通风井装饰方案具体处理方案

7)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具体处理方案

8)园林小品造型详图

9)灯具选择造型

10)基础照明布置设计图

11)表面排水布置设计图

12)绿化植物配置深化设计

此阶段工作时间为由甲方书面确认上阶段设计成果,并通知乙方开始本阶段设计后35个工作日。甲方收到乙方设计文本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反馈意见。(此阶段乙方应交付扩初图纸4套)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3.3.1 为硬、软景施工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

3.3.2 协助甲方编制硬景、软景工程进度安排。

3.3.3乙方应按设计周期要求提交下列详细的软、硬景设计文件,供施工之用。包括:

1)景观施工图设计说明。

2)总平面定位图。

3)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5)分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6)植被灌溉布置图。

7)地面排水设计图。

8)基础照明设计图。

9)总平面种植设计图。 a、乔、灌、草种植配置图;b、苗木表(植物品种、规格、数量);c、植物配置及种植说明。

10) 景观小品的平面、立面、剖面图及结构做法。

11) 地面、景墙、台阶、种植池、小径及硬质铺装施工图

12)主要园林家具参考图片及外形尺寸。

3.3.4 环境设计不包括有关市政、防洪设计、建筑构架结构和大中型土木工程设计、机电及一般屋宇设施的设计,但要和其它专业互相配合工作。

此阶段工作时间为由甲方书面确认上阶段设计成果,并通知乙方开始本阶段设计后35个工作日。

乙方提供设计成果白图两套供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完该阶段设计费用后乙方正式提交施工蓝图8套。

上述设计阶段工作日不含国定节假日、双方讨论时间及修改时间。

上述三个阶段,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书面对设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以前,有权不进行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甲方的修改意见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内容为准,此一意见为对上一阶段设计成果的全面意见。

乙方在上一阶段设计费用结清后方安排下一阶段设计进度及提供上阶段电子文件。因甲方设计费支付滞后,允许乙方顺延图纸交付时间。

4.施工配合

4.1乙方在施工图完成后,需与甲方、工程承建商及设计院一同出席设计交底会议。

4.2制备及编制苗木数量表以配合种植施工,并协助甲方选苗。

4.3协助甲方解决景观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4.4 通过电话或传真,回答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5 上述设计费中含现场服务六次:现场考察、施工交底、选材封样、现场放样、大树定位、竣工验收。若甲方要求额外的现场服务次数,则所需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总数不得超过六次。

5.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设计单价为23元/平方米设计面积,设计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应付本项目的景观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整(rmb)。

5.2设计费支付方法:

1)合约签订阶段: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作为首期设计项目履行资金,即人民币元整,(rmb元)。(乙方应同时提供发票)。)

2)概念设计阶段完成,设计成果交付甲方三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5%,即人民币元整,(rmb元)。(乙方应同时提供发票)。

3)初步设计阶段完成,设计成果交付甲方三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5%,即人民币元整,(rmb元)。(乙方应同时提供发票)。

4)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白图交付甲方审核通过后三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5%,即人民币元整,(rmb元)。(乙方应同时提供发票)。

5)施工配合阶段完成,付总设计费的5%,即人民币元整,(rmb元)。(乙方应同时提供发票)。

5.3特殊情况处理

1)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已确认之设计进行重大变更,或进行合约设计服务范围之外的设计工作,这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项目,收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上述设计费不包括超出合同约定由乙方需提供的资料份数范围以外的图纸晒印费及相片、图片复印费。

3)上述设计费不包含该项目报建、报批手续费用。若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工程报建,则甲方需要按景观设计面积每平方米0.5元(合计元)向乙方增付费用,并在乙方提交报建图纸后5天内支付该笔费用,若项目无需进行报建,则此费用不作收取。

4) 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其它支出,将向甲方收回成本(根据发生费用前甲方的书面同意)。

5)上述设计费不包括甲方用于宣传的效果图、模型制造费用。

6)上述费用不含私家花园设计,若甲方要求,则按2万元/套计收。

7)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若是分期进行,则付款也分期进行,各期支付比例根据各期占地大小确定。

8)在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内,乙方如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费,基于合同法中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乙方有权停止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6.设计变更

6.1设计费的变更本合同各阶段实际设计费误差范围5%以内的,设计费不作调整。各阶段实际设计费误差范围在5%以上的,按实际设计面积与约定平米单价的乘积进行调整,由此造成设计费用支付的增加或减少,该费于支付第三阶段费用(全部单体施工图完成及报审通过)时调整,增加或减少的设计费将按如下方法计算:

增加的设计费 = (实际建筑面积– 签约建筑面积 )* 相应的设计单价

减少的设计费 = (签约建筑面积 - 实际建筑面积 )* 相应的设计单价

注:相应的设计单价即协议书设计费用第2.2条所列之单价。

6.2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图纸在报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前,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视为乙方尚未满足甲方的合同设计要求而应当响应的修改建议,不能作为设计变更或乙方要求索赔的依据。

6.3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图纸经报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如甲方提出轻微变更和修改要求且变更和修改工作量累计不超过各阶段单项专业乙方合同设计工作量的15%时,乙方不另收设计修改费用。但可以相应顺延下阶段图纸、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天数以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双方协商确定,当某阶段某专业的设计修改工作量累计超过原对应阶段对应专业合同设计工作量的15%时,双方将另行商定。

6.4在设计和报批过程中,如国家或地方性设计规范﹑条例等发生变化,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设计规范﹑条例和甲方要求的进度等进行修改,甲方不负担修改费用。

7.知识产权与机密

7.1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费后,乙方制作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说明书和储存在电脑磁盘内的资料,以及按这些文件和图纸履行的一切工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知识产权于甲方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署名权;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的一切文件、图纸、图片、说明书和储存在电脑中的资料用于其它项目,或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甲方可以向乙方索赔,并且由此引起甲方经济上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7.3若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其它任何第三方的设计文件或图纸而引起的版权争议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施工延误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还须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来自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和诉讼。

7.4 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涉及第三方版权,由提供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7.5 乙方应编制有关本项目乙方设计概念的资料, 并与甲方合作,为本项目取得最好的宣传广告效果。本项目在对外宣传时,甲方、乙方均有权在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前题下提及对方名称。

8.违约责任

8.1 甲方若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以甲方付款日为准)向守约方乙方支付设计费,超过7个工作日后,每逾期一天,须承担延期本阶段设计费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

8.2设计文件的完成时间,以甲方签收的日期为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五。如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7日未能交付设计文件,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不予支付本阶段设计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阶段设计费的违约金。

8.3乙方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人员的设计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对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可另行协商,但赔偿总额不超过设计合同总额,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8.4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合同开始正式生效。

9. 项目的延建、停建或延期

9.1若本项目延建或在施工阶段全部或部分停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在收到甲方书面延建或停建的通知以前所完成的工作的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本合同终止,费用之结算按照已完成设计建筑面积所占的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

9.2如延建或停建工程或其当中部分工程重新施工,则乙方恢复其职责和义务,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列入应实际支付的总费用中,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10.合同终止

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非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况,双方有权提前1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终止本合同:

10.1.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180天,而双方无法觅得合理的解决办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

10.2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若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并且甲方已支付定金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若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并且甲方已支付定金的,甲方还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比例支付合理的设计费。

10.3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为已支付的设计费,但设计费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追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的总设计费用。

10.4乙方有责任在合同终止及收取应得的设计费后将有关已完成的设计图纸资料及电子文件移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及相应责任。

11.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如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则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永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2.其他

12.1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12.2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3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交通等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设计人员在现场的住宿。

12.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2.5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经双方一致协商,可进行修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通知对方以以下方式为有效:

1)书面通知,由被通知方签字盖章;

2)传真通知,传真须加盖公司公章;

3)律师函,由通知方发出的律师函件;

12.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8本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解决方法如下:

12.8.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项目履行资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面已完成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对尚未完成阶段,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甲方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加付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同时甲方应根据提前的天数每天按设计费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12.8.21)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2) 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合同生效以后,设计尚未开始,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12.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10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景观设计合作协议 [篇3]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 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 天,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 概念及初步设计 阶段. 深化扩初设计 阶段. 施工图设计 阶段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 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 概念设计说明;

b)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 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1) 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 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 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 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 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e) 用以表达主要景点( 经与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图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观小品;

f) 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 总技术说明:

2. 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3. 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4. 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5. 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6. 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法

参照国家及河南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平方米等与 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 元整

本项目景观设计费甲方按分期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五、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员组成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 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 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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