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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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通过志愿填报、中考和资格审查,本人已入围 学校定向培养师范生综合测试初选考生名单。现承诺:如参加综合测试后,最后成绩达到预录取控制线,身体符合招生体检要求,本人坚决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的录取入学。

阳光招生承诺书

考生签名:

考生监护人签名:

时间:2015年 月 日

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田学金局长在县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范201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秩序,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私自为招生学校做招生宣传;

二、绝不接待未经县教育局同意来我校招生的人员,不参与招生学校为招生安排的宴请或接受招生学校的礼金、礼品等;也不为未经教育局同意的招生学校提供生源接送服务;

三、绝不从事买卖生源及生源信息等破坏招生秩序的活动;

四、本人将认真配合县局和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如有果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学校处罚,直至调离圩丰中学。

承诺人 2011年 月 日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录取零点招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大信息公开,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现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招生政策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执行本年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坚持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点招”录取。

二、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5]9号)的要求,做到“十公开”。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url#)对年度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进行公开。

三、大力促进公平,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做到遵章招生、依法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纪检监督电话:010-82323736

2015年自主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申请参加贵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自愿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本人被录取后不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2. 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考生高考。

考生(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承诺书

甲方:江西科技学院商学院

乙方:商学院b线九大组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招生目标任务,真正让b线九大组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特制订商学院2012年b线九大组招生工作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本大组全体师生积极参加2012年招生工作,保证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招生工作中去,坚定信心完成任务。

二、本大组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认真负责开展以下招生工作:

1、配备好本大组的站点主管和注册咨询师(员),组建能吃苦、能招生的团队;

2、结合本大组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2012年招生工作计划;

3、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完成或超额完成2012年招生任务。

三、本大组将认真按照学院的要求抓好2012年招生工作,确保如期按照学校招生考核阶段和要求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任务,奖励基数任务 人,自定目标任务 人,自定目标任务数达到奖励基数的比例 %。

四、严格执行学院招生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和商学院组织的招生培训,在招生过程中做到诚信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

五、在招生期间,本大组将树立良好的蓝天形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六、经常与本大组参与招生的注册咨询师(员)保持联系,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要求注册咨询师(员)每周至少两次主动以短信、电话、QQ等形式向本大组部门领导汇报招生工作,否则接受学院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的处分。

七、本大组全体师生将本着爱校、感恩的心,坚决不帮外校招生。如发生此类事件,自愿接受学院相关处理。

甲方(盖章):

B线主管签名):

签订日期:2012年 日 乙方( 月

2015年秋季招生学校承诺书

-----县(市、区)2015年秋季招生学校承诺书 教育局党组: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和《-----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特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保证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2、在招生时,保证不作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3、保证做到不使用给回扣、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拉学生。

4、保证不突破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

5、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编办考试及摸底考试。

6、保证在招生过程中按《-----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7、保证不违规举办所谓的“加强班”、“重点班”、“小小班”、“快慢班”、“特色班”、“本学区班”、“外学区班”等,不以任何理由违规收费。

以上承诺如违反任何一条,自愿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学校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2015年宁夏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规范高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4号)要求,现就2015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的招生纪律,坚持原则,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坚决维护程序公正。

2、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不谋私利,把好录取关口,守住法律红线,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零点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严禁任何高校追加计划“点招”录取考生,严禁对“点招”考生违规投档。

4、对所有院校在我区追加的计划,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对高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完成。

5、各高校在我区投档和录取信息及时在五个地级市和部分县(区)的电子大屏和报纸同步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录取期间,我院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四楼设有考生和家长政策咨询接待室,正常上班时间安排专人值守,值班电话0951—6043519,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来电来访咨询。

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各种方式监督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对群众举报的我区高校招生违规录取问题,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群众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责任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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