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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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最近,妈妈带我去看了电影《哈利。波特》。不得了,这部科幻电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犹未尽的同时,我好想再去看下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版。在我向妈妈保证读完这本小说后写一篇读后感的承诺后,从她那里讨来了100元,得到钱后,我心满意足地来到了书店。

有句话说:好事多磨。那样兴匆匆地到书店后,一摸口袋才发现,原来我太兴奋了,尽然忘带钱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钱再次回到书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楼的书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书翻的乱七八糟,也没找到这本书,书没找到可把书店的老板惹生气了,她斥责我不文明没礼貌。于是,我连忙向书店道歉,这是我的错。后来,在书店二楼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哈利波特小说版。赶紧付了钱立刻奔回家。

到家后,我就准备开始享受这本神奇美书。但妈妈说还有课外课,我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课。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时,悄悄把这本书塞进了书包里,在课堂上还在偷偷默默地看书,可是还没看上几分钟,正在津津有味之时就被老师发现了,这下真是要惨了,又少不了一顿挨批。书被没收了,还被妈妈罚面壁思过。这次后,我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幸运的是,几天后妈妈把书还给了我。好书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朋友看的书,充满神奇,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读完此书,我也好想拥有魔法,但是人类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进这本小说里,这些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可能体验到的神奇。书中小哈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念让我感动到流泪,真是一本难得的小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伟人毛泽东曾经说过:饭可以一吨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读书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我们可以在旅途欣赏到各种风景,扩大我们的眼界,获取很多知识。所以读书非常重要!你有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吗?我有,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写的,首先我觉得她的句子很美,比如“总是会有山风吹过,那山风带有林中的一切气息”这句话让我好像也从山风中感受到了那林中的生机,好像我也像她那样闭着眼睛站在山上感受到那山风拂面。

让我感到最精彩的是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因为她写出了珍惜时光。她说:她的第一天先要看家人朋友和生命一切深爱的人,要仁爱和温柔陪伴我一生的人,比如我的父母姐妹。我要看安妮·莎莉文·梅西夫人,她的盲文老师,很细心很有爱的一个个盲文不厌其烦的教给她,改变了她的一生。

她说她的第二天要在巴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她要去仰望太阳用光明唤醒沉睡的地球。我想,正常的我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世界的美!突然感觉自己很幸福,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看到,而她却只有相信中三天的光明,而且只有三天……。

在她的第三天,她还会迎接黎明并渴望发现新的喜悦,因为眼睛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都是一个永远重复的美景。她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小小的故事:她有一个朋友去林子里玩,等她回来了海伦凯勒就问她树林里有什么?可是朋友说没有什么好看的,海伦凯勒很奇怪,你出去一个多小时也没发现什么吗?一个人仅仅有双眼没有心灵的“眼睛”依然感受不到世界的美好,而一个即使没有光明的眼睛有了心却感受到更多的美好。

我觉得海伦凯勒这一本书写的太好了,好在优美的语言,好在内心情感的丰富细腻,好在她虽然是一个***却让我感动和震撼,送给我们一个美好的世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也许,我总是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当00后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寻找酣畅淋漓的快感时,我正在图书馆的一隅品味书香之气;当00后们在课余时间畅聊明星八卦之时,我正在书桌前“畅游书海”;当00后们在“微博微信”上呼朋唤友之时,我正怡然自得的在书桌前品着茶,看着书。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就算整天与书打交道也不会疲倦,人送外号“资深老书女”,看着满满一书橱的书,很难说出特别喜欢哪一本,因为我觉得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本书都有着能把人带进书里去的魔力。我用手轻抚过每一本书,目光停在了这本《弟子规》上,脑海里闪现出几年前的画面。

记得在小学3、4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背诵《弟子规》1~5句,我觉得这种东西有什么要背的呀,考试又不要考,还不如将这个时间又来复习呢,于是我早就将这份作业抛之脑后了,可没想到,第二天老师竟然要检查,我自然没有回答上来,回家后便多了一项作业:抄写《弟子规》1~5句,并背诵。我气不打一处来,边抄写边生着闷气,就连背诵的时候也是咬牙切齿的。妈妈见我这个样子,很是担心,连忙问清楚了状况,语重心长的跟我说:“做任何事情都要上心,如果没有用心去做,再怎么做都是不得要领。”说罢,便和我一起读了起来。第二天我不但背的滚瓜烂熟,还明白了《弟子规》的真正含义。

直到现在翻阅起这本书来,还是深有感触:“父母呼,应勿缓”年少的我知道了与父母的相处;“兄道友,弟道恭”让我懂得了要友爱兄弟姐妹;“衣贵洁,不贵华”告诉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洁而不是华丽;“凡是人皆须爱“告诉我们要有关爱之心.......这一切的一切,我都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那么你们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在读《基督山伯爵》之前我对大仲马的认识仅仅是听说过,还有他的小仲马的父亲,我一直很是喜欢《茶花女》,读过很多次,所以我想去试试去阅读他父亲的《基督山伯爵》。刚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后面彻底痴迷于大仲马的小说,如今我想给朋友们介绍这本书。

书中的人物形象的刻画,故事情节的缜密,场景环境的描绘,都能让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大仲马的文豪气概。在拜读过程中,随着主角埃德蒙-唐戴斯的层层蜕变―从一个正直、单纯、勇敢的年轻大副,到一个神秘、历经磨难、城府极深的伯爵,向读者呈现出的,是一种愈挫愈勇,坚持信念的拼搏与反抗精神。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会联想起经典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是呀,艰难的命运总是如此相似,也是如此不屈,不断地挑战着命运,成就一个伟大的人格。

整篇故事叙述主角埃德蒙在其同时收获爱情、地位、幸福的时刻,遭到妒忌他的几个人的陷害而已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并在其中度过了十几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活,也许因为天主还眷顾着这个被人陷害的年轻人,在年轻人丧失希望的时候,让他与打算挖地道逃狱的“疯子”法里亚相遇,开始了他的蜕变,并成功越狱,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位拥有亿万家产的基督山伯爵,从而开启了他的报恩与复仇之路。在整篇故事中,最大快人心的就属伯爵成功复仇后面对仇人说出自己真实名字的时刻,让人看的心潮澎湃,并同时为伯爵感动欣慰。然而,虽然自古就有有仇必报的说法,但是也有冤冤相报何时了,这让伯爵陷入了种种的反思当中,甚至对于自己的复仇计划产生了怀疑,在经过一系列的事件之后,伯爵最后选择了宽恕他的最后一个仇人。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无论命运怎么对我们不公,我们仍旧需要坚强,挑战着命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说到自己喜欢的书,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金像背后》。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金像背后》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最近,我在图书馆中看到一本书,而且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一直都很想借,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借上。这次,我终于借到这本书了!你们想知道那是一本什么书,可以这样的吸引我吗?哈哈,那就是——《秘密花园》!至于这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主人公是谁,以及主要写了哪些内容,且听我慢慢道来。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10年,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它了,那还等是么呢,快去找它吧!记得它的名字叫——《秘密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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