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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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书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监督单位:台江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二 0 一 二 年 月 日

龙湾区与农资经营店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区委农办(区农林局)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辖区内涉农街道经济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溯源)点、“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及申报单位、农资经营店等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现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农资依法经营承诺书30份。

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总结了2015年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并部署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推进“三品一标”品牌发展,强化标准生产。严格落实“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发现问题,坚决出局”的工作原则,严把环境监测和产品检验关、现场检查关、材料审查关,规范“三品”认证,坚持积极发展,确保产品质量,大力推进标准化促进工程。

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强化源头监管。结合当前开展的肉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农药和叶面肥隐性成分监督抽检专项行动,在春、夏、秋三季分别组织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以种子、农(兽)药、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畜禽养殖、活畜禽收购贩运、生猪屠宰等环节为检查重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针对性、经常性的执法巡查力度,努力实现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三个100%。

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认真按照《2015年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样地点,确保监督抽检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

四是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共治。通过培训宣传,提高生产者的安全生产能力和行政管理者的执法监管能力,同时依托公告栏、农民信箱、科技下乡、龙湾三农网、车载视频等载体,引导安全生产和科学消费,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员共治氛围。(区委农办)

农资经营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业,维护广大农民利益,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我们农资经销商必须遵纪守法,保证质量,优质服务,诚信守约,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不经营未经审(认)定品种和无登记证号的农药。

二、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所经营农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上。种子包装、标签达到规范性要求。

三、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产品。

四、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所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五、不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

六、凡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欢迎广大农户对我店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

为了净化农药市场,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让广大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参加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并经县农业局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持证上岗。

二、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购有凭证、销有记录,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以及社会的监督。

农药经营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农药经营实行“两账两票”制度,即进货、销货票据,进货、销货台账。台账、票据要保存完整、记录清楚。

三、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建立健全购销保障体系,保障农药质量。

经营的农药必须是依法取得登记并符合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农药,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四、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购销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药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农资经营安全承诺书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镇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人畜安全,在诚信做好农资经营工作的同时,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安全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安全纠纷,本单位将与当事人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如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

二o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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