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分布施工队合作协议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充分知悉乙方基站之各种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为改善甲方所在地 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无线手机信号覆盖效果,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提供并安装无线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以及相关设备。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共计 5 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
第三条:合作期间有关资产的维修保养
1、甲方负责对提供场地、供电设备的维修、保养。
2、 无线设备主机及传输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无线信号设备放置场地及相关天线、馈线悬挂安装的位置,为乙方通信光缆提供进出路由。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所有用电设备提供可靠的市电,规格为220伏、20安、50赫兹交流电。并为乙方提供设备工作地线的接入点和预埋位置。如遇停电 ,应提前通知乙方相关人员。出现突发事故需要及时通知乙方。
3、除火灾、地震、风灾、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以外,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动乙方一切设施(除为了乙方之利益,同时要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同意的除外)
4、合作期间,甲方如将所提供场地和供电设施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负责提前一个月予以通知。所有权转移之后,本合作协议有关场地和供电设施的所有条款对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
5、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出入大门及机房提供方便,办理出入证件,积极支持并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及紧急检修。
6、投入使用后,甲方协助乙方安装在甲方处的乙方设施(包括主机及传输等所有设备),
应避免设备遭到人为的破坏、被盗等。
7、施工期间,甲方应积极做好乙方与相关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无偿提供无线信号设备及相关传输设备、传输光缆、附属件等全套设备。
2、乙方应爱护甲方设施,损坏要负责修复
3、乙方保证所用设备不影响甲方的电视系统、计算机系统、及其它通信系统(包括已有的手机覆盖系统)的正常工作,若产生干扰,乙方应设法排除。
4、乙方施工、维护不得对甲方设施和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5、乙方进入甲方场地施工、维修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
6、乙方承担设备主机的耗电费用。除此外不承担其他费用。
第六条:电费结算及缴费细则
1、电费:主设备用电量,按电度表指示的实际耗电量计算,乙方按甲方收缴电费的标准
1.3 元/度 向甲方交付电费, 每年 结算一次,根据乙方电表数按时结算。
2、缴费:乙方于 每年12月底前 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等额的正式票据,乙方拖欠电费时间不得超过 壹个月 。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交纳电费,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履行的,可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联系人制度
为了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同意建立联络人制度,联络人有权代表本方与对方进行交涉,并且负有将本方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事项告知对方的通知义务。联络人有义务就对方提请确认的事项进行确认或者报告本方解决。
联络人的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联络人
甲方: Tel:
乙方:监控机房 Tel:
第八条:场地及供电设施所有权。
1、无线信号设备放置场地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2、所有无线信号相关设备的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第九条:违约责任
对于双方违反上述约定之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约定事项
1、甲方在协议期满前不得收回场所及设施,必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甲方场地,甲方应优先保证乙方使用。双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商定续签合作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场地,乙方应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施拆除。
2、为保证工程进度,甲方应在乙方对无线信号设备及相应传输设备施工期间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如有设施等发生变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3、乙方在协议期内需对现有无线信号设备或传输设备进行改装或调试,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4,协议包含双方就使用场地和电源等达成所有共识和协议,并取代双方其它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与本协议有关之通知、同意以及其它函件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挂号件、特快专递等形式)作出。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叁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地址:大兴东路小白杨路西侧 地址:科技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分布施工队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解决甲方场地信号的覆盖及园内宽带问题,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设备安装地点及稳定的工作电源(ac220v),稳定的接地点,并在乙方设备安装期间提供便利条件。
2. 甲方如发现乙方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处理。
3.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设备的安全防盗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在乙方对设备进行抢修时,甲方提供相关便利条件。
5. 由于其它原因乙方未能按时交纳电费,如逾期一周(五个工作日),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有权对乙方设备停电。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__室内分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承担分布系统设备,施工材料及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2. 乙方选用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标准的分布的系统,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对甲方的影响,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故障抢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3. 乙方负责安装电表,并支付甲方相应的电费,电费单价收取按__元人民币/kwh。如遇电价调整,电费按照实际上调价格加原价格收取。
4.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不低于__带宽的有线宽带一条,在甲方对景忠新城行使管理权时免费使用。
5.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一台80元包月(甲方缴纳每月80元话费后,除国际长途和收费语音台,不再收取其它费用)的无线座机。
三、责任及免责条款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照执行。
2.如遇不可抗拒原因互相免责(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3.未尽事宜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
四、争议解决
1.尽可能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不能协商的可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
五、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无异议长期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