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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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施工工程合作协议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

a: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市场开发,信息跟踪筛选,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为便于双方联系及业务开展,乙方在北京设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委派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合作及日常业务。

3、甲方派员有权按乙方聘用的职务及权限范围,依托乙方驻京办事处对外开展业务,乙方驻京办事处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另议)。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应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在联合开发市场及项目合作中竭尽全力。

2、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以维护双方的信誉。

3、各方所提供的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对方有权撤换,并由提供方更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方不得违约,否则将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与对方带有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作协议 [篇2]

工程施工内部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施工方)

乙方:(合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拓展工程项目业务,共创经济效益,甲方特委托乙方为甲方承揽 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经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共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内部股份合作协议》。 遵循平等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议定:甲方负责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组织施工,并为乙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乙方负责提供承揽工程的业务人员和真实可靠的工程项目,双方约定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前期一切人力、物力,包括旅差费、业务开支费等的经济支出费用,作为乙方股份入股,在合同成立后为分配利润的股权,为了充分体现《内部股份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需双方共同执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造价

4、工程内容:

第二条:乙方促成签订施工合同后,甲方工程施工及经济效益成立,甲方同意按合同中合标造价 %支付给乙方作为股份金额共计约 元。

第三条: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在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的同时,支付人民币 元,此款在乙方应得股份金额中扣除。甲方向乙方支付股份金额的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上方(即预付款到帐后)款项时,应及时支付给乙方的股份金额,分一次或二次付清。

如发生甲方拒付乙方股金的现象,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仲裁。甲方应付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乙方股份金额5%的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在甲方委托授权范围之内进行承揽工程项目,如有违规违约之行为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独立施工管理,独立核算(属于甲方的工程股份利润)

自负盈亏的经营权,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甲方在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方如增加工程量及其他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更改)或续签合同,均无条件按本合同继续执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议。

第八条:在合作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情况变化,合同名称变化或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只要甲方与建设方工程合同成立,甲方应无条件给乙方支付相应的股份合作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次协议依然有效。

第九条:甲方不按时或不按实际工程量支付给乙方股份合作的应得金额,乙方有权通过施工方的上方在该工程款中直接扣留。

第十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不能终止本协议的实施,无故终止方应无条件赔偿对方因协议终止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在乙方驻地仲裁解决。甲方付给乙方的合作股份款结清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甲方应把本协议所指定的工程项目合同书复印两份加盖公章附在乙方“内部股份合作协议”书上,作为法律依据。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施工方盖章):

法人(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乙方(合作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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