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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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有哪些你知道吗?你对建筑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了解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筑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建筑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常见问题汇总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吗?

答: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企业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是多少?

答:征收率为3%。

  三、天津企业在本市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 我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计算应预缴增值税?

答: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五、一般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方法,预缴增值税时分包款已经差额扣除,分包方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答: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取得的分包方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六、企业提供宽带、水电等安装扩容业务按照什么业务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建筑服务中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七、企业只负责拆迁、平整土地,属于建筑服务范围吗?

答:属于其他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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