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大2018年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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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硕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上岗聘任工作。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进行2018年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聘任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西南交大2018年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聘任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7日

校学位办将《2017年上岗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和《2017年上岗招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反馈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

4月13日前

各分委会根据汇总表,组织申请者填写相关表格。申请者应向拟招收培养博士、硕士生学科(不超过2个一级学科)所在的分委会(各分委会学科范围见附件2)提出申请。申请者需按要求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聘任申请表》(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表格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5、6)。

申请招生的导师请登录“导师信息采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

4月20日前

各分委会严格按照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选聘条件,组织聘任审核工作。在学位办反馈的纸质汇总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后的.《2017年上岗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和《2017年上岗招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报送校学位办备案。校学位办将以上述两个表格为基础,分别形成2018年上岗招生博士生导师、2018年上岗招生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5月17日前

公布2018年上岗招收博士、硕士的导师信息。

  二、相关工作说明

根据文件精神,2018年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聘任由各分委会按照导师上岗聘任条件进行选聘。为减轻各分委会的工作量,校学位办将《2017年上岗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和《2017年上岗招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纸质文档)反馈给各单位,请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审核信息(对不同意上岗招生的研究生导师,请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不同意”)。重点做好审核中的如下工作:

1. 坚持标准。各分委会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标准进行导师遴选,严格审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综合表现,严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学术论文成果关,不符合条件者不能上岗招生,有效执行导师动态上岗制度。

2. 每位研究生导师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招收研究生。

3. 兼职研究生导师须落实一名校内研究生导师为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姓名请在“备注”栏内注明),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4. 超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不再新招收研究生。

根据文件精神,2018年上岗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年龄要求为:至2018年1月1日,博士生导师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此限。已超龄的博士生导师(不超过63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如果目前仍有主持A类科研项目(需向校学位办提供证明材料备案),经本人申请、分委会审核,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岗招生。

2018年上岗招生的硕士生导师年龄要求为:至2018年1月1日,硕士生导师年龄应在57周岁及以下(1961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本次博导上岗条件的硕士生导师年龄应在62周岁及以下(1956年1月1日后出生)。已超龄的硕士生导师(不超过58岁,具备本次博导上岗条件的硕士生导师不超过63岁),如果目前仍有主持A类科研项目(需向校学位办提供证明材料备案),经本人申请、分委会审核,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岗招生。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交校人2015[74]号)文件精神,学校退休政策有重大调整。如可能出现个别申请者无法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就退休的情况,需本人及所在分委会签订承诺书(附件10),承诺如中途退休,本人及所在分委会将妥善处理相关研究生的培养问题,直至研究生顺利毕业。

5. 申请表中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请参照我校《科研项目分类表》(附件10)及《学术期刊分级目录》进行填写。

  三、责任追究机制

请各位申请者珍惜个人学术荣誉,并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凡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并在下一次申报时,由校学位办单独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凡在遴选过程中把关不严的单位,一经查实,将给予核减本单位招生指标等处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分委会严格参照学校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对研究生导师年龄、指导研究生、研究生教学、近四年的科研工作和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核,汇总符合上岗条件的研究生导师信息,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审核后的纸质版《2017年上岗招生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2017年上岗招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两张汇总表均需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承诺书》报送校学位办备案。(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41#,联系人:李西瑶,联系电话: 6636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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