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范文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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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范文锦集7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

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甲乙双方就甲方购置窗帘之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协商,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成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有关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及时协商解决。

一、窗帘报价清单:

二、交货地点、方式和时间:

2。1交货时间: 20xx 年月日

2。2安装地点:

2。3安装时间: 个工作日。

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货上门,承担相关的费用,并且承担全部甲方验收之前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的安装地点,安装完毕后甲方须在当日验收,并在全部窗帘安装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元。且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保证在乙方窗帘安装前,提供整洁的施工场地供乙方安装。

全部窗帘安装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给乙方,如逾期付款,甲方应每日支付相当于货款5‰的滞纳金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向有关司法机构提出仲裁。

乙方:乙方负责提供与所定型号窗帘及免费的运输、安装服务。并在甲方正常使用下免费保修 年。

乙方应按与甲方已协商好的型号进行交货安装。如有与原定型品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与原定型号不符的货物。如逾期交货,乙方应每日支付相当于货款5‰的滞纳金给甲方。超过五天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请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均认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8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内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按甲方中标的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承包。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工程的承包内容包括:8万吨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

条件:

1、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均由乙方负责。

2、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及外层保护由甲方负责。

3、乙方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发票。

4、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提供宿舍及食堂房间,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为全部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如甲方统一办理,在最终结算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分摊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服装和安全帽,乙方统一在甲方库房领取,费用甲方按原价收取。

8、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如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如调整后乙方仍不能满足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暂定: 30 天。

实际施工工期按照业主和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工程量签认约定

1、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按照河北省20xx安装消耗量定额计取直接费合计为准。

2、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以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最终结算约定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及方法按业主对甲方的总合同及现场拔付情况进行办理,每月月底由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按完成量的65%支付进度款。

2、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最终结算待乙方完成图纸约定工作量以后,业主、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尾款的95%,剩余5%质保期一年以后一个月之内结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修、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返修、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安全协议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具体安全事项见《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七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和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之内部承包合同(二)文本执行。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复本由甲方持有,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

根据招投标文件、招标图纸、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按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机械、包管理费、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包环境保护、包设备调试、包机电总承包工程管理、包与土建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措施费、包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工艺方法等费用、包税金、包利润、包风险、包各种材料检测费及包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余渣、废弃物、余泥外运费用、包竣工验收合格、并综合考虑甲供材料设备采保与运输、装卸费用等一切风险因素。

2.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附件及甲方要求完成《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管理,安装工程各专业管线三維空间设计、留洞图设计及预留、预埋件等的协调管理工作, 服从和配合协助土建总承包等项目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强电系统:

2.1.1配电室低压柜系统图暂为方案图,从配电室低压柜出线的电缆及母线槽暂按方案图以单项工程计量报价,该部分按实结算。

2.1.2自低压电房外墙开始,至所有动力配电箱(含消防动力配电箱、双电源切换箱)、照明配电箱(含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均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所有提供给其它机电系统

的动力配电箱(含配电箱)如:电梯/扶梯系统、室内/室外(园林)系统、擦窗机设备、厨房设备、电话/电讯设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机械停车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各机电/弱电系统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室内/室外动力电源接点和人防机电系统动力电源接点等。

2.1.3负一层商业区域、裙楼部分的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均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等,楼梯间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至灯具末端。

2.1.4地下负三层、负二层动力系统、照明系统由机电单位施工。

2.1.5所有楼梯间照明、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照明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

2.1.6塔楼部分由机电单位施工至各办公室内开关箱(含开关箱体、载流元件),新风机组、空调盘管配电由机电单位施工至末端设备,动力系统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办公室室内照明、电梯厅、内走道、卫生间、管井的照明由装饰单位施工。

2.1.7避难层(15楼)除卫生间、电梯厅外,其余照明系统均由机电单位施工。出屋面层照明由机电单位施工。

2.1.8发电机(含环保工程、废气净化、降噪措施和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设计及施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连接母线按暂估工程量由机电施工单位报价,按实结算。并协助做好机房的环保工程以及报建、验收工作。

2.1.9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从本工程配电房至沥王大厦消防泵房的供电线路计入本次投标范围,提供电子版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分界点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线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从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间的管线(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土建总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压配电房由招标方另行委托安装,工程分界点为低压柜出线开关出线端子。地下室侧壁预留的强弱电进线套管由机电单位预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帘控制箱由设备厂商配套供应安装,机电单位接线至控制箱进线端子。

2.2给排水系统:

2.2.1室内排水(雨水、污水、废水、压力排水、通气管)及室外化粪池、隔油池由土建总承包单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园林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自市政自来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组、水表井)的室外给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由机电单位施工。

2.2.3除卫生间给水支管外,其余室内给水管道系统均由机电单位安装;卫生间给水由机电单位在管井内预留给水阀门供装饰二次接驳。

2.2.4除卫生间淋浴支管外,热水管道及设备由机电单位安装,热供水及热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间内,预留阀门供装饰接驳。

2.2.5室内外园林景观由本次机电系统施工单位负责预留给水接驳点。

2.2.6机电单位与装饰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给水立管、干管上的给水阀门;与消防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口;分界点的管线由机电单位安装。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机电单位供应及安装,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机电单位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安装管道、设备、附件。

2.2.8由机电单位成套供应的给水设备与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间的`管线属本次招标范围。

2.3消防系统:

2.3.1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3.2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并按有关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泵取水口开始的所有喷淋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室内消火栓系统: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机电单位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并提供与智能化系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的接口。其中消防广播系统须单独报价。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通风防排烟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防火门、防火卷帘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卷帘控制箱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除消防水池进水口和配电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备用配电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线、设备以及从泵房至本工程地块内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必须的阀门井、电缆井、预埋件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消防泵、稳压泵等成套设备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设备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深化设计,并单独报价。

、手提/推车式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器:型号及要求详见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的消防图纸;

、本工程消防系统统一由消防单位组织调试、协调验收,建筑、装饰、机电、电梯、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相关单位配合。

、其他发包人认为有需要的且属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绝或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增加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2.4通风空调系统:

2.4.1地下室、裙楼、塔楼的通风空调(风、水)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2.4.2空调、通风设备与配套供应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间的配电线路、控制线路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空调、通风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楼宇自控等专业的联接由招标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机电单位提供接口。

2.4.4空调冷水机组由发包方采购,机电单位负责设备验收、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2.5地下室人防战时机电管线由人防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战共用设备、管线计入机电报价范围。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是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 址: 地 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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