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2017年小升初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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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深圳福田区2017年小升初报名指南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5月2日-5月10日)

(1)5月2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初中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具体参见《福田区2017年初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温馨提示:请务必按照实际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的学校,在整个学位申请期间,学校会不定期上门核实申请家庭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迁居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等区,现就读福田区属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请根据下表提供的电话或网址,掌握各区招生报名政策、时间、地点,由学生家长自行到相应地区申报初一学位。

深圳市及各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单位

咨询电话

招生网址

福田区教育局

82918379

罗湖区教育局

25666324

南山区教育局

26486070

26486121

盐田区教育局

25228527

宝安区教育局

27757162

龙岗区教育局

89551962

坪山区文体教育局

85209407

85227107

龙华区教育局

23336218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88211352

88211307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8333419

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89468816

市教育局

82661331

(4)5月10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2.志愿填报(5月11日-5月12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再安排统筹学位。

3.初验报名信息(5月13日-5月15日)

(1)5月13日-5月14日期间,学校将分批次通知家长到校初验,请家长尽量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学生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初中(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2)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将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学生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温馨提示: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4)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5月15日17: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再次到地段所属学校递交材料,逾期学校将无法初验。

温馨提示: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16日-6月6日,6月7日-6月16日)

由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审核期间,系统将动态显示各项资料审核情况。

6月5日系统将显示最终审验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6月6日当天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逾期信息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16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

5.统筹学位(6月17日-7月3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7月4日)

7月4日上午9:00前,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7.新生报到(7月5日)

7月5日,新生到校注册。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台湾籍的学生

(1)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三)非深圳户籍的学生(含港澳籍儿童少年)

(1)学生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少年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为本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四)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四、积分入学办法

2017年我区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如下,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学生的初始积分。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果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如果某校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序,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教育部门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入学人数,划定各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对超出计划部分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六、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今年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初中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目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初中分别是:深圳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深圳市高级中学初中部、福田区外国语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明德实验学校香蜜校区、明德实验学校碧海校区。

温馨提示: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初中,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登记时间为准)。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链接的学位申请房信息查询系统自助查询。

  七、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为减少辖区居民重复提交入学申请、重新审验证件等不必要环节,我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一些同片相邻的中小学实施对口直升政策。同片相邻的学校直升主要包括: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对口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

1.对现就读于上述小学的毕业生,免申报、审验,直接升入对应初中就读。

2.对家庭住址发生迁移、实际居住地离对应初中较远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选择申报现居住地所属的初中学校。

  八、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2.我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因此,2017年我区积分入学办法中,对计划生育情况积分进行了调整。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含港澳籍)学生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计生信息登记时间截止日为5月12日,以此时间登记的信息核验结果。

3.关于特殊学生的报名:

(1)凡属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特殊学生,可申报地段初中。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学生,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或福田区竹香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61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554770352 )申请学位。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初中。

5.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要求

基础分

加分标准

第一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80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4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

第二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75

第三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70

按学生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四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65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五类型

学生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5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六类型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0

备注:①申请学生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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