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事的作文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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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记事的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记事的作文汇总七篇

记事的作文 篇1

有一次,我正在看电视,无意中看见了一则广告,讲的是冷酸灵牙膏。广告上是这么说的:“冷酸灵牙膏,想吃就吃。”我一听就开心了:哎呀!这牙膏还能吃呢,会是什么味的,是酸的还是甜的呢?会不会比我的巧克力,牛奶糖,彩虹糖好吃呢?后来,妈妈回来了,我就吵着要妈妈买牙膏。可里的牙膏没用完,妈妈就没有同意。我很灰心,不过我下定了决心要快点把牙膏用完。

为了快点“吃”到冷酸灵牙膏。本来不爱刷牙的我,每吃完一次饭就刷牙,而且每次都挤好多的牙膏。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把牙膏用完了,我苦求着妈妈买了一盒冷酸灵牙膏。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试着尝了一点。“啊!好麻啊!好麻啊”我不禁大声喊了出来。我生气的说:“什么破牙膏,还想吃就吃,骗小孩的。”我扔掉了牙膏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房间去玩,不过我还是有点害羞。在每个人的童年里都会有一件件的趣事,可这些事情只有我们童年时才会做。

记事的作文 篇2

理想是人前进的方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当然,我也有我自己的理想。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就有了我的第一个理想——当一个音乐家。从小我爱蹦爱跳,深受音乐的熏陶,开始手舞足蹈,像指挥一样。人人都说我有非同凡响的音乐天赋。于是父母为了培养我成为一个音乐家,便自小让我学琴。渐渐地,我对音乐的热度消失了,弹琴变得枯燥了,理想,也就泡汤了。

当一名舞蹈家成为了我的第二个理想。从小我就对舞蹈特别感兴趣,看着电视里的人物优美的跳着舞。经常自己也会模仿起来,然后跳给爸爸妈妈看。妈妈说女孩子跳舞就应该好,就让我参加了舞蹈班。可能是因为小孩子本来就什么没毅力。上了舞蹈班后的我渐渐又觉得枯燥起来,动作难了起来。上了一年级,幼儿园随着舞蹈远离我了。就这样,我的第二个理想,便又化为泡影。

直到我有了第三个理想时,我已经上了小学3年级。那时的我理想又变成了当一名老师。从小到大我接触过许多的老师,严厉的,亲和的,有经验的,新来的……那时我眼中老师就是至高无上的指挥官,我也想像老师一样,站在高高的讲台上,传输知识的力量给学生们。

如今我已经是一个5年级的学生了。差两年就要步入中学的殿堂。如今的我,开始懂得社会,未来,开始学习怎样帮助别人,走向未来。我明白了,儿时的理想就是我前进的方向,我正在一步步向理想的方面努力着,努力着……

记事的作文 篇3

18岁,我对自己说:我长大了,长辈们说:以后你就是大人了,你可以自己当家做主了。

28岁,我对自己说:我长大了,长辈们说:你还是个孩子,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18岁,我总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我对自己说,你已经长大,所有的事情都应该自己做主了。于是我在军营里度过了我最难忘的五年光阴。

28岁,我确实长大了,但是我对自己说,你还是个孩子,有太多的事情都是你应该慢慢独立去做的,于是,我想让自己从幼儿园学起,让自己真正的长大。

18岁,我总认为学校是在浪费我的青春时光,于是我铁了心要投笔从戎,总认为那里才是一个男人真正应该去的地方,那里才是我的天堂,于是我未满18岁就已经是一名军人。

28岁,我从当年执意要退伍的一名军人转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以为,现实的社会才是我应该展示自我的平台,于是,我脱下了那沾满血与汗水以及泪水湿透了的军绿色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戎装,重新回到了家乡的怀抱。而现在,我却总想去完成我那未完成的学业。

十年前,我总想让自己长大,总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可以自由的飞翔;十年后,我想让自己还是个孩子,每天仰望着天空,去畅想飞翔的那一刻;十年前,我们都还在街边追逐打闹;十年后,我们却已经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彼此追逐;十年前,我们在一起畅想未来,十年后,我们在一起回味从前。

人生有几个十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当我们这些曾经的十年前们重新聚首时,当我们都已撑起第三条腿走路的时候,彼此之间只有回味,而所能回味的不是这几个十年当中有多少成就,有多少辉煌,谈论最多的却只是十年前……

回味曾经的时光,珍惜眼前拥有的一切,放眼下一个十年!明天依然属于我们每一个人……

履下坎坷路,荆棘途中行;

青春凌云志,苦来甘自长!

记事的作文 篇4

每天,总是辛苦地在校学习,回到家里当然要舒舒服服的了,所以在家里我最喜欢穿的就是拖鞋,它不仅脱穿方便,而且走起路来十分得劲儿。拖在地上,发出嚓嚓的声音,很有节奏感。可是爸爸却总是叫我抬起脚走路,别在地上蹭。我嘴上答应了,心里却暗想着:“真是婆婆妈妈的,烦死了!”便照例边走边伴随着“悦耳”的嚓嚓声。

一天,我放学回家,刚换好鞋,爸爸又来提醒我,我实在不耐烦了,便口是心非地应付着,往自己的小屋里钻。原来爸爸见我答应了就不再说什么,可是今天好像他特别认真,马上跟进来说:“你怎么还这么走呀?"这下我可憋不住了,转过来与爸爸争论:“您怎么这么多事呀?这是拖鞋,不拖着走,还叫拖鞋吗?我在学校呆了一夭,累死了,难道回到家里还要m起脚尖来,像做贼一样走路不成?”爸爸并没有想到我一下子竟说了这么一大堆话,先是一征,然后马上耐心向我解释起来。

“当然不是让你像做贼一样走路了,只是希望你走路不要发出嚓嚓的声音。”“那我以后在自己屋里走,不让您听见就是了。”我抢着说,爸爸却忙摆手说:“不是我,是楼下人。你这样走,多影响别人的休息呀。”这时,我才明白敢情爸爸整天叨唠还是为了楼下人。于是我反问道:“人家怎么会老休息呢?再说您怎么知道住在楼下的人听得见这声音,难道她们向您提意见了吗?整天替别人瞎操心,您可是真够累的!”爸爸听到这,再也没有耐心了,把脸往下一沉,说:“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想到别人,不管别人是否在意。没有听到那自然最好,若是真烦到人家,人家表面不好意思提出来,可心里却觉得咱们素质太低,要是咱们楼上的人整天嚓嚓地走来走去,你烦不烦呢?”

听到这,我觉得爸爸说的很有道理,可又找不到台阶下,便勉强来了一句:“穿拖鞋走路又不让它挨着地,太难了吧!”“那咱们都穿布鞋吧。”爸爸想了一会儿说。这下我无话可说了,只得心服口不服地答应着。

现在,我们在家里尽量穿布鞋,走起来轻便无声,再不用担心会打扰别人了。

事后,在偶然中听到楼上有走路的声音,感觉这声音确实很烦人,使人做事不能安心。想起自己不会给楼下的人带来同样的'麻烦,确实感到很欣慰,同时也暗自佩服爸爸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细心。从这件事上我慢慢地产生了一种感受: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其实也是很快乐的。

记事的作文 篇5

前天,我的至交秋语来我家,我们一边玩耍一边聊天,前一阵子秋语参加了广东实验中学的招生考试,并成功考入这所名校。她跟我说省实的好与坏。聊得正好、正欢,我忽然迷惘了。

事到如今不得不接受了现实——各奔东西,我们。

我没有赴考,选择了华工附中,而秋语不是华工子弟,无法进入华工附中。以前的好友大多也有了名校的录取通知书。这……我们说过要一起上同一个中学的。

现在不是了,当初的承诺如今是戏言罢。

充斥进鼻腔的是无尽的凉意,咬紧嘴唇不动声色,看起来没心没肺无所觉察,可是心知肚明。

我送秋语回家,两人买了烧烤边吃边走边聊。

等校车的时候,我对秋语说。

“记不记得三年级的时候,你和雨萱闹矛盾,两个人都没有错,可是我们都去袒护雨萱,却把你关在教室外指着你鼻子骂你坏蛋。”

“当然记得。”秋语说。

我笑了,说那个时候真是幼稚,明明大家都没错。却偏爱乖巧成绩又好的雨萱,把矛头都指向不漂亮成绩又一般的秋语。

秋语也笑,叹年少轻狂。

我说,小时候,不应该这样小气自私,还误会别人的。本身那时候就不谙世事,什么都不懂装大人去教训好人。真是残缺的一段时光。

秋语停顿了半晌,什么都没说。

几分钟后校车来了。她跑向校车。回头和没动的我说——

“可是我觉得,很美好。”

我呆了,旋即轻笑出声。

“可是我觉得——”

“很美好。”

声音滑进耳廓,然后在心里某个地方发酵,开始甜蜜起来。

那个声音像投入湖心的一颗石子,激起的波纹一圈圈荡漾开来。漾出回音。

没错。

的确很美好,所有幼稚轻浮的日子都很美好。

因为——

是我们的当年。

记事的作文 篇6

马虎,一直都是我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今天,我却要跟马虎说声再见了,因为我已经战胜了它。

还记得吗,马虎?那次就是因为了你,我才考成一个“一落千丈”的丢人成绩,你让我那天被老师和父母轮流批评。“你啊!怎么能考出这样丢人的成绩。你自己说说,这几天你都去干了些什么呀?”老师说。哎!你知道吗?那是在办公室哟!几个老师都围了过来,使我更加狼狈不堪啊!回到家里,妈妈看到我考得这么差,气得火冒三丈,差点都喷出了火,她说:“你……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我送你去学校读书,是让你掌握更好的知识,而你却考了这么差,你对得起我吗?”随后,一个芭蕉似的大巴掌向我的脸上打来。我哭着跑回了卧室,心想:我一定要战胜这恶魔——这可恶的马虎。于是,我从那天起,每做一道练习题就检查了一次。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努力下,以前那优秀的成绩又向我跑来了。

马虎,虽然你是一个很可恶的小恶魔。但是,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做事不能马马虎虎,不然就一事无成。让我们为战胜马虎而喝彩、而干杯。其实,每一个人都能去战胜自己的缺点,只要你肯努力、肯坚持,就一定能行。

记事的作文 篇7

这并不是一件光明的事,但是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我是一个对很多事都不怎么上心的人,所以经常丢东西,不过也只是一些不足为道的东西。所以虽然我常常下定决心要生活更认真,更用心。但是用心生活常常让我觉得受到束缚,所以很快放弃了。后来,为了工作,我住进了我的亲戚家。

当时,我只拿了一个粉红色挎包和被子。挎包里装着一百元钱。那一百块钱很快丢了。第一次丢钱,我感觉很心塞。然后我又在挎包里放了一百块钱,很快,这一百块钱又丢了。我想下次我一定要用心点。我又向包里装了一百元钱,不就又丢了。这次,我就哭了,我初次闯荡社会,一分钱还没挣到手,先丢了三百元,好心疼。后来,我又向包里放了一百元钱,不久,又丢了。我淡定了,我给自己定了一个丢钱的心理承受范围,在1500百以下。我很讨厌贴身装钱,所以我又把一百元钱放进了包里,不久以后,它又丢了。因为钱丢的时候,包都在亲戚家,所以第四次丢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是不是亲戚偷了,尽管他们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会做偷鸡摸狗这种事的人。后来,我开始贴身装钱。钱没再丢过。很快,我又把钱放进了包里,包里的钱再次丢了。这次警醒我了,就是改变不能中途放弃,否则,一切回到原点。所以,从今以后,我都贴身装钱。

这件事让我明白,自己的东西自己一定要看好,否则丢了,只能怪自己不够用心。丢钱只是小事,如果把感情弄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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