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房产代理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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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经典房产代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精选15篇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层,共____(套),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____,户型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属于: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耻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 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联系地址: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开户行:____

帐号:____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2

甲方(委托方):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方):

联系地址:

为了推动嘉兴“《 》”沿街商铺项目的快速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地址及销售范围

1、该项目地址:

2、销售范围为开发商委托甲方销售的房源。

二、委托期限

1、甲方为本项目代理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策划销售代理事宜。为了配合销售的需要,乙方在合法范围内采用分销方式合作销售,具体分销的商务条件及各项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2、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一)为了保证案场接待过程中公平、公正、合理,对于各分销商带团过程中的客户确认

原则及归属核对予以一下规定:

1、除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均不得在营销中心派驻任何形式的工作人员。

2、客户确认必须提供客户真实姓氏、联系电话(省略中间4位)。

3、客户确认必须以统一的表格形式报备确认。报备形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a、微信报备保护期24小时

b、现场报备(针对将客户带至现场的)保护期7天乙方通过微信报备给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由甲方外联人员报备到项目报备群。

4、客户确认必须以甲方置业顾问、案场总监签字及签字时间为准。

5、客户确认必须以当日当场次一次确认为准。

6、如同一客户二次及多次带看,必须当日再次做客户确认(但视为单一客户)。

7、无发生撞单情况下,客户以当天报备成交的分销商为依据结算佣金。

8、如多个分销商通过微信报备同一组客户且都在有效报备期内有争议的,以报备有效期内实际带客至案场分销商为准,具体比例分配情况参考如下标准:

①如一方只报备未带看,且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客户并无任何联系以及对此期间购房事宜不知晓的,则该方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

②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报备至客户下定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并知晓客户购房事宜且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比例20%。

③如一方已报备,未带看,但在此期间与本公司市场部以及客户保持沟通并且知晓客户购房事宜,另在此期间专程抵达现场积极维护成交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享受该单佣金30%。

④若双方都有报备且双方都参与带看,则此单佣金双方按5:5比例共同分配。

9、如发生撞单,业绩归属由市场部核对报备有效期内及实际双方带看过程中报备流程原始依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双方协商解决无果,最终以市场部负责人根据事实情况判定业绩归属。

10、如一方在发生撞单后,不接受、不参与、不认同各方协商的并且故意引导客户解除购房、撬单、诋毁本项目的,则该业务员或公司无任何佣金,本公司有权解除与该业务员或公司的分销代理协议,并按比例扣除已成交业绩的佣金。

(二)乙方的相关业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销售中心外500米范围内驻守客户;乙方的相业务人员不得在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恶意飞单跳单或争抢其他客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确定该客户的归属。

(三)若乙方所介绍客户与其他分销公司客户有争议的,则该客户的归属由甲方协商安排,甲方的认定依据有:1.微信报备:2.案场客户确认书;3.电话通话记录(带看前一周为有效通话记录)。

四、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销售成功的标志为乙方推荐有效客户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预售/出售合同》,具体甲方支付佣金的`计算方法如下:佣金计算标准为:实际成交价结算;

2、结佣条件:

A、无论一次性、分期付款均3天内按付款比例结佣。

B、按揭客户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首付达到银行要求后并提供所需银行按揭材料后3天内结全佣

4、甲方付佣金的,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规发票,或按点数6个点直接扣除。

5、计算方法:;

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7、如因客户问题后期银行贷款无法审批或分期未如期支付违约导致退房的,乙方应3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该套房屋全部佣金,如乙方不退还相应已收佣金,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同等金额佣金。

五、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签发订单、签订合同等;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联系银行为客户办理按揭及办理产权的管理。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销佣金给乙方。

3、需要时为看房客户提供车辆进行接送,提供午餐并协助服务好进案场之所有客户。

4、甲方负责与乙方介绍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负责沟通洽谈下定签约等符合结佣全过程。

5、甲方不得故意引导乙方介绍的客户避开乙方分销代理。

6、同时有数个客户争同一房源时,甲方应售予首先支付定金者。

7、负责按管理办法公平公正处理案场事物。

8、根据按揭银行要求负责按揭客户全部资料的准确收集。

六、乙方职责

1、负责推荐客户到本项目现场售楼处选房,组团客户必须提前一天以微信报备方式报备至乙方对接的甲方外联人员,自驾来访需提前一小时报备。

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约定,乙方在委托期内,进行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展开多渠道推荐客户购买本项目的活动;但必须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3、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权限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的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销售政策、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密,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并立即中止本合同。

5、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利诱甲方工作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制造虚假分销业绩,如经发现,乙方必须双倍退还该套房屋已结佣金,且甲方有权立即同乙方解除合同。

6、乙方自行制作的本项目楼书、宣传海报、广告传单等宣传资料,对外推广该项目的制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宣传资料符合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的真实情况,不得有虚假宣传情形存在,乙方应对推广行为 产 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承当责任。

七、争议的决定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与纠纷,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甲方、乙方发生违约,需向甲方退回但没及时退回收益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其他正常收益中扣除。

3、因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受托方):

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衡阳市衡南县。该房位于该楼第_____层(车库门面为第一层),共_____(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国土使用证号: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税费均由_____方负责交纳,销售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该定价销售。若销售价低于甲方该定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或短信通知。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购房押金或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_____种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适当购房押金,余下的房款在甲方及甲方产权共有人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购房客户核实本合同指定的房屋产权合法,并做好面签及交房后,由购房客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定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代甲方收取购房押金及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同时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拥金行为。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五、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或代收押金中扣除。

2、甲方上述房产销售底价为总价元人民币,高于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①《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②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而配偶方因故未能在该代理合同上签字所引起的交易纠纷,造成相关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③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④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⑤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则乙方在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面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若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款第2条之规定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上述房产,则甲方只按底价收取房款,整个交易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并将收取的购房押金转交甲方后,甲方应按乙方和购房客户约定的交款日期及时配合购房客户完成交易。否则,视甲方为违约

5、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6、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7、甲方应在购房客户房款付清后,即将上述房产交付给购房客户。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房屋买卖合同,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九、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共3页,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4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本合同销售代理、市场推广之有关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与甲方一起完成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保证与甲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2、委托工作内容: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 名 称 ;

2. 位 臵: ;

3. 占地面积: ;

4. 建筑面积: ;

5. 销售范围:地上住宅约为 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第五条 费用计取及付款方式

5.1 销售代理费

5.2 市场推广费及品牌推广费

5.3 付款方式:

第六条 甲方责任

6.1 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之物业的市场推广所需的有关物业资料和文件并按计划完备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6.2 审定和签署有关销售控制、价格方案、广告策划方案等销售过程中的各项决定。

6.3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7.1 全面负责本项目市场推广和与之有关工作的执行工作,包括 。

7.2 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及时对销售工作的各项计划提出调整意见。

7.3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

7.4 乙方及其员工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7.5 根据甲方的计划,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分阶段完成销售任务。

7.6 未征得甲方实现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应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其他用途;

8.2本合同有关报告均由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出具,甲方享有上述报告及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条 违约条款

10.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延期的,则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

10.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销售及推广工作须终止的,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

10.3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10.4 乙方保证按双方的约定完成相应的销售任务及项目的'市场推广工作,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任务的,乙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0.5 甲方或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9.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

9.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 时视为有效送达;

C.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 时有效送达;

D.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 时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 联系人

12.1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如下工作: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之不可抗力发生的书面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6.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5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_

套型:__________

楼层: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

基价: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房地产有关文件和资料。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不得故意串通抵损乙方销售利益和信誉。

★甲方与乙方客户签定购房协议的同时即向乙方缴纳代理佣金(代理佣金按所售房屋成交价的'1%,不足壹仟按壹仟元收取。)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客户私下交易,否则公司经营房地产市场处查实后,根据规定甲方将支付乙方双倍中介费作为处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合同期内,房价如有变更,应及时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销售价格。

★本条款“乙方客户”由乙方客户签字的委托购房登记单确认。

★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底,到期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长六个月。

★甲方房地产只能由委托方独家代理销售,如发现由其它中介方代理销售,甲方有责任赔偿独家代理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6

委托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福建省XX县XX街60号,电话:传真:

代理方:福州XX房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福州市XX路XX花园前座302,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房产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xx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1#、2#、3#、5#、6#)三、四、五层公寓代理销售均底价为:1580元/m2;住宅复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层六七层代理销售底价为1720元/m2;住宅联排别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销售底价为(每幢面积大于250平方米)55万元;住宅双拼、联排端头别墅(每幢面积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75万元。独栋别墅(每幢面积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100万元。店面车库代理销售底价(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30%地面正负零零后三个月

50%封顶后三个月

70%落架后三个月

95%交房后一个月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合同范本《房产代理合同》。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帐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开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图等,及该楼盘内的销售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小区配套设施;完成统一标识的制定。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帐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根据甲方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天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签名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7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房产网 本着促进______地区房地产信息产业发展及电子商务应用的基本原则,承办______房产网广告业务。经下述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广告内容

发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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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在______房产网上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违反国家的`法律。

2. 由该广告产生的一切效益和法律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3. 甲方须于协议签订时付清本协议所列广告费用。

4. 若本协议有效期超过一个月,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改以上广告位的文字(如果是文字链接)、图片(如果是图片链接)或超链接,但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

5. 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所附带的权利转让予第三方。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______房产网上的广告位置文字或图片在协议期内能正常显示。

2. 当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需要更改广告内容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改。

四、 违约责任

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各自履行责任,违约方应负相应责任。

五、 其他说明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正式预售开始完成销售的30%、60%、85%。(根据项目市场情况和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工程进度确定)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福州市_路_花园前座302,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_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1#、2#、3#、5#、6#)三、四、五层公寓代理销售均底价为:1580元/m2;住宅复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层六七层代理销售底价为1720元/m2;住宅联排别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销售底价为(每幢面积大于250平方米)55万元;住宅双拼、联排端头别墅(每幢面积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75万元。独栋别墅(每幢面积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100万元。店面车库代理销售底价(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30%地面正负零零后三个月

50%封顶后三个月

70%落架后三个月

95%交房后一个月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帐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a、20_年12月15日--30日,工程开工;

b、20_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_年4月3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

d、20_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

图等,及该楼盘内的销售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小区配套设施;完成统一标识的制定。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标记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帐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根据甲方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天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最终经验未合格而影响销售,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退还乙方壹佰万保证金并支付乙方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费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代理费;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继续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甲方在实际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

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及广告费用外,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整。

4、客户支付的定金、购房款一律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应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则按擅收金额的十倍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代理费中扣缴,若因此与客户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任一阶段拖延贰个月没完成销售目标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保证金中抵扣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广告费和其它销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误,则代理期限顺延,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成本支出如工资、日常开销等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磋商,甲方就其开发的X项目销售事宜,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独家销售总代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地址:

二、合同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

1、委托期限:本合同委托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个月,期满后双方如有意向可续约或重签合同。

2、委托权限:

(1)乙方有权在销售底价以上确定商品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但调高价格表时需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由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2)对于《商品房认购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付款方式、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条件和日期、装饰和设备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面积差异处理办法、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违约责任等实质性条款,乙方无权确定或擅自变更,均应遵从甲方的决定或依甲方提供的样本执行。

(3)对于落实市场推广计划中涉及的与媒体发布商及宣传品印制单位等合作者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事务,乙方仅有建议权,合同的实质内容应当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并由甲方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予以确认。

三、服务内容说明及具体销售委托事务

1、乙方将组建营销团队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营销工作(本项目的营销团队的主要组成人员事先需经甲方认定后不得擅自调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并执行销售策略;做好销售企划并执行推广计划;完善销售价目表,执行销控策略;完善销售市场的布置建议;销售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分阶段的销售实施。

2、乙方应承担别的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由乙方指派其销售人员进驻甲方的售楼部,负责接待客户咨询、看房、商洽、在合同约定权限内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约、办理客户银行按揭手续。

(2)市场调研:每月提供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分析;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策划建议报告。

(3)营销策划:包括订立项目总体策划方案、市场定位、主要卖点的提炼、产品解读说辞;项目销售计划和阶段性销售推广策划方案、项目阶段性活动方案及安排(包括确定该项目的整体和分期详细广告宣传策划方案,销售现场包装策划方案等);制定项目的市场推广计划(包括选择媒体发布广告、印制宣传材料

(4)代理销售:包括组建销售队伍,实施主动营销模式(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甲方认为有必要可提前半个月要求乙方实施全员营销等销售模式),安排全部销售活动。

(5)其他完成商品房销售工作所必需的协助、保密和配合工作(包括对本项目现场售楼部建设提出建议、定期提供销售情况说明和分析材料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物业销售的合法性,并提供相应文件。

(2)、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承诺不会自行公开或者私下销售该物业,亦不会委托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其代理人销售该物业。

(3)、为便于乙方制定营销策略并进行楼盘销售工作,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当地及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前期可行性报告资料、本项目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并充分提供调研方面的密切配合。

(4)、甲方授权指定为甲方和乙方工作中联系人,负责签署或确认一般工作文件并在条件允许下尽力配合乙方的工作计划实施,及时处理工作中有关事务。但是,对于涉及双方实体权益的文件、资料、确认书、结算书等,需经甲方董事长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联系人和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分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5)、甲方在售楼部设置专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盖章、房款(含定金)的收取、向房屋买受人出具发票、收据等工作,其工资由甲方支付。客户交的所有房款均应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交给甲方财务人员。

(6)、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时,甲方提供现场已装修的售楼处供乙方无偿使用,并提供相应办公设备、水、电、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工作条件。

(7)、本合同期间,乙方提交一般工作程序性报告或计划,甲方须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对乙方之工作安排。对涉及佣金结算等甲方实体权益的工作报告,不在此限。

(8)、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销售房款的回笼报表。

(9)、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委托权限内负责本项目的销售工作。乙方应在可售物业范围内进行推广销售工作,并派驻现场工作人员。

(2)、乙方授权指定和甲方工作中的.联系人,负责签发有关文件并及时处理工作中有关事务。

(3)、针对具体事宜,乙方有关人员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具体的工作内容,会议次日形成会议纪要。

(4)、在本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工作的市场调研报告。

(5)、保守甲方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机密。除因销售工作需要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本项目之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数据。

(6)、及时做好项目推广方案和分阶段方案,提供营销策划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活动,所有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并按周向甲方提供销售情况报告,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各项工作。

(7)、乙方应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将销售报表提交一份给甲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该报表内容包括房号,总房款,认购定金以及各阶段资金回笼情况等。

(8)、在本合同期内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银行按揭、交房等事宜,若因施工质量、产权、按揭、配套或交房日期等方面原因产生的客户拒付房款、退房的,乙方应积极协调,协调不成申报给甲方解决。

(9)、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佣金(基本佣金和溢价分成)。

(10)、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销售活动,并且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11)、乙方保证勤勉、谨慎地履行委托事务,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2)将委托事务擅自委托;(3)任何雇员均不得直接向房屋买受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与买受人串通隐匿销售所得;(4)低于销售底价销售房屋,或者擅自作出任何优惠让利的承诺;(5)对外披露甲方的商业机密;(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和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12)、乙方应承担其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并承担依照本协议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五、推广费用开支

1、所有本项目之广告及市场推广费用(如举办展销会或活动、编制售楼书、印制彩色单张、刊登报章广告,在电台或电视台播放销售广告及其广告制作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本项目总体广告费控制在本项目总销金额的0.7%以内。前期楼盘形象宣传阶段的广告费应放量投入。每期广告投入由双方根据前密后疏原则协商安排。

3、策划及广告设计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

4、广告推广及活动方案由乙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售楼处装修费用不包含于上述第二款推广预算内。售楼处的设计与装修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物业基准价

1、甲乙双方同意设置物业基准价,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物业基准价格,物业基准价格为佣金结算的基数。乙方同意在物业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出分批次推售的计划及相应的每套房子的物业基准价格,然后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于物业具备销售条件的半个月前提出实际价格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作为物业销售价格。

2、物业基准价作为销售的依据。

3、如因重要关系人、公司员工或其它特殊客户购房需要优惠到基准价之内的,由甲方签字认可。

七、销售考核及代理佣金的核算

1、销售佣金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金额为准;销售任务依据最终确定的可售房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补充合同。

本合同期间,商业部分若乙方按时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金额的0.65%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客户认购,交纳首付款,视为销售达成,即可计入销售额;客户交清购房款或办完按揭手续视为该项销售工作完成。销售工作完成的,方可结算佣金。

3、不产生溢价时,基本代理佣金为完成销售额X佣金点率;产生溢价时,基本代理佣金为(完成销售额-溢价)X佣金点率,溢价=(已销售物业销售价格-已确认物业基准价格)X已销售物业面积。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9:1分成。溢价提取以实际全额到位资金部分物业售价超过此部分物业基准价格时且符合计提要求时开始计提,以后每月在基本佣金结算时同时结算,每月溢价计提以全额到位资金部分物业为基数结算,至本期物业销售完成后全部结清,多还少补。

4、代理佣金在签订本合同之月起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乙方每三个月列出佣金结算清单交甲方核对,甲方在五天内核对完毕并凭乙方提供佣金结算清单于五天内支付完毕。

5、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经任何途径或方式所出售的本合同所列物业(除甲方用工程款、材料款抵扣所成交之房屋外),成交后均作为乙方业绩结算代理佣金。甲方如有数量较大的团购业务(团购业务指一次性团购20套以上)且平均售价低于物业基准价时,代理佣金按0.6%计算,不再另行计算,可计入乙方的销售总额,但不计入溢价基数。

6、客户退房:

(1)如有违约金,该违约金甲、乙双方按7:3比例分配。

(2)如无违约金,甲方全额退款后,乙方亦应同时如数退还已收代理佣金。

7、乙方雇员从事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等已包含上述佣金中。

8、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五万元整的劳务费,用于发放销售团队基本工资。

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和变更本合同。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或一方提出经由另一方认可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销售业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终止或期满后,双方应当在五日内办理场所、资料交接,结清佣金等手续,并在完成撤场后5日内结清佣金。

5、乙方销售任务未完成总销售产值80%退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未结佣金及溢价部分、当月工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佣金,应当按日向乙方支付欠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结清佣金及违约金。

2、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第2.10款的规定的,或者严重违背其他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未予纠正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撤场

1、无论任何原因,自本合同终止之日3日内,乙方必须从售楼部全部撤离。

2、在撤离之前,乙方必须完整地向甲方移交售楼部的设备、设施、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往来函件、客户记录等一切和项目销售有关的资料。交接未完,

甲方有权将乙方未结佣金予以没收。交接完毕,甲方在乙方撤离后5天内付清佣金。

十一、其它

1、不可抗力

如不可抗力原因(指战争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且无需向对方作任何补偿。

2、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双方在阐述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修改合同

本合同中一切条文的修改、增删,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才视为有效。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提供的一切物资、资料及电脑软件(由甲方提供的物资及物料除外),均属乙方所有,乙方拥有全部版权。

5、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共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作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房地产住宅项目(案名待定)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项目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位于--------的住宅项目(案名待定)建筑面积总计约----平方米,其中一期-----平方米,二期、三期及后期依拆迁进度开发,项目性质为住宅(包括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商业、住宅)。甲方委托乙方作策划、销售代理的内容为上述住宅、地下室、车库、车位和商业。

二、委托营销策划、代理销售的服务内容

2.1市场调研分析

●宏观市场分析

●区域市场调研分析

●客户群调研分析

●项目竞争力分析

2.2、项目定位

●目标客户群定位

●市场定位

●产品定位

-项目附加值设计价格定位

●价格定位

●项目形象定位

2.3、投资分析

●市场整体趋势研究及供应、需求结构分析●项目基本情况调查

●经济测算分析

●投资策略建议

2.4、规划设计建议

●规划设计概念建议

●景观设计概念建议

●建筑设计概念建议

●单体设计概念建议

2.5、销售策划

●销售策略

●销售手段

●价格策略

2.6、项目包装(从专业角度给予建议,具体工作需由广告公司设计) ●项目案名及VI系统设计

●销售中心及外展场包装设计

●工地现场包装设计

●看房通道包装设计

●项目导示系统设计

●户外广告牌平面设计

●沙盘模型设计制作

2.7、宣传推广

●宣传主题

●广告主题

●创意表现

●宣传物料几乎(楼书,折页、宣传海报平面设计)

●媒介策略

●PR活动策略

2.8、销售执行

●市场动态

●项目评价

●项目主题及其延展

●价格策略

●销售实施

2.9、对以上内容甲方有权审议修改,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书后执行,该书面确

认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之权利义务

3.1.1)应保证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及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同时在乙方开始销售代理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公开销售所需一切有效的法律文件(如项目规划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规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1.2)甲方需要投入该项目营销所必须的宣传推广费用,按总销售额的1.5%计提。甲方应先期投入相应宣传推广、媒体广告、售楼资料、礼品、展场、促销活动、促销礼品费用等所需的各项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营销推广计划,配合各个销售阶段营销推广费用的支持。乙方提供方案,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3.1.3)在本合同内,所有项目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本项目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电视广告,围挡等,均注明:“全案营销:----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字样。

3.1.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对接策划专案小组及现场销售工作,参与乙方策划工作全过程,与乙方共同制定整体营销策略,在预售证未办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协商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咨询或登记。

3.1.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或是自行销售本项目,但如甲方将所委托代理的楼盘整体转让的情况,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代理售出部分(包括已交付定金部分)的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乙方,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3.1.6)甲方需承担售楼处的建设或租赁(并包括承担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设施、电脑、打印机与办公用品及水电费、电话费、网费、日常运营等费用,为客户提供看房的交通工具。

3.1.7)甲方需委派专人收取定金及房款,办理购房合同及可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配合乙方的策划和销售工作,该专人应及时将收取售房款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承担收取定金及房款,乙方不承担办理按揭及签合同等相关环节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3.1.8)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并准时支付,以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甲方需每日按所欠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付滞纳金。

3.1.9)甲方有权监督项目的销售方案和销售控制方案及营销策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方案、价格执行。

3.1.10)因甲方原因(包括施工质量、但不仅限于施工质量等)造成的索赔或是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若遇房

地产各上级主管机关检查、处理等问题,甲方需承担全部协调、沟通工作并予以解决,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1.11)甲方负责解决与前期合作单位的所有遗留问题,由此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和乙方代理费用的结算。

3.2、乙方之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具有合法的代理物业销售的中介机构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所发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2)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阶段提供本项目的详细工作计划方案,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实施,该书面认可书应交付乙方一份备案;另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方案后,日内未出具书面认可书的视为认可。

3.2.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2.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借口收取购房客户的.任何款项,更不得挪用客户购房款。否则一经证实,甲方有权按违规款额的壹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2.5)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损害甲方形象及影响项目销售。

3.2.6)乙方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向,以促销和其他方式为由向购房者承诺甲方未书面规定的一切事项,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2.7、)乙方应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充分合作,积极配合,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给甲方提供建议和支持。

3.2.8)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乙方须成立项目组。

3.2.9)乙方应负责提前一或两个月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之具备销售本楼盘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水平。

3.2.10)乙方负责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监督有关设计、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上述材料、工具包括:模型、楼书、价目表、其他与项目形象有关的书面问题、媒体广告方案、展销会展台布置等。

3.2.11)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销售方案(物业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及入伙时间等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或是调低销售价格,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介职业规范。

3.2.12)乙方负责通知客户到销售现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3.2.13)乙方负责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阶段的实际情况调配资源,效果及销售情况、配合客户完成客户调查登记表,并每月、每季度向甲方汇报,双方分居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3.2.1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至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结束。

32.15)项目销售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向客户承诺超出乙方工作范围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执行。凡超出甲方规定的房屋设施等以外的条件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3.2.16)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各种工程问题或延期交房引起的法律责任。

3.2.17)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乙方不得转委托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接触本合同。

四、售价与代理费得结算:

4.1、一期住宅的销售均价为每平米2880元。地下室及车库、车位、商业用房的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二期及后期住宅销售均价双方协商后确定。

4.2、代理服务费计提方式:佣金提成加溢价分成。

双方商定,一期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3%(包括地下室、车库、车位及商业),若销售均价低于2880元,销售代理佣金为总销售额的1.0%,通过乙方的销售,一期销售均价超过2880的溢价部分(二期及后期销售均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按超额总金额的70%分成,乙方按超额总金额的30%分成,溢价部分乙方不再提取超出2880元部分1.3%的代理佣金。

4.3、考核前提:甲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营销推广计划费用投资与乙方指定的营销推广方案配合乙方的工作,进行广告推广与发布。

销售目标

销售时间开盘销售开盘销售开盘销售开盘销售开盘销售

3个月6个月9个月2个月15个月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套数比)

销售目标20% 40% 55% 70% 100%

注:1、开盘时间指的是具体销售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第一次正式开盘的时间。如一期、二期及后期开发栋号不能同时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自某栋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第一次正式开盘时间开始计算销售目标。

4.4、佣金提成及溢价分成的结算方式及时间:

4.4.1)一次性付款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可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2)分期付款的在首付达到50%后即应计提50%佣金给付乙方,收完余款后付清其余50%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3)银行按揭的在购房款全部到帐后即应计提佣金及溢价分成给付乙方。

4.4.4)如遇退房,下月结账扣除已付佣金。

4.4.5)每月1日乙方向甲方上报销售额,甲方应予每月5日前核实完毕,并于核实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规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

4.4.6)关于定金:对于由于客户违约或根据合同约定没收的定金、收取客户违约金及手续费,甲方收取50%乙方收取50%。

4.4.7)结算账号:双方商定,结算时甲方以转账形式将代理佣金及溢价分成支付至下述账号。

乙方开户行:

乙方账号:

五、特殊情况约定:

因本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且营销策划工作包括在代理协议之中包括项目定位、规划设计、整体营销方案的制定、户型调整、价格体系的制定,推广方案的制定,促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乙方均投入了大量额人力物力,为该项目提供了核心的营销技术经验。

5.1、在此前提下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时,将所有客户资源转交给乙方,包括甲方总经理及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资源,不论有没有在乙方处进行来电来访登记的成交后,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由乙方进行全程跟踪销售服务,如果折后价格若低于销售均价,则不计入对乙方均价及溢价的考核标准,如果折后价格若高于销售均价,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笔成交额的佣金提成,并据实结算溢价部分。

5.2、关于团购客户(购买50套以上的客户)的约定:乙方公司将利用独有的人际渠道,针对各单位及各公司恰谈团购事宜,团购客户按照销售额的1.3%计提佣金,并根据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合同约定均价部分结算溢价,乙方按照超额部分的30%分成。

5.3、甲方保留13000平米销售权,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及不提取销售提成和溢价分成,甲方提供具体房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代理定金拾万元支付给甲方,作为乙方代理诚意的基础,此代理定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三个月由甲方返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6.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但未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是名誉损失,受损害一方可对过失方进行书提醒和警告,责成其纠正。

6.2、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抹去不正当利益等),受损害一方除保留继续执行本合同的权利外,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7.1、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全部销售完成并结清全部营销代理费用为止。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7.3、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是提供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7.4、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地为,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3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_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XX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XX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XX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XX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XX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_

代表人:

20xx年__月 _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4

甲方:____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代表人 电话: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代理 一事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互惠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甲方管理的办公用房项目位于:____ ,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其中可用于本合同出租的办公用房面积为____㎡,现甲方和乙方合作对该项目进行租赁作业,由乙方介绍承租客户承租甲方管理的办公房。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第三条 租金的确定

(1)该办公楼租金基于目前租赁市场的实际水平,经甲方与出租人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方双方在签定合作协议时,乙方需出示自己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管理处备档。

(2)甲方陪同乙方提供的.有诚意承租人到现场看房,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租赁相关事项。

(3)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

(4)甲、乙双方有责任协助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齐相关租赁双方的有效证件。

第五条 服务佣金

(1)服务佣金应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支付。

(2)服务佣金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支付,如有需要 提供正规的佣金发票。

(3) 甲方收取 的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 服务佣金,乙方另收取一个月 服务佣金。如遇特殊情况(客户要求佣金打折的),双方各收实际收到的佣金数额分成(甲方 成、乙方 成)。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如有续约需求,应重新签订《租赁合作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租赁合作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若有违约行为发生,按照以下条款办理:

(1)甲、乙双方未如约支付给对方佣金的,应按延误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向未收款方支付滞纳金;若累计延误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收款方应按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标准向未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房屋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因本协议甲、乙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甲方印章:____

乙方印章:____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经典房产代理合同15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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