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3篇(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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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评选方案3篇(荐)

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8号)精神,围绕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xx-2012年)》,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发掘未成年人中的先进典型,评选表彰身边的典型,鼓励更多的未成年人增强道德意识,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形成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引导未成年人在广泛参与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培养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少年儿童。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基本条件:

1.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一日常规》。

2.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自立自理,帮做家务、言行文明、积极锻炼;勤俭惜时,不搞攀比、关心集体、讲究卫生;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

四、评选标准:

“文明有礼”美德好少年——礼貌待人,言语谦和,行为文明,举止得体;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养成公共生活好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城市形象。

“勤奋学习”美德好少年——热爱学习,勤奋刻苦,珍惜时间,不偏科,各门学科成绩突出。

“创新多能”美德好少年——积极参加学校及其它各类竞赛,努力创新,多才多艺。

“自强自立”美德好少年——身处逆境、困境,不屈服、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人生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诚实守信”美德好少年——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拾金不昧;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尽责奉献”美德好少年——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班务工作能力强;积极肯干,默默奉献,不怕吃苦。

“感恩孝亲”美德好少年——尊敬老师,关爱亲人,懂得感恩和孝敬长辈;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团结助人”美德好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积极宣传。

“体魄强健”美德好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自己喜欢或擅长的体育项目,积极参加学校体育运动会获田径运动队训练。

“环保节约”美德好少年——坚持朴素节俭,不乱花钱,不浪费粮食等,爱护环境,废物利用,养成低碳环保的好习惯。

五、评选办法:

1.宣传发动——第16周(12月9日——12月13日)

学校公布、班内张贴公示评选方案,并告知家长,让每一个学生及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2.分层评选

①第16周(12月9日——12月13日)——根据要求自主申报和班级评选相结合,每班每项申报1人(每班10人),成为班级“美德好少年”。

②第17周(12月16日——12月20日)——按上报材料,由年级组评审老师结合年级学生投票选出每项一人,共计20人,成为年级“美德好少年”。

③第18周(12月23日——12月27日)——全校推荐共计120人,事迹上传学校外网,家长和学生参与网上投票,每年级以得票高低各选出10,共计60人,成为校级“美德好少年”。

3.第18周(12月23日——12月27日)——学校下发文件并举行“美德好少年”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奖品。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保证质量。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地选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使“美德好少年”成为全校学生的楷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充分利用少先队活动课、黑板报及班级网站等进行宣传,了解“美德好少年”的.评选意义;学校也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各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学校形成学习“美德好少年”、争当“美德好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3.表彰结果作为逐级推荐参加市和省级“美德好少年”评选的基本依据。

七、材料准备

推荐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2份(见附件);

2.被推荐的学生需准备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份,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推荐人获奖可附证书复印件2份;

5.各中队将推荐人选的全部材料报大队部,同时将个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稿交德育处。

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蜀山师德建设活动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大胆创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 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 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 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 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 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 师德标兵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张寿平

副组长:孙 波

成 员:吴宏霞 胡庆菊 刘明亮 汪 华 孙明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 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 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 、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 “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 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方案 篇3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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