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代理合同汇编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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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代理合同汇编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 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_______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 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 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统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_________个。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

3.1.1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

3.1.2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

3.1.3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_________个域名,合计_________元,第三年起每年_________元。

3.3虚拟主机型注册:_________。

3.4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元。

3.5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_________元

3.6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_________元/次。

第四条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_____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制造商: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邮码: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代理方: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邮码: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XXXXXXXX(简称产品)的XX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XXXXXXXX国XXXXXXXX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XXXXXXXX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XXXX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XX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甲方: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XXX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甲方):乙方(乙方):

经(以上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现就航空机票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方式

甲方将所需的国际、国内机票,商务会展以及旅游等委托给乙方代理,乙方负责提供其承诺的所有代理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公司国际、国内机票业务代理。甲方预订机票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乘机人姓名、人数、乘机日期及目的地等相关信息。

2.甲方如有变更、增加、减少或取消机票时,应按民航规定的时限提前通知乙方,如甲方在确认乙方机票或其它交通工具出票之后情况下取消机位,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将损失减少到最小。3.甲方确认出票时应传真机票确认函并在其上签字确认后,乙方出票。电子票以确认函为准,纸票则由乙方在收到确认单后出票并将机票送至甲方,机票确认单将作为结算的依据,请保留。

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业务。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指定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负责本协议内所涉及的具体业务的操作和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有效的提供甲方所需要的航班和价格信息,以及更改和出票等。

2.在收到甲方机票预订或变更通知后,乙方将及时进行操作,并将确认结果于当日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

3.在国内机票有折扣时,乙方应在预订时向甲方说明折扣价格和限制条件,以便甲方决定是否预订折扣票;如甲方购买国内航线10人以上(含10人)的团队机票时,乙方将在民航局和各航空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团队优惠(特殊航线和无优惠的航线除外)。

4.国际航线价格复杂,乙方将以书面形式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同时有义务向其说明产品的各项限制条件,包括预订和出票的最后时限和临时取消所产生的手续费等。

5.乙方周末及节假日将安排人员上班,随时预备为甲方办理紧急票务,如预订、更改日期、变更航线(折扣票除外)等难题。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机票送抵甲方。6.在定国际机票时。如果遇上10人以上(含10人)的团队时,乙方将向航空

公司申请最优惠的团队价格。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乙方在次月1日或2日和甲方核对账单,核对无误后,将发票或者报销凭证送至甲方,甲方将于15日之前付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账单(发票)后在次月15日之前(如遇节假日顺延)确认账单金额无误后,向乙方支付该账单(发票)上所列费用。如果延迟付款,乙方将向甲方提出相关说明,否则将每天收取1%的滞纳金。

第五条:退票

如办理退票事宜,如果在没结款的情况下,直接将退票费扣除并提供相关单据。如果在已结款的情况下,乙方应将扣除退票费后的剩余票款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次月与次月账单一起送至甲方。(如遇节假日顺延)。

因乘运人(航空公司)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飞机停飞、航班取消或变更等其它情况不属于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损失降到最低。

第六条:变更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或变更。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和乙方签订一年代理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再作商定。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其他事项

合同的附件说明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版权登记事宜,共件;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代理人办理下述事务,如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委托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甲方委托的事务,直至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为止。

二、甲方应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所涉及事项的全部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相关资料及源代码或或原始资料,以及按照乙方的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

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开展代理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随时进行询问,乙方负有随时详细告之的义务。

四、委托项目:

□作品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登记

□技术合同版权

□电子出版物版权

□海关版权登记

□其他

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

2、登记费:¥元

3、源程序附加费:¥元

3、其他费用: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

4、付款方式:

五、甲方提供的委托项目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版权登记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登记。由于申请需要,需要公证的,由甲方完成,也可以由乙方代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在版权登记过程中,如果出现补正、修改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补充和修改。

七、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在2天内接受与甲方同行业相近似的版权登记委托事项。本合同内容双方均应保密。乙方应严格保守委托事务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商业秘密外泄的,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不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来往的传真件、甲方提供的源代码及双方协商决议(书面形式)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条款:乙方不按规定的程序申报及违反以上职责,则属于违约;甲方不提供真实的信息及按时付款,则同属于违约;违约方承担20xx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电传或邮发均有效),自该商标的最终商标局审查书面意见转交给甲方后止。

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国内或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部分或全部国内或国际航线的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第二条 甲方托运货物应当真实合法,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拒绝受托代理危险品或出运国、中转国、运抵国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运输商品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 甲方应当正确无误地、真实地制作航空货物托运单(附件),其内容包括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出运地、始发港、运抵港、最终目的地、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出运价格、运费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交给乙方的运输标志(唛头)必须有以下内容:收货人名称、参考号码(如:合同号、发票号等)、目的地名称、件数。

第五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航空托运单的委托要求,应及时办理订舱、收货、发货、制单、报关、报检、装板、交接、仓储及其它相关业务的全部业务或其中的部分业务。

第六条 航空运输过程中,允许航空托运单上甲方记载的货物件数、重量、体积与实际托运的货物存在略微差异。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以乙方接收货物时乙方的检验为准。如果甲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向乙方申请双方联合检验。如果联合检验的结果与乙方的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货物准确的件数、重量、体积与甲方在航空托运单上记载的有较大差异,乙方有权选择拒绝承接该票货物的运输代理,由此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甲方保证航空货物运单上所填写的货物品名和货物申明价值与实际交运货物品名和货物实际价值完全一致,并对所填航空货物运单及相关运输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第八条 甲方未办理货物申明价值的,由于承运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灭损的,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赔偿额最高按灭损货物毛重的每公斤人民币20元(国内航线)/国际20美元(us$)(国际航线)计算。

第九条 甲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修改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置方式,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尽量满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未能满足甲方此类要求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及相关服务费用的,按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航班/日期除有特别约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运人承诺的货物承运航班与日期,未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因此受损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不应超过货物的运输费用的100%。

第十三条 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货物交付的延误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货物在乙方掌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但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或者是由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任何索赔,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再给予乙方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乙方书面报告且提供相应的法律证据,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航空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暂扣运费。

第十六条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经双方协商,可自行决定该合同的延长或终止。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2)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3)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元作押金,每月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订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区域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 元(大写: 整)。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情况下,保持产品原样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产品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 )元(大写: 整),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10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代理甲方的老中医养生道专卖店(专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区域代理商合同范本。

三、加盟经营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区域内成为老中医养生道的特许区域代理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权益。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老中医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店。乙方代理区域内所管辖的每个加盟店加盟费__________万元,首次从甲方购进老中医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甲方将老中医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一次性支付货款。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老中医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4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乙方属下的加盟店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加盟店(专柜)由乙方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为维护老中医品牌形象的统一性,甲方统一按加盟级别供应专柜及配套设备(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具体见加盟方案。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甲方进行老中医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老中医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乙方单独进行老中医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五、培训与指导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代理商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60%。

乙方的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专柜)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老中医品牌,或以老中医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老中医加盟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代理权。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养生道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商业模式,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专柜)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为维护加盟店(专柜)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老中医形象,乙方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老中医养生道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乙方加盟店(专柜)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营业员管理、会计处理、经营管理、货架陈列等各方面的指导,实施标准化管理。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专柜)的让渡与承继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专柜)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的权利。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专柜)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向甲方移交养生道会员登记名册;

归还老中医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取消以老中医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在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老中医有联系的迹象;

因加盟店(专柜)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甲方因加盟店(专柜)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老中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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