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点:财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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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知识点:财产清查

  (一)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等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账实不符的原因:

1.填制会计凭证或登记账簿时发生的漏记、重记和错记。

2.(1)财产物资的自然损耗,以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2)财产物资的收发计量错误、被盗等。

3.银行存款存在未达账项。

  (二)意义

(1)保证账实相符,提高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2)切实保障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扩展相关知识】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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