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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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合同法律关系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合同法律关系

  第一节 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

物、行为、智力成果。此知识点结合具体合同几乎每次考试都有,形式为给出具体 合同问其具体客体是哪一类。

工程建设中常见的合同的客体: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为 行为;设计合同的客体为智力成果;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借贷合同客体为物。

(二)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招标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二、重要知识点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 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将无权代理行为转化为合法的代理行为。行 为人即无权代理人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法律事实的分类

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 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1、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2、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事件可分为 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

  三、一般知识点

(一)法律关系及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代理的概念及特点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三)代理关系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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