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运输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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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运输合同汇总8篇

运输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封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开封浙商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六大街之间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广场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浙商城市广场基础开挖及回填,具体尺寸及标高控制详见施工图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基坑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回填、开挖期间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还必须负责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综合单价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费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税金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2.3 在合同范围外发生的临时性用工及机械台班现场确认按实签证。价格:铲车50型260元/小时,220挖机280元/小时,30小挖机180元/小时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图纸并经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础挖土后十天内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结清。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开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运甲方煤炭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发往哈密地区各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

二、 煤炭运输价格在合同期内为:72.00元/吨,上述运费价格均为含税价,由乙方提供运输发票。

三、 甲方凭乙方的派车单或乙方认可的车辆方可发煤,否则,乙方不承担后果。运输量以电厂过磅单为准并与出矿量方数进行核对。如发现乙方擅自拉运到甲方合同用户以外处私自卸煤,则对乙方处以100.00元/吨的罚款。

四、 乙方保证按计划完成甲方供给客户单位的煤炭运输任务,每月不少于30000吨。

五、 运输量由甲方按月进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运输量的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计划完成运输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吨处以15元的罚款,次月乙方若超额完成计划运输量,超过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则甲方返还上月所扣的罚款。

六、 为保证甲方稳定均衡生产,乙方每月必须完成计划运输量的80%,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为确保双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后,且乙方无违约责任,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开始支付前月运输费,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运输费,未付清部分每迟付1日,甲方按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当月运输费总额的50%可用甲方自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结来的承兑汇票背书后支付给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运输价款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警罚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内约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自主调配运输车辆,甲方不得擅自调用。乙方车辆到达煤矿后,甲方必须保证及时装车,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户,乙方在甲方煤矿拉煤,按甲方坑口价供应。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在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甲方须在一个月内将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费用结算完毕。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如需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变更。 十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煤矿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用汽车承运甲方所产煤炭。本着守法、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责任

(一)自觉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关于煤炭汽车运输的调度安排,按时保量完成甲方的运煤任务。

(二)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煤炭销售运输管理的规定:

1、不准怠工、罢工。

2、不准私自倒卖甲方煤炭。

3、不准丢失甲方煤炭。

4、不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不准阻止外来车辆购买甲方零煤。

6、不准擅自提高甲方煤炭购买户的运费。

7、每次运煤之前,须到甲方过好车皮。

(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运输秩序。

1、因车辆手续不全、超载等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搞好运煤车主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不得拦路堵车。

(四)保证运输安全,运输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

(一)根据实际产煤数量和用煤客户需要妥善安排好运煤计划,当天运煤任务在上午8:00前通知乙方车队负责人。

(二)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于每月1日将上月的运费一次性付清。

三、运煤单价

(一)汽车运输单价如附表。

1、本运价不含运费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2、其他运煤地点的运煤单价,根据冷府阅[20xx]4号《关于煤炭运输问题的会议纪要》所定原则予以确定。

(二)不论油价、限载、规费等变化与否,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所定运输价格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叁拾陆个月内不变。

四、运费结算

(一)煤炭运输数量以验收单位过磅数为准。

(二)乙方持验收单、过杆票、煤矿过磅司机联到甲方结帐。

(三)不需乙方开具正式参运发票,如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五、特约事项

(一)如乙方损失甲方煤炭,分别作如下处理:

1、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箱板破损或翻车等原因而损失煤炭,当车损失量超过1分,超过1分部分全部损失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2、因乙方违规而被验收单位扣除的煤炭吨位,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3、乙方私自卸煤或将煤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或将煤私自出售,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外,并由乙方承担该煤款三部的罚款。

4、如发现乙方有在装煤之前故意将汽车水箱水放干及其类似行为的,每次罚乙方800元。

(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调度安排而怠工、罢工影响甲方销煤计划按时完成或乙方私自卸煤、私自卖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乙方擅自拦路堵车扰乱甲方运煤秩序,则属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外,取消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资格。违约情节严重的,提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凡要求参与承运甲方煤炭汽车运输的(含新增运输业主),均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协议。未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的,按本协议规定运输价格核减运费1.00元/吨计付运费。不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对乙方的约定的,取消其承运资格。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叁拾陆个月,从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算起(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人 (甲方) :

承运人(乙方):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 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 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 货物安全保障:

1、 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

3、 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4、 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 运费结算:

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运输合同 篇5

货物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订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货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运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全船的运费的_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__ 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依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乙方回复认可书甲方装货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运输合同 篇8

托运方: 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现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将 广州 至 海口 需公路运输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使用箱式货车为甲方提供货物运送服务。 二、合同期限

20xx年 11 月 1 日至20xx年 11 月 1 日。 三、价格及结算方式

价格为:以合同附件约定价格为准。

甲方每次提供货物达到 / 吨,乙方应优惠 / %,每月提供货物达到 / 吨,乙方应优惠 / %。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每月 1 日至 10 日甲乙双方根据甲方的签收单和乙方的运单对上月的运费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支票形式付款。

四、甲方义务

1、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提供准确的收货人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3、负责货物的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4、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运费。 五、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确保甲方货物从交货时起,按时到达目的地或收货处。具体到达时间和地点按照甲方要求和交货单严格执行。

2、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发货员交接货物之前,将发车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发货员,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车情况予以给货。

3、装卸货物时,应认真遵守作业程序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4、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有相关的营运资质、车容整洁、货厢卫生。 5、确保所有司机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每次发车司机的姓名、手机号码和车牌号码,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6、当甲方向乙方查询其货物在途状态和货物派送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将货物、车辆以及收货人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不得对延迟发车、堵车、车辆损坏、车辆修理、交通意外、收货人非正常收货等异常情况进行隐瞒。

7、乙方车辆在途中遇到损坏、修理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8、负责货物运输全程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及委托第三方运输。

9、应在货物到达30分钟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提供的收货人,以便甲方的收货人做好接货或交货的准备。 10、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11、运输有特殊要求的货物时,乙方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12、甲方可根据情况派遣押车员,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的押运人员的指挥。

13、乙方将指定的收货人后,应在两日内将收货人签收原件传真至甲方并在7日内将签收原件返回甲方。

14、对于甲方一次委托的货物,乙方要确保不得分批次运输、分批次送货。 15、乙方同意对承运甲方货物的车辆投保整车货运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必须覆盖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险凭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输服务费的,超过一周每增加一天支付应计运费0.1%的滞纳金。

2、在乙方验货签收后,至甲方的收货方清点签收前发生货物丢失、破损、变质和污染等,乙方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逾期每日按损失价值的0.1%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2日提供相应异常情况证明。

3、由于乙方责任致使货物晚到,晚到12小时减免运输费50%,晚到12—24小时减免80%,晚到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减免运费100%,晚点特别严重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运输途中,天气状况、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等有可能影响到乙方车辆延迟发车、在途滞留等,乙方有义务和责任要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异常结束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异常情况证明),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发货方式或做出其他决定,若无及时通告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严格查验收货人的身份,按照交货程序与收货人办理收货签字手续并交货。若乙方没有严格的查验收货人,致使收货人收错货或没有收到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之日起10日内按货物的实际损失价值向甲方赔偿。

6、运输过程中因服务质量未达到客户要求而引起客户投诉,发生拒付运费等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委托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若乙方不能及时向甲方返回签收单、发货清单,甲方将根据次数扣除该票货物的运费:单次未按要求返单的按20元/票并从当月运费用中扣除;当月累计达到3次的扣除当月运费的10%;当月累计达到5次的扣除当月运费的30%;年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不能向甲方返回签收单、发货清单等单证,造成的有关款项无法收回的有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有权制定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承运服务进行考核,因乙方的承运服务不能达到甲方考核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对乙方进行赔偿。

10、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除上述约定的情形之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1、乙方的运单仅作为双方货物交接的凭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七、合同附件

双方需要向对方提供下列文件进行验证: 1、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乙方不按照上述要求操作,每月连续晚点、晚到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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