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考的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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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逐渐临近,考生在积极准备考试的同时,也需要对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做一定的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音乐艺考的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音乐艺考的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2017

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能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简称省统考和校考。

  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类: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多是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适宜有艺术特长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2.器乐类:主科(相关器乐择其一)、声乐、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除了钢琴外,其他所需乐器需要考生自己携带。

  特别提示

1.除了上述考试形式外,许多专业还辅之以笔试。笔试内容一般是相关的文学常识。

2.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特长、精力及家庭财力,选报几个考试内容相近的专业,以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

3.省统考结束后,由省级招办根据本省的招生计划制定各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校考结束后,由学校自行颁发各专业的合格证,其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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