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爱好作文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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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好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爱好作文合集6篇

爱好作文 篇1

每当同龄人展示特长时,立在一旁欣赏的我,总是十分羡慕的。对于常人来说,往往是羡慕他们才艺的精湛,但于我而言,令我更羡慕的,是他们接触了我所没有接触过的新奇事物。

小的时候,妈妈便很注重我特长的培养。但她在一开始,让我根据兴趣选择所学时,便再三提醒,让我坚持。她还时常拿邻家小孩放弃特长的事例,让我铭记着“东学西学,最后什么也学不好”的大道理。这个大道理,在小学六年里,我是一直相信的。所以对于仅学的书法和舞蹈这两项特长,我还是坚持了很久的。

初一时,因为同学的带动,我对弹吉他开始抱有强烈兴趣。我疯狂地嚷嚷着要买吉他,妈妈拗不过我,也只好嘱咐我坚持学,便给我买了把,满足了我的心愿。我对吉他的兴趣倒也算浓厚,闲暇时间便拿出来把玩,自弹自唱,忘我陶醉,一点也不觉得腻。可到了初三,中考近在眉睫,沉重的学习任务已压的我喘不过气。听从了老师的建议,为了能在中考取得好成绩,我将自己的爱好搁置在一旁。闲暇时的我,也总是坐在桌前,望着摊开的课本,无止尽地读书……原本以为到了高一会很轻松,可以有时间重拾爱好,但背负压力的我,又不得不为了一次次的月考,无停息地摊开眼前的书。人总是要为了名和利去不断奋斗,为了追求实在的学习成绩,而排满自己的档期,不给看似可有可无的兴趣爱好留下一点时间空隙。妈妈所说的那个要坚持的大道理,或许也是可以为了学习,而放弃掉的吧。遗忘在角落的吉他,已落满了尘灰。

既然每个人留给爱好的时间已被限定,那为何还要在有限的时间里,限定自己爱好的空间呢?随着年龄增长,我越来越否认妈妈的“大道理”。很多人都说,对于爱好,能达到的最高境地,莫过于把所爱的学精,使之发展成自己的一项特长,但我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爱好是用来充实生活,愉悦自己的,不是用来当做学术,为了一味展示才去投进自己精力的工具。从文学,到艺术,甚至是天文地理……每一个领域,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陌生的。拥有一技之长固然是好事,但人的一生极为短暂,积极体验自己所有喜欢的事物,感受大千世界不同的精彩,让走到最后的自己,不至于因为专攻某项,导致无法接触到其他喜好而遗憾,这难道不会更有意义吗?至少,在生活中容易产生爱好的我,是这样认为的。

时间上也好,空间上也罢,请给爱好留些空隙!

爱好作文 篇2

夏的开场白是一番匆忙的丰收与播种。

太阳脱去了春姑娘给予它的纱衣,把遮挡的那些热量释放,将炎热喷洒。人们也将厚厚的衣服换成了活力单薄的夏装。商店里也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冰激凌。……夏天到了。盛夏来了。

夏,活力十足的繁荣季节。花开的那么鲜艳,树也更浓密了,草也茂盛了。一切的一切步入了生命的高潮。太阳也起得早了,晚霞也工作得晚了,拉开了白天与黑夜的距离。人们也更忙碌、狂躁了。

盛夏的午后,太阳无情地炽烤大地。习惯把吊床绑在沟边的树上,坐在上面,用脚尖去轻碰那冰凉的水面。和几个朋友睡在各自的吊床上聊天。喜欢夏天,喜欢夏天香草味的冰激凌。喜欢那清凉中夹杂的香味;喜欢那种入口即化的冰爽;喜欢冰激凌的颜色,不浓艳的鲜彩。喜欢在夏季的时候顶着太阳到处去疯狂、到处去玩耍;喜欢夏季的热情、奔放与豪迈,没有春那么细腻、轻柔,也没有秋那么凄凉、萧瑟,更没有冬那么枯燥、冷漠。夏,我喜欢蓝蓝的高空上几缕雪白的云朵儿。让我向往,向往做一只快乐的鸟儿,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纯净天空。喜欢,高高的树枝上几多鲜艳的花朵儿,让我渴望,渴望做一朵开的不那么美,却长在高处的花儿。因为,我想要看得更远,我想要把夏天的美丽尽收眼底。我喜欢碧绿的草原上奔腾的'骏马,我盼望着,有一天能像它们那样疯狂地向前方奋力冲去,那么奔放、那么自在……

喜欢夏季的雨,急促、洒脱。没有春雨那么缠绵,没有秋雨那么惆怅。夏季的雨天,不习惯打伞,喜欢把自己泡在雨里,任其冲刷。那样,有多不愉快都能摆脱。喜欢在雨后的水洼里蹦跳,溅起那些水花,那样会更有趣。可是,讨厌和害怕夏雨带来的雷鸣闪电,畏惧,夏季漆黑的夜晚一个人在家,而窗外风雨交加、雷鸣闪电,内心的恐惧就会莫名地上演,所以会怕。

喜欢夏季的天有不测风云。那样我会觉得它像个孩子。比我都还小气。喜欢在夏季吃棒棒糖、玩玩具,或许会换来别人的一句幼稚,可是,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才是最最原本的我自己。

爱好夏天,爱好它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唯有蜻蜓立上头。”爱好莲花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好夏天,因为它美丽、因为它孩子气、因为它利落洒脱、因为我真的热爱它。

仰望天空,闭上眼睛,大声呐喊:“我爱夏天,因为我爱好夏天!

爱好作文 篇3

人的爱好多种多样,有新奇绝妙的,有平淡无奇的。我的爱好虽然不是很独特的,却让我沉醉于其中。

在这众多的爱好中,我对写毛笔字情有独钟。那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被爸爸妈妈硬拉着进了毛笔班。

老师热情地接待了我,他抓着我的手,在宣纸上写下了一个苍劲有力的“一”字。看着这个字,我心中似乎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我整个人都融进在毛笔字里了。刚开始被爸爸妈妈硬拉进毛笔班的时候,那种对毛笔字的怨恨和憎恶感统统消失了。

自从我进了毛笔班,我就被毛笔字那古色古香的姿态吸引住了。我开始发奋练字,不仅在毛笔班的课堂上练,我平时在家中也练。眼睛花了?不要紧,揉揉又接着写;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颈子酸了?不要紧,扭扭再接着干;手写酸了?不要紧,甩甩手又接着练;

经过这几年的不懈努力,我现在的毛笔字写得还是有模有样的。我觉得,通过练习书法,既陶冶了情操,又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只要你用心对待,认真去做,做什么事你都会成功。

爱好作文 篇4

星期六,三个小男孩约好明天到城隍庙碰头,然后一起到公园里去踢足球。星期天到了,三个小朋友在城隍庙碰了头,然后就到公园里去了。他们走进公园里,一看,这里的草坪真不错,于是就在草坪上玩了起来。他们先把球扔得很远很远,让一个穿黄衣服的小男孩去拣,再扔,再拣……就这样他们在草坪上跑来跑去,小草都被他们踩死了。这时候,一个挂着红领巾的大姐姐走过来,指着草坪说:“你们不能随便踩草坪,这草坪是让大家观赏的,而不是让你们随便踩来踩去玩耍的。”

听大姐姐这么一说,一个男孩红着脸、摸摸头皮说:“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另一个小男孩摊摊双手说:“是啊,妈妈也跟我说过要爱护草坪。”最后一个小男孩赶紧把球踩到自己脚下,说:“我怎么也忘了老师说的话了呢?”他们赶紧抱着球离开草坪到球场上去踢了。

爱好作文 篇5

我们班有个大提琴爱好者,是我的好朋友小邹,她每天回家最期待的事就是拉大提琴。

她拉大提琴,全身心投入,一边拉一边身子也跟着左右摇摆。她去过温州大剧院表演,上过我们学校的主席台......她出去玩的时候也带着大提琴在路上拉。

她跟她妈妈出去玩,我看到她妈妈发出一些照片——小邹背着沉重的大提琴走在机场,感觉就像看到了一位仙女背着一把仙琴赶往仙境,又像一个要考级的学生背着琴,大步走向试场。

在学校,小邹总喜欢在位置上空手拉大提琴,她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拉。看着看着,仿佛一个马上要演出的演员在练习,又像一个作曲家,正在拉自己刚刚编出来的曲子。她不发出声音,我好像也能听到她拉出的曲,看到她的热情。

在音乐课上,音乐老师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大提琴和小提琴有什么不同。小邹第一个举手,说:“大提琴的声音比较深沉,小提琴的声音比较欢快!”老师说:“答得很好,不愧是我们班的大提琴手!”我听了都羡慕,一下课就问小邹,“你每天最期待的事是什么?”小邹干脆地说:“拉大提琴!”我心想:又是拉大提琴?“嗯,好吧!”然后飞快地跑走了。

小邹真是大提琴爱好者,这么喜欢大提琴,希望她继续努力,越拉越好!

爱好作文 篇6

脚踩毛毛拖鞋,身穿毛茸睡衣,躺在铺着毛毯的温暖大床上,手旁还有是我的两个“侍寝”对象——毛茸玩偶。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毛茸茸爱好者。

我天生对有毛有绒的东西情有独钟。小时候最钟爱的是一个个我视为掌上明珠的毛绒玩偶,至今爱好未变如此,对此,妈妈颇有微词。每当我抱着毛绒玩偶沉醉其中时,妈妈总会长叹一声道:憨样!

不怕大家笑话,我给家里每一个毛绒娃娃都封了号,比如p贵妃、美羊妃、球球妃、狗贵人等。其中最受我亲睐的以及经常“侍寝”的两位嫔妃就是p贵妃和羊贵妃了。它俩在我的后宫已是十几年的老人儿了,但我对她们的喜爱仍然没有丝毫减退。因为她俩的模样太招人喜欢了,她们都长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好似闪闪发光的宝石,鼻子下都有天真灿烂的笑容。

p贵妃是一只小熊,因为她的裙子是粉色的,粉色裙子上面的英文首字母为p,所以赐名为小p。它如此受宠是有原因的。她的脸大大的,脸颊两边好似两颗大肉球,四肢胖胖的。小p的全身塞满了棉花,抱起来十分轻便,抓起来十个柔软。她身上穿的粉色连衣裙上有个“LOVE”字母,显得可爱活泼。

羊妃是小狗模样,因为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像一只小羊,可爱至极,所以赐名小羊狗,封为羊妃。小羊狗通身雪白,只有耳朵是淡粉色的。它有着小巧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它的原型是我小时候看的公主系列影片中的小狗。她不愧是“公主狗”,两只耳朵上分别用粉色丝带系了两个蝴蝶结,也因此成功俘虏了我的芳心。妈妈却总想将它们关到柜子里,诬陷它们是“妖妃”。

当然,最让我视若珍宝的是香后——我的一条小毛毯。我对她的爱恋绝不低于对家人的爱,我的毛毯一年四季都伴在我身边,没错,我顶着夏日的炎热都要翻它的牌子。之所以称之为香后,是因为她有独特的味道,我也曾努力辨识过那究竟是哪种香味,但最终我只能定义那个“香”就是家的味道,独属于我家的味道,我非常迷恋这个味道。

我离不开香后的关键原因是我的一个特殊癖好。这还要追溯到我刚出生时。据说,是姥姥送我的。我从小就爱捏它,软软的,柔柔的,特别舒服。再大点时,捏小毛毯一角就成为了我的习惯,甚至还捏秃了。即便是睡梦中蹬乱了,我似乎也总能够捯饬几下,找到那个角继续捏。每天晚上不捏它,我就睡不着觉。后来,妈妈总觉得小毛毯旧了,说上面滋生了螨虫,就趁我不在扔掉了。之后的几天我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香。妈妈见我如此执念,就又去买了一条,就是现如今陪伴着我的香后。

打小我就喜欢和这些毛茸茸的非人类的东西说话,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不安或是孤独,我都会与它们分享,我相信它们是可以听懂人话的,它们是神奇的,总带给我巨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喜欢毛绒绒的玩偶和毯子,也更毛茸茸的猫猫狗狗。妈妈承诺,只要我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就允许我养一只小猫或小狗作为奖励。现在想想都是一件非常激动的事情。

看见毛绒绒的东西,我总是忍不住去摸;看见软软的毛绒玩偶也总忍不住去捏,这就是我——一个毛绒绒爱好者的特别小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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