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的公告
导语:下面是小编特为大家搜集的关于启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的公告,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更多具体信息请持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各位考生:
为适应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以下简称CIA)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以下简称CCSA)考试的发展、理顺机考管理流程、方便考生领取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刻制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印章编号)”(钢印),用于CIA中文证书、CCSA中文证书的照片压印工作。证书专用章由各考点、分考点管理使用,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监督。
首批27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印章编号)”(钢印)于2015年7月3日启用,原“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钢印)不再用于中文证书的照片压印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国际事务部
2015年7月3日
附:首批启用的证书专用章编号一览表
序号 | 使用考点 | 专用章名称 | 专用章序号 |
1 | 北京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 |
2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 | |
3 | 石家庄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3 |
4 | 太原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4 |
5 | 呼和浩特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5 |
6 | 沈阳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6 |
7 | 长春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7 |
8 | 哈尔滨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8 |
9 | 上海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9 |
10 | 南京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0 |
11 | 杭州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1 |
12 | 合肥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2 |
13 | 福州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3 |
14 | 南昌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4 |
15 | 济南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5 |
16 | 郑州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6 |
17 | 武汉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7 |
18 | 长沙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8 |
19 | 广州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19 |
20 | 南宁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0 |
21 | 重庆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2 |
22 | 成都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3 |
23 | 贵阳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4 |
24 | 昆明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5 |
25 | 西安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27 |
26 | 深圳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32 |
27 | 中内协自用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证书专用章 | 不编序号 |
延伸阅读:
CIA/CCSA/CRMA年检取得学时的途径
一、后续教育学时的取得方式
后续教育形式主要包括参加有组织的后续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后续教育。
1、有组织的后续教育包括:
(一)参加现场培训。主要包括: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和省级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现场培训;参加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授权的.分会组织的现场培训。
(二)参加专业会议和考察。主要包括: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亚洲内部审计师协会联合会组织的专业会议;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省级内部审计协会举办的专业会议、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
(三)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或省级内部审计协会开办的网络教育。
(四)获得其它审计、会计类资格证书。
(五)其它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形式。
2、其它形式的后续教育包括:
(一)完成内部审计相关专业著作、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的编写或撰写工作,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二)翻译内部审计专业著作或学术文章,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三)在内部审计协会任职。
(四)从事外部质量评估。
(五)其它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形式。
二、学时计算标准
1、有组织的后续教育
(一)参加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有组织的后续教育时,每45分钟确认为一个学时。参加单场活动时间不足45分钟的,学时可加总计算。
(二)参加第(三)项所列有组织的后续教育时,按组织机构设定的学时数计算。
(三)参加第(四)项所列有组织的后续教育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当年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或已全科通过的,按获得40学时计算;当年未取得有关资格证书但通过部分科目的,按每科10学时计算,但不得超过40学时。
2、其它形式的后续教育
(一)完成内部审计相关专业著作、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的,按每千字2学时计算。
完成内部审计相关专业著作、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的,每年上报的专业著作类不得超过25学时,每年上报的专业论文类不得超过15学时,每年上报的研究报告类不得超过15学时。
完成内部审计相关专业著作、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的,每年上报的总学时数不得超过25学时。
(二)翻译内部审计专业著作或学术文章的,按每千字2学时计算,每年上报的总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
(三)在内部审计协会任职或担任委员会成员的,可获得后续教育学时,每年上报的总学时数不得超过15学时。
(四)从事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外部质量评估的,在实施外部质量评估过程中每小时按1学时计算,实施外部质量评估前的准备时间和撰写评估报告的时间不得计算学时。
一周以内的外部质量评估,上报的学时数不得超过10学时;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外部质量评估,上报的学时数不得超过20学时。
从事外部质量评估的,每年上报的总学时数不得超过20学时。
三、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CIA后续教育时间可以减半或免除:
(一)年度内休病假的;
(二)年度内休产假的;
(三)其它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认可的特殊情形。
上述情形中,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当年后续教育学时可以减半;六个月以上的,当年后续教育可以免除。当年后续教育减半或免除的,也需缴纳年检费。
有上述情形的,须由个人提出申请,持医院证明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报经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或省级内部审计协会审核后确认。
2、非当前年检周期内进行或完成的后续教育学时,不得计入当前年检周期(属于补报学时情况的除外)。
3、完成后续教育学时后,由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在中文证书上盖后续教育章的,2013年及以后仅可作为后续教育学时证明使用,不代表已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