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代理合同范文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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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代理合同范文汇编7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E—mail:

双方经过友好坦诚、充分仔细的沟通,本着精诚合作、双赢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1、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须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服务,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

3、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二、合同范围

1、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代理商,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

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作为甲方指定服务代理商,乙方承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推荐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乙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乙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乙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甲方直接向乙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乙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因此甲方有权利废除乙方代理商资格。

4、甲方应对乙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5、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乙、甲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如发现由于乙方欺骗客户,造成甲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

五、收费标准

1、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甲方应支付整个项目相应的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不含税)。甲方同意全额支付该服务费,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乙方有权依上述规定的费用全额收取。若以后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服务费用随之增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收费标准

(1)有关媒介发布服务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媒介发布服务,乙方除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外,另再收取媒体发布费用的____%作为佣金。

(2)有关广告制作、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的制作、电视/广播广告的相关制作、有关市场调研、有关活动执行等,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有关差旅费

如因业务需要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向甲方实报实销机票(经济舱)车票和住宿(不高于三星级)费用。在甲方指定的旅行开始之前,乙方应估计出有关预期旅行和住宿费用,阐明目的、地点、期限、旅行者人数和成本并报告给甲方,并留出充裕的时间以便同甲方交涉并得到其批准。只有这样,甲方才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凡涉及第三方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收取。

六、付款方式

1、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支付服务费,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2、按月结算方式,甲方应于每个月_____号之前给乙方结清上月的服务费。依据代理费用的约定,将款项汇入如下账号内: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一方违约而遭遇不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责。

2、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当办公楼及商铺的销售面积、出租面积、销售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时,代理佣金按附表b明细分别收取(见附表b)。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 代理指标

10.1 乙方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内,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的办公楼及商业部分的面积、价格、租金等指标分别达到考核要求(见附表a、b)。

第十一条 代理费用结算

11.1 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1.2 代理费结算及支付按考核期内完成的销售、租赁合同签定等情况,在自销售、租赁招商期开始后按各考核期达标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以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具体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乙方提供正式营业发票给甲方;对于办公部分如在考核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甲方除支付基准佣金外,还将按约定支付溢价奖励佣金(详见附表b);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销售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 按附表b要求执行(详见附表b);对于商业部分如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租金合同签定等考核指标的,没有佣金(详见附表b)。

11.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2.2 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2.3 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且不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面积及完成的销售指标中。

12.4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制造方):广州诗雅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前言:根据甲方实施区域代理、产销结盟、共创品牌、长远共享的营销战略,本着加深友谊、互惠双赢、奉献社会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区域独家代理经销权

甲方同意乙方为“少儿康”专业儿童化妆品品牌在省市县地区独家代理经销商。地级市包括以下区域 。

订货与交货

2.1、乙方首次订货金额必须达到元。

2.2、乙方货款直接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后,5天内一定将货发出。

2.3、乙方首次采购品种数量要达到甲方所提供品种数量的50%。

2.4、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甲方负责广州市运输费,乙方负责长途货运费。甲方尽力协助乙方降低货运成本。

2.5、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害,乙方必须迅速向货运公司理赔。货运公司无法理赔的,凭返回的受损产品,甲方按受损货物的总金额的50%补偿乙方产品。

甲方支持

3.1、甲方所有产品,均按实际底价提供给乙方,为乙方提供巨大利润空间。

3.2、甲乙双方发生实际业务的第一批订货,甲方按乙方回款金额提供15%促销品支持。

3.3、从乙方第二次进货开始,甲方按乙方回款的10%提供促销品支持。所有促销品必须用于少儿康产品的促销。乙方超出的促销品,按底价从甲方购买。

3.4、甲方保证充足的产品库存,保证乙方货源的充足,尽力避免断货。

3.5、换货:

A、确因甲方产品质量缺陷,影响销售的,甲方无条件换货,并承担换货的运输费用。

B、确实滞销产品,乙方可在进货六个月内向甲方申请换货,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产品按2.5规定处理。

3.6、广告支持

根据市场拓展程度,甲方逐步加大广告投入。按照由小到大的投入原则,依次从POP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终端三维动画卡通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互联网广告、地方电视台广告、各种公益活动、全国性电视台广告等方面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逐步提升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分销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一旦发现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xx元—8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惩者,取消独家代理经销权。

4.2、渠道:乙方尽力创造性地拓展终端销售渠道。包括化妆品专卖店、儿童用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大药房、连锁药店、妇幼保健院、直销员社区直销等渠道。乙方不得以批发形式向下级批发经销商供货,必须直接发展零售商分销。(公司允许的流通产品除外)

4.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转让本合同。

4.4、为保证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乙方规定的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90%,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5、乙方应积极向甲方反馈产品市场反应,市场竞争态势以及假冒产品消息。一经发现假冒产品,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制止及制裁造假者和卖假者,并且平息假冒产品产生的负面影响。

4.6、乙方有责任在本地开展各类促销宣传活动,提升销量和品牌形象。

第五、甲方责任

5.1、甲方严格规范品质控制体系,为市场提供品质稳定优良的产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2、甲方提供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5.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同意他人直接销售产品,乙方区域内的全球或全国性连锁商场(如沃尔玛、好又多、家乐福、华联超市等)如规定是由其总部实行全国统一采购商品,即由甲方统一供应,销售与乙方无关。

5.4、甲方不断丰富试用品、宣传品等促销品,以帮助乙方丰富促销手段。

5.5、甲方通过各种广告、公关、公益活动,提升少儿康品牌形象,帮助乙方拓展市畅

5.6、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各种儿童玩具、文具、儿童教育手册、POP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尽力维护和提升产品和品牌的鲜明美好形象。

第六、合同期回款目标及返利

6.1、每月(季度)到帐回款额不少于下表回款目标(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合同期合计

6.2、乙方能达到上表回款目标(回款指实际收到乙方货款,不包括促销品),向乙方提供年终返利和季度返利。

季度回款目标完成率返利占回款比率

χ<80%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00%<χ≤130%2.5%

χ>130%4.0%

年度回款目标完成率返利占回款比率

χ<80%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100%<χ≤130%2.0%

χ>130%3.0%

6.3、所有返利皆以货物抵款。时间以签定合同,发生实际业务的一年时间为准。

第七、期限、终止和交接

7.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期限一年。期满双方同意可延长,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7.2、合同生效10天后,乙方仍未进行首批要货和回款,甲方视乙方无意履行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终止协议,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违约与管辖及补充条款

8.1、所有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将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特此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2、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8.3、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汇款帐号: 汇款帐号:

收款人: 地址及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_xxxx商贸有限公司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产品为:“xxx”系列xxx产品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二、代理权限

1. 甲方授权乙方为 xx省xx市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经销商管 理及售后服务。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2. 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任何级别代理商。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 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壹 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壹 年内。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到期续签,乙方有原区域优先续签权。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壹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四、代理价格政策

1. 代理价格:甲方向乙方等其他区域代理客户统一公开销售产品的价格,附表1《产品目 录价格20xx-v1.0版》为甲方的代理价格,甲乙双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如果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不符

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产品对外销售价格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3. 遇甲方委托代理产品、价格等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通知一经发送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 优惠政策:以附表1代理价格为标准,根据乙方一次购买的产品合计数额,甲方按下表 给予乙方进一步优惠;乙方除正常性经营赢利外,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定期考核奖励,考核及奖励政策另定。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拥有“xxx”系列智xxx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 出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同时,有义务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营销咨询等服务,协助乙方拓展市场。

3.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 不得在乙方销售代理区域销售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产品,如果有乙方区域客户向甲方咨询,甲方应将具体业务操作转交给乙方办理。如果有乙方销售代理区域以外的客户向乙方询价购货,则乙方应将其转给甲方处理。

4. 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 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 甲方有权对所有代理商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

6.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本及其他进行广告宣传所需的资料。

7.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 拓和维护销售市场。甲方将在全国性的媒体、大型行业展会上进行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约定代理地区所作展会、媒体广告等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 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或行业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甲方只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产品本身质量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9. 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并承担调货的费用。如 果由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裁定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10. 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 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 甲方有权调整产品的价格和零售价格;甲方应将产品、产品价格、交货期等的任何变化 及时通知乙方(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12. 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 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代理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积极开拓甲 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2. 乙方可以在自己省内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包括独家代理商或者拓 展经销商),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设立时乙方必须把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给甲方,以作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方可签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3. 乙方不得进入其他已经设定代理商区域进行销售,甲方有权对其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 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乙方因此而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4.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 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顾客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投诉,甲方将进行核实。确系乙方责任的,甲方将根据所造成不 良影响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6. 代理过程中遇有顾客对甲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和申诉时,乙方应先行积极处理,并立即 通知甲方,将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失降到最低,应维护甲方品牌在当地的形象和声誉。

7.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共同利益,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 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8.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须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关顾客档案,并将收集的顾客信息(含 顾客资料、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评价和意见等)须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竞争情况和用户意见的书面报告。

六、订货、付款、交货和检验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产品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2. 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 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且后果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订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特殊要求 等,订货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

4. 在甲方库存能满足乙方所需数量时,采取一次付清方式,乙方支付货款后将汇款凭证传 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5. 在甲方现货不足时,甲乙双方应签定订货合同,乙方可先支付合同总额50%的定金后,

合同生效;甲方补充生产完成后通知乙方,乙方支付余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剩余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6.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7.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 损失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

8. 乙方在提货后,应及时详细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5个工作日查验完毕,过期则视为查 验合格。如与订货清单不符,应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经核实后如有库存则在5天内相应补齐或换货。

七、退货换货

1. 乙方的退货/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内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 坏,否则,甲方不予全额退款或加付重新包装的费用后换货;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或调换后发货。

2. 乙方原因导致的退货换货的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批量质量原因导致的退货换货的运费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技术支持

1. 首批定货完成后,甲方派出技术员(1人)到乙方驻地进行一次技术培训,乙方接受培 训人员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包括被培训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水平),甲方所派技术人员去乙方所在地的往返交通费由甲方承担,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当地交通(含机场或火车站接送)由乙方负责,其中食宿费标准每日不应低于200元。

2. 在培训后,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确实需要技术支持的,甲方可以派技术人员进 行现场指导,往返交通费由甲方负责,当地食宿、交通由乙方负责,标准同上一条。

3. 甲方每年定期举办新产品应用培训和售后服务培训,乙方可派人参加,乙方人员的往返 交通费自负,甲方统一提供培训期间的免费食宿。

九、售后服务

1. 为保证最终用户利益,用户购买产品以后,按照国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 证和售后服务。

2. 经乙方售出产品,甲方承诺一个月包换、十八个月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 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

3. 甲方产品的保修期起始时间为发货时间,因乙方保管、安装不当及用户操作不当和不可 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负责保修。若产品被拆开或修改过,甲方不负责保修和包换。保修内容包括坏件的修理和更换,但不承担现场维修费用。

4. 保修期满后,甲方提供长期的技术咨询及配件供应服务,费用不高于当时成交价格。

5.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所有故障品、不良品统一返厂维修,保修期内,返厂维修的运费为甲方承担,保修期外,返厂维修的运费为客户自己承担。

6. 乙方应制定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并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7. 乙方负责代理产品的安装、调试、调换及本地维修,甲方负责返厂品维修。

8. 返厂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返厂维修故 障品后,确认型号、规格、数量、故障类型及维修费用,属于保修期内的即刻安排正品发货给乙方,而不必等到故障品维修好以后;超保修期的,向乙方出具维修费用清单,经乙方确认后维修,维修完毕发货给乙方,维修费用月结。

代理合同 篇5

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港运至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货物于____天内集中于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全船运费为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份,交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作为(公司) (地区)独家代理商,现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生产商及产品)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

2、乙方承诺在此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公司生产的 (产品)装机量台, 年年内装机量达 台,县级以上(医院级别)每台仪器每月 (耗材)采购量金额为 ,其他县级及县级以下医院每月采购量 (耗材)金额为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见附件。

4-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的情况除外。

4-3交货地点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指定地点。

5市场推广管理

5-1市场学术推广,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5-2乙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2-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2-2退还所有文件。

7-2-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负责代理地区的产品销售,不得串货至其他地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根据串货数量,处以人民币至 的罚款。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

10-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第二条承诺,按本合同时间计算,每盒试剂供应价按原供货价上调 %。

10-2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协议监督执行。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传 真: 传 真:

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1.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 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 委托人职责

3. 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 受托人职责

4.1 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 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 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 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招标代理费

5. 1 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xx年 月 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四、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 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地提供与本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详细的书面资料,以便于开展代理工作。

6、代理人不承诺某一投标人为中标人。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应严格依法办事,遵守公平、诚信的原则;按合法程序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2、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第二条中委托人所委托的工作内容,做好委托人的最新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下列招标投标的文件资料:

九、联系人

委托方派出 与代理方协调相关事宜;

代理方任命 担任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负责人。

十、代理合同条款发生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十二、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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