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合同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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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代理合同合集10篇

代理合同 篇1

生产商:xxxxx(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经销方式

1.1. 经销级别:xxx级总经销商。

1.2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xxxx总经销商。

二、付款方式:

2.1代理价:

2.2付款方式:

三、品质责任及退换货的规定:

3.1甲方提供给乙方之产品质量,一定是符合产品制造规范要求之内之产品,如乙方需求在产品制造规范范围之外产品,临时协议另拟。

3.2倘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乙方应在收到货后3日内及时通知甲方,请求更换。

3.3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经甲方和客户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后,确属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 、甲方责任及权利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4.2 甲方承担 _____台以上的长途运输费用,订货数量不满____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4.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

4.4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4.5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4.6 甲方无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5.1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5.2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5.3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5.4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___ 天通知甲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并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

5.5乙方可委托甲方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产品发到乙方指定之收货地点后,提货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承担。

5.6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5.7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8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6.1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xxxxxx 乙 方:xxxxxx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公): 盖章(公):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市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

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 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

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协议号: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VI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违反业务规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理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必须维护山西电信的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服从甲方在经营业务上的管理,执行甲方确定的业务资费标准和业务规定,乙方的营业人员服从甲方委派的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乙方营业人员如需要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调整,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三)乙方负责营业场所的安全、防火、保卫;负责营业场所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营业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必须确保移动终端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并具有进网许可证,负责所销售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所售手机产生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的号段办理客户入网手续,按照甲方的业务流程办理各类业务,认真稽核客户身份,准确、及时录入客户资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领各类业务入网登记表、入网协议、发票、宣传单页等必须提前向甲方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备好后,由乙方签收领取。

(七)乙方在每日结束营业后,将代办甲方业务所得款项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帐后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必须做到日帐日结。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业务量进行认真、真实的统计,不得虚报业务量。

(九)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业务规定的流程、资费标准,实施营销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执行、若乙方执行确有困难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原因与甲方商讨。

(十)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发展数量等甲方的企业机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十二)乙方代办的相关资料,应定期交至甲方业务部门,如遇甲方结帐期或业务需要,急需汇总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保证未交接客户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资料所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卡体和号码,各类卡在售出之前不得产生任何话费。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话费纠纷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号源分配原则,禁止跨区放号或销售跨区号源;必须将卡号码提供给用户公开自由选择,不得收取选号费。

(十五)凡由乙方代办的用户入网业务,一旦出现恶意欠费且属于客户资料与证件不符或资料遗漏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停机处理,并由乙方交纳客户欠费金额,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办理业务时,规范开具甲方提供的发票,同时加盖业务章,不得使用甲方的发票、业务章办理非甲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妥善管理营业工号和密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营业系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八)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押金,作为甲方品牌维护及风险控制之保证, 若甲方认为乙方所交押金无法保证风险控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交纳押金;代理合同终止并进行业务清算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的90%;其余10%的押金在一年后退还,如在一年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从剩余部分金额进行扣除,剩余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业务代办酬金按协议签订之时甲方现行的酬金标准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及考评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协议终止条件:

(一)协议到期后,双方之一提出不再续签。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如认为应提前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如遇甲方进行政策性调整,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协议履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停止营业,并经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向用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一)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伪劣产品故意坑害消费者,经政府相关部门查实,危害甲方信誉的。

(二)乙方拒不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或服务质量低下,经甲方警告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无明显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虚报假帐、私自将甲方提供的发票或各类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转让代理权。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甲方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乙方责任并处理不当造成甲方的客户发生严重投诉,造成恶劣后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营业超过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机、套卡或诱导用户弃卡、欠费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将甲方的企业标志、商标应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中。

七、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擅自停止业务合作,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借款手续,借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代理合同 篇6

代理商姓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厂家:(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授权甲方在个人网店以乙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店授权,多个网址无效。该网店开在网,网址为,用户名(帐号)为

第二条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委托授权的范围和内容,享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甲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乙方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乙方的追认,乙方才承担法律责任。

(一)甲方订货,双方约定供货细则如下: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邮费;

2、乙方按产品的批发价(代理价)提供给甲方,甲方自由选择产品种类和数量,如果甲方支付零售价或需要代发货时按甲方指定种类发货。

3、甲方将电子订单填写好后回传给乙方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订单内产品快递给甲方,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申请退货退款。

4、如是支付宝交易,甲方应在收到产品的3日之内上网确认款项,超过3日则需要按每日1%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如无故拖欠货款达7日,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收到货物有异议,需在收到货物的.3日之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如甲方所提异议乙方不认可,则需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货物质量等问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6、标价:标价有乙方提供市场指导价,标价只能高不能低,标价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

7、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在提出终止合同7日内退回货物并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以货款抵扣违约金。

(二)代发货。

二次进货补货开始乙方提供代发货,由四川宣汉直接发货到代理商的客户手中,收取代发货手续费5元/次,仍发货给代理商时则不需要手续费。(为奖励合作时间长的代理商,代发货/补货第11次开始手续费降至3元/次,21次开始2元/次,51次开始仅收1元/次)。

二次补货(代发货)邮费收取办法:

国内快递1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0元。(价格不分地区远近,使用EMS特快专递)

新疆西藏2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5元。

以上邮费包含邮局填单、纸盒包装等费用。

第四条:代理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因立即停止使用乙方的所有图片及有关资料,否则因此产生的所有诉讼、差旅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之规定在其指定网店合理发布或使用乙方产品图片,如遇图片整改,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六条 乙方作为供货方的义务仅针对货物本身做解答,不负责任何网店操作及行业知识技巧的培训。

第七条 甲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会员用户名、网店地址等信息(即附件1)。这些信息乙方将严格保密并保证不透露给第三方。甲方填写资料后可享受单件进货补货,否则按照普通批发对待,每次进货仍有起订量,起订量为不低于 元。如甲方资料中有不真实信息,乙方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合作关系,并拒绝承担因终止合作构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八条 网店代理在代理其间及代理结束后因对其所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仅网店代理商自己能在其指定网店使用图片,如未经允许擅自将乙方图片发布到互联网上、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进行其他任何网络经营活动,该行为属盗用图片及图片侵权,一旦发现,乙方法务部门将用法律手段严格处理,因此产生的差旅、诉讼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保证发货速度,有现货的当天内发货,有现货单件补货及代发货24小时内可发出,无现货7天内发货,法定节假日顺延;

2、保证物品质量并完好发出。如有质量问题可在收货3日内将物品寄回,包退包换;

3、随时接受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反馈,听取意见接受建议,共同成长;

第十条 违约金为代理费或货款的50%或500元,按高支付。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应当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甲方支首次订货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内容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演出活动门票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拥有本次演出活动的全部门票的所有权,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次演出活动门票的网络代理销售方。

2、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本次演出门票的销售工作。

3、演出活动

(1)演出名称:著名歌星邰正宵携手环球旅游小姐暨星光大道嘉宾走进庐江大剧院

(2)演出地点:庐江大剧院

(3)演出时间:20xx年6月14日 19:30

(4)演出票价:共六个价位,880元 、680 元、 480元、 280 元、 180 元、 80元。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演出批文复印件或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本次演出的合法性以及经营活 动的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本次演出活动有价值的相关动态、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并授权乙方在自己的宣传渠道中展出。

3、甲方在自有广告宣传和公关活动中尽量为乙方售票提供电话、公司名称等文字、网址等购票信息的宣传,以便乙方更好地销售门票;

4、甲方负责因购票者和观众引起的一切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甲方需在演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相关演出费用结算。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演出票务销售的推广工作;

2、乙方负责自有销售网点的票务销售和结算工作;

3、乙方如出现有门票遗失及误收假币票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代售甲方的门票,甲方按乙方实际销售总金额支付给乙方代理费,费率为乙方销售总票务所得的总金额(按乙方销售的总票务的票面价格计算)的 15% 。

2、乙方在将甲方演出活动中所有票卷打印结束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票卷使用费和票务系统使用费,票纸每张 元 ,票务系统使用费为 元/张。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均派专人负责票款的结算工作。

4、由甲方负责提供发票给乙方的购票客户,应与待销售的门票同时交付乙方。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至为本协议和所有补充协议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条款中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合同期内,若甲方对演出活动进行重大调整,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如因此而引发观众投诉、索赔等事件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若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活动中止或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乙方同意以双方协商认可的条件协助甲方办理退票事宜,但乙方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再退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顾客纠纷以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善后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演出活动取消,甲方应负责处理与观众的退票事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仍有权保留其已销售门票的代理费。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更新或重新定义相应条款内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人事代理站(以下称甲方)和委托单位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代理人员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的综合服务。作为被代理人的人事主管部门。

二、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乙方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和人员调入手续;

2.负责被代理人的档案接收和报到手续;

3.管理被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4.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办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回_________省人才中心的手续;

5.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

6.办理有关资格考试、职称申报等手续;

7.负责乙方与被代理人聘用合同的鉴证。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被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2.负责支付被代理人的工资、劳动保护费用;

3.为被代理人建立社会保险,并支付单位所承担的费用;

4.与被代理人的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有关手续。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办理续签手续,视为合同终止。

5.与被代理人解除合同后,应将解除合同手续交到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此代理为 代理,不含: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 路(街) 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 年。从 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形象识别cis系统;d、企业文化和荣誉;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

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 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 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 元;累计进货达 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发展的专卖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费另加代理费的35%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且守约方有权终止及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确认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续约权利,可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含代理费)。

5、本合同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代理商正式确立条件为:本合同签订及乙方应交纳的代理费首笔款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

7、合同签约地:甲方所在地

8、本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招商政策,相关费用等。甲乙方双方有义务保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向同业、同行泄密,否则视作违约。

第十一条:其它

1、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地进行直投招商广告,同时将招商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招商工作,同时对信息及时反馈。

2、在乙方的同意下,甲方可以受理乙方签约地区的加盟店申请,并可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相关合同向乙方备案。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返还至乙方账户(加盟费、保证金、进货的代理差价)。乙方对该加盟店享有与签约区域其它加盟店的同等权利及义务。

3、在授权区域外,甲方授权之下,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招商工作。对于招商成功签约的,甲方一次性奖励乙方 元,同时给予该加盟店每年进货额的 5 %作为招商奖励。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公章)(盖公章)

签约时间: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货物运输代理中的权利义务,维护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双方的权益,规范货物运输代理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运输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_________省_________市至全国的货物运输事项,乙方代理事项包括:

1、代为委托符合条件的司机承运货物。

2、代为安排司机提取运输的货物。

3、代为安排司机交付运输货物给收货人。

4、代为委托司机办理收货人签收运输单证并转交给甲方。

5、根据甲方要求代为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

二、货物运输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货物运输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每一单运输前应将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乙方转告司机。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的要求。

3、甲方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应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告知司机采取相应的运输方式。如需要特殊加固车厢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甲方需运输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国家限运物品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林业手续的货物,交运前,甲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明,并使运输的货物及其包装适合公路运输的要求。

5、甲方承担货物装上运输车辆前及卸下运输车辆后的全部责任。

6、甲方应按照运输货物的实际价值委托乙方购买运输货物的保险,如贵司申报货值与货物实际价值不符时,货物出险后的货值的差额部分将无法获得赔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将由贵司承担。

7、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保持通讯畅通,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准备接车收货。甲方有权随时了解运输货物在途情况。

8、甲方在乙方车辆出发后变更送货目的地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及司机,并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9、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10、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条件运输的,不能有违禁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以及运输货物的实际情况,代为甲方委托符合运输条件的司机及车辆。

2、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取运输的货物,并对运输的货物的外包装进行适当的检查。如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明显不适合运输时,应暂停提货并告知甲方,甲方应尽快告知乙方及司机处理结果。在甲方确认对货物进行运输及该货物外包装适合进行运输时,司机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承运该货物。

3、乙方应告知司机在装车时应与甲方人员核实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及包装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司机办理装货事宜。装车完毕,甲方应将随货同行的有关票据,收货人姓名、电话及详细卸货地址等资料一并交与司机,以便运输途中备查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交货、签收。

4、乙方应要求司机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甲方的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5、司机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车辆本身机械故障等),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对货物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车辆完全失去运输能力,乙方应另行代为委托车辆承运,将货物完整无损的送到收货地点,并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及相关费用。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运输代理费用及结算

1、委托运输费用,另行商议。

2、保险:甲方自行购买保险或委托乙方代购保险,保险费率另议。

3、结算方式:每月5日前核对确认上个月的费用,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运费。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乙方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由于司机的过错,造成运输的货物迟延到达,司机应承担迟延到达的违约责任。

2、从货物装运上车时起,至货物运抵目的地卸车交付完毕时止,司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索赔。

3、货物错运目的地,由司机无偿运到约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4、甲方错报运输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尺寸、包装状况以及收货方名称、电话、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甲方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的包装及相关标识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标准要求以及公路运输安全要求的,或对于货物尺寸超长、超高、超宽以及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等情形未提前告知乙方,因此造成货物灭失、损坏的,乙方及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因此造成交通事故或给乙方、司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运费的,应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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