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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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全文如下:

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以及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的复试工作,并指定一名副书记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等。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小组由五名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

  三、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研究生指标进行复试,复试分数线333分,复试比例按照规定执行。复试名单上报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考生报考资格复查

报到时间:2017年3月23日。

报到地点:文科1号楼929房间

  1.关于复试通知

(1)纸质复试通知书不再寄发,实行参加复试考生电话通知制度,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

(2)复试期间,学院设置固定电话0379-64242302和移动电话13383892239解答考生咨询。

(3)通知复试考生从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填写所需的相关资料。

  2.关于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本单位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考生的复核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留存所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英语考试、专业课考试(MBA、MPAcc考试科目为政治,下同)、英语口语测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

1.专业英语考试:专业英语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为50分。

2.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

3.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安排在面试环节中进行)。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教育部要求,注重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复试英语笔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复试口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7.体检

体检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复试总成绩/3) ×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高低,都予以淘汰。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七、录取

学院根据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并及时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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