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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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安排,我就***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工作稳步推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规模、条件、能力、技术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有力维护了全乡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水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8141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5%,是一个以布依族、苗族、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乡。2017年全乡新农合参合33632人,收取参合金58.3万元,参合率达95.18%,共发生医疗费用195.5万元,减免费用136万元;2011年参合33985人,收取参合金101.9万元,参合率达97%。全乡有居民人口1280人,截止目前,参加城镇医保160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乡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工作,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制度作为“民心工程”来抓,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领导重视,工作到位;二是成立机构,人员到位;三是完善方案,管理到位;四是积极筹资,经费到位;五是多方救济,扶助到位。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把这项造福于民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形成齐抓共管,扎实工作的局面。

(二)强化制度规范,落实工作职责。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管理,积极开展了宣传动员、建章立制、人员培训、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等工作。一是遵循农民意愿,广泛宣传动员。在全乡每户张贴《致全乡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将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缴费金额、审批程序、报销方式等告知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二是加强经办机构人员培训,提高经办机构人员素质。近年来,共开展村干部、诚信自管小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3次,参训500余人次。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狠抓卫生院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卫生院全员聘任制,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卫生院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控制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乡卫生院药品一律实行零差价,群众住院费用能减免的一律减免。五是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投资240万元新建的***卫生院于2017年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0亩,有病床80张,职工总数26人,其中中级15人,初级10人。

(三)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是强化基金专户管

理。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在基金监督方面,不定期组织财政、纪委等单位进行监督。二是严格报销审批程序。自推行村(居)民自治工作后,全乡参合金报销程序采取五级审批报销方式,即:先由村民诚信自管小组长签章后,送村委会审批,报乡合管办审核,经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乡卫生院报销。有效防止了不符合规定报销及骗保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基金使用监督。在住院减免费用报销中,实行乡、村二级公示,让农民群众充分行使其监督权,有效确保了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平、公开、合理地用到农民群众身上;切实落实“三级结算制”,由乡卫生院对合作医疗补助部分直接补偿,并负责对补偿金额进行审查,乡合医办对补偿情况进行复查,报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对乡合管办送审资料进行审核。

(四)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医疗救助。一是落实参合补助政策。对农村计生二户、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参合实行财政补助,2011全乡共补助计生二户661人,低保户5069人,优抚对象60,拨付参合金17.4万元;按村(居)民自治工作要求,由乡财政为全乡385名自管小组长上缴参合金1.1万元。二是医疗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积极向上级申请相关奖金,对农村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实施医疗救助,2017年,医疗救助42人次,申请发放救助金8.5万元,人均救助2027元。

三、主要问题

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工作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极大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医疗机构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及参合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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