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作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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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同学作文(14篇)

我的同学作文1

看,我们班的同学,可真有意思!

说他们调皮吧,却又调皮得离谱!瞧,昨天就出了件震天撼地的大事!那个胖乎乎、黑黑的波波,差点把我们学校四年级的一个学生给“掐死”了,幸亏老师及时赶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最后,在老师的细心教导下,他开始觉悟了,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同时,向那位四年级的学生主动承认了错误。

喏,那个风度翩翩、神采奕奕的胡君赢走过来了。瞧他那副笑眯眯的脸蛋,就知道老师又表扬他了,过去一问,可不是,原来他的一篇作文在绍兴县报上发表了,怪不得那么高兴呢!告诉你们吧,他可是我们班的“第一人”呢!我们班的同学时时在努力学习,为的是“击败他”,可是,结果总是胡君赢反胜他们!

瞧,我们班的“大书法家”宋巨梁又在施展他的才华了呢!那一本正经的样子,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着,怪不得有“大书法家”之称呢!他的作品要是给你看到,一定让你忘不了。正因为他,我们班很多同学都拜他为师了呢!

当然,我们班的“人才”是数不胜数啊!那风趣幽默的马军总是逗得大家捧腹大笑,那神采飞扬得盼飞,在球场上是无人可挡,那“百灵鸟”王露萍总会让大家一饱耳福,那……,总之,我们班确实是个“人才”倍出的大家庭。

要是你来我们班,准能偿遍“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我的同学作文2

在广东读四年级时,我有一个爱挑刺的小伙伴。

她的一双机灵又敏锐的小眼睛,嵌在她南子型的脸上,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方一张樱桃小口,显得十分活泼可爱。一条高高梳起的马尾辫上,系着一个别致的蝴蝶结。

她是四川人,喜欢吃辣椒。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挑刺儿。她是班里的卫生员,谁的指甲或头发该剪了,她要管,哪个女生戴的发卡的颜色和肤色不匹配时她也管。有人说:“你管得也太宽了吧!”但她照管不误,所以就成了班上公认的:“挑刺儿大王。”

她不仅和我同班,还是同桌,又是邻居。所以给我挑出来的刺儿,已不计其数了。一次语文课上,老师发下月考试卷,哇!我得了100分,令我欣喜若狂。刚一下课,“挑刺儿大王”拿去我的试卷,只见她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随后她那敏锐的小眼睛盯住一处,忙对老师说:“这道题您判错了。”老师接过试卷一瞧,说:“你说对了,是老师的疏忽。”我的试卷一下子变成了99分。

不久我家迁居上海了。期末,考试完毕,当天下午我便随家人出发了。

到上海不久的一天,接到广东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首页下方三个醒目的大字——“挑刺儿大王”的名字,先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想,这“挑刺儿大王”怎么还追到上海来了。还是先看看信吧,我认真地读着:“啊保,祝贺你!期末你考了双百。老师和大家都很想你,过去我给你挑的毛病最多,请不要恨我好吗……”

读完信,看着试卷和奖状,我不禁淌出了热泪,心想:我真的应该感谢“挑刺儿大王”,要不是她平时帮我纠正那么多错,也难有今天的好成绩。

现在,我还时常想起这位好伙伴,有这样的朋友我会进步得更快。

我的同学作文3

我有一个同学他很仗义,愿为兄弟两肋插刀。

小学是我经常和他一起玩儿,有一次我们小学开运动会。因为我们什么也没参加就坐在座位上,我抱怨太无聊没意思,加上早上又没吃饭我很饿。我只想快点结束回家,我看了看他,说我饿了,他的眼睛动了动然后,然后说我们翻出去吃饭,顺便玩一会儿。饥饿让我答应了。于是,我们翻了出去。吃过饭后又在外面闲逛。直到快放学。我们才回去。结果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进行教育,整整说了一个下午,最后因为我们认错态度好,又是初犯就没计较,事后他满脸坏笑看着我,我一看他的眼睛就说:“下次你别再出什么鬼点子了。”我还要告诫自己不能被讥饿冲昏了头脑。

我从此再也不敢了。

这天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道路上,前面出现了两个人,走过后说出了电视里经常听到的哪句话:“兄弟,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借点钱用用。”

我说我没钱,可他们却说没钱就回家拿。一听,我马上跑回家把门反锁了。之后,我非常害怕他们报复我,于是我把此事给他说了。我本以为他会叫给老师讲,可他却说:“我们一起走就不用怕了。”

此后我们每天都一起走,知道有一天。我们遇见了那两个小混混,他们只有两个人。那两个小混混有来抢钱了。我不给,于是我们打了起来,他们被大炮是肯定的。可后来被老师和家长知道了让我们自我检讨。

他高兴对的我说:“以后有事叫我。”就这样,我与他的感情更深了。

为相抵两肋插刀,他很仗义,他就是我的兄弟。

我的同学作文4

在我生活了六年的集体中,我结识了许多同学、朋友,现在我就来说说他们吧。

要说印象最深的,那肯定是段玉坤啦!

他可是我班有名的迟到大王,记得那次﹕段玉坤赶早上上操时才来,老师问他咋这么迟才来?他却不紧不慢,对答如流,乱编一气,真是呜呼呜呼啊!就因为这迟到,前几天还被科学老师揍了一顿。哭的那个梨花带雨啊!好不容易放了他,他却依然死性不改,每天悠哉悠哉的踱在上学的路上。一会吃点这儿,一会买点那儿。到了学校就迟了,可他的心理素质却不是一般的好,迟到了既不脸红也不悔改,怪哉怪哉啊!

他不仅是迟到大王还是大胃王。

那次中午,他来教室时,语文老师已经来了。他进教室以后,我们看见他怀里好像藏着什么宝贝,用上衣裹得严严实实的,我们这帮小鬼的好奇心病又发作了。迫不及待的想看看他到底拿着什么‘宝贝’,老师发话了﹕“段玉坤,让我看看你怀里藏了什么宝贝?”段玉坤支支吾吾的说︰“没…没什么。”终于,在老师的强逼之下。他乖乖的打开上衣,只听‘哗啦’一声。‘哇、扛、帅呆了’的声音此起彼伏。原来是一大堆酸奶外加两瓶营养快线,老师问他为什么那这么多酸奶?他不慌不忙,面带天使般微笑︰“这些酸奶快过期了,所以要赶快喝。”笑声立刻就喷泻出来了,他却像没事人似的,搔搔后脑勺回座位去了。

还有一次,在考试之前。听同学们说他一次吃了8个鸡蛋,我听说后大吃一惊。又一下子笑了出来,唉这个大胃王。

看吧,这就是我班的大胃王,迟到王。怎么样,有特点吧!

我的同学作文5

三年级下期的时候,我们班突然转入了一位新同学。他是我第一次看到名字是四个字的人,他叫皇甫XX。

他有一张略大的嘴,一个高高的鹰钩鼻子,左眼弱视。头发不长不短,却像爆炸了似的,显得很有个性。腿又短又粗,两只脚大得只能穿三九码的鞋子。

我们俩是在一次体育课上正式认识的,后来因为我们俩常常在一块玩耍,就此成为了好朋友。

他的梦想是当一名闻名世界的歌手。

有一次,我们学校要开庆六一儿童节文艺晚会,他自告奋勇,向老师说要在晚会上唱一首歌。老师欣然同意了,于是我们开始为他精心挑选歌曲,最终选定了一首歌。为了要唱好,他可是拼了,每天都练。可是过了几天,他却说不唱这首了,因为这首歌他总是唱不出感情来。便换了一首。

为了这一次机会,为了展现他自己当歌手的天赋,他让大家帮助自己实现这个伟大的梦想,到他唱歌时,要给以热烈的掌声。

在表演之前,他唱得有滋有味,非常好听,而且很有感情。在上台的时候,我能看到他全身好像都在冒火,好像一把枪中的子弹,一触即发。可是,他一到台上,他就腿脚发麻,不知所措,张开大嘴就是发不出声,他满脸通红,张开嘴巴试了好多次,实在唱不出口。到最后,老师不得不让他退出舞台。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到关键的时候就会自乱阵脚。我觉得,只要相信自己,觉得自己能唱好,在舞台上不会唱不出声来。我想,也许他缺乏自信,才这样的。

我的同学作文6

上了初中,朋友比小学少了许多,但和初中同学的友谊比小学同学的友谊更深刻。同学大多数不常在一起玩,但总有那么一个最好的朋友,我们总走在一起,玩在一起,因为我们的趣味相投,而且我觉得他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他在班中个子不算高,但五官端正,英俊潇洒,成绩也是名列前茅;他热爱体育,尤其是足球;乐于助人的态度,风趣幽默的方式,乐观豁达的性格也常常感染到我。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十几天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公交车去学校上课,在车上我和同学打打闹闹时不小心把挂在脖子上的校牌弄掉了,但当时不知道,等下车后到校门口要出示校牌时我才发现,而那时公交车早就走了很远了。

顿时,我一下子慌了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想:完了,没了校牌我以后怎么进出学校啊,回家一定会被挨骂的!于是一整天我都沉浸在郁闷中,他好像发现了我有些不对劲,于是就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如实地告诉了他来龙去脉,他听了之后不断的安慰我,然后又教我要乐观,又用讲了一些他小时候的囧事来逗我开心,我的心情也好转了许多。最后我不再自责而是想办法去解决这件事,他帮我出了一个主意:“你回家后如实地告诉父母,虽然他们肯定会批评你,但他们一定会帮你想办法的!”回家后我按照他的办法做了,果然如他所料,全家人都在帮我想办法。

我很感谢他,在人生中如果找到一个乐观向上,乐于助人的朋友,他一定对你有益的。

我的同学作文7

培根,是我们班公认的“爱哭鬼”。每次有人不小心拍了他一下,他就哭得像个小女生。假如考试没考好,分数没上六十分,同学们笑话他,他就哭着嘟囔“为什么笑话我笨?!”甚至有一次老师问谁没有交作业,他和其他几个人站了起来,老师质问他们为什么不交,他竟然大哭起来!怎么说他也是个男生,其他女生都没哭,他却哭个不停。

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点他起来背诵课文,他连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匆忙看了一眼课本,然后开始背诵。可他没背出几个字,就停住了……“培根,为什么背不下来,这可是昨天的作业呀!”“……”他一言不发地站着,也不回答老师问题。突然间像被人从后背打了一拳似的,整个人一抽一抽地哭了起来。可真是奇怪,老师一没打你二没骂你,你老老实实回答问题不就行了么?这又有什么好哭的呢?老实说,爱哭的培根长得也越来越像个“爱哭鬼”。蓬蓬的短发,肿肿的眼睛,红红的鼻头。

但是,一件事并不能说明一个人的全部。你不能拿一件不好的事来确定这个人不优秀;也不能拿一件好事来说明这个人就一定很完美。当然,看待我的同学培根也一样,他也有他的优点。

培根,很爱帮助同学。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操场上玩耍时受伤了。培根发现了,立马跑过去问道:“你还好吗?哪儿受伤了?”说着他弯下腰,抱起这位同学,吃力地一路小跑着来到医务室。培根替受伤的同学向医务老师说明了情况,然后站在门口默默观察,直到老师帮受伤的同学处理好伤口,他才放心地回到教室。

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换个角度观察他,每个人都是“优秀”的!

我的同学作文8

相处近一个月以来,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新朋友,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得数王宇轩。他长得淳朴善良,憨厚可爱,为人忠厚;他品行端重,做事沉稳,又是我们眼中的好榜样。

记得有一次英语早读,身为英语课代表的王宇轩管理全班的纪律。他他发现最后一排的某同学与同桌窃窃私语时,他立马一瞪眼,呵斥道:“这位同学,学习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怎能容得你这样?”说完,拿起粉笔,毫不客气地记上了她的名字。那位同学平日里也骄横惯了,心中颇不服气,“啪”的一下将英语书重重的摔在桌子上,几步走到王雨轩面前,抄起板擦,“蹭蹭蹭”的将名字擦去,反手,一巴掌朝着王雨萱的脸上打去……

事后,那位同学自知愧疚,便主动向王宇轩同学致歉,并充满后悔知情的向全班的同学朗读了她的检查。老师得知,便问王雨轩:“孩子,你看怎么办?”王宇轩同学轻轻地说道:“同学之间的友谊,难免会有波澜。”这位同学,我能理解你当时的情绪,其实我也不对,我应该先提醒你,而我却毫不留情的将你的名字记在了黑板上,损伤了你的自尊,对不起。”王宇轩同学的这番话刚说完,那位同学竟然流下了几滴眼泪,不知是悔恨,还是感激……

王宇轩,这样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平日里被朴素的校服包裹着。殊不知,朴素的校服里,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心里流动着诚实,流动中的善良,流动着他那宽容大度的品格……

我的同学作文9

在我们班上,我有一个好朋友——同学小杨。起初,我十分讨厌他,因为他总是爱“管闲事”,比如我喜欢提前写练习册,但他却看不惯了,立刻跑去找老师,然后滔滔不绝告起状来。当我被老师拉去“喝茶”时,他便在旁边幸灾乐祸。因此我对他十分讨厌。

但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其实他也有让我喜欢的一面,自从那天开始,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得那天放学后,下着倾盆大雨,我来到了教室外面,我是一名走读生,又没有带雨伞,这样跑回家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这可怎么办呢?”我紧皱着眉头,心中不禁犯起了愁。这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带着几分小心:“小黄,是不是没有带伞呀?我有带伞,让我送你回家吧!”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死对头——小杨!起初我还不怎么情愿,但毕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没个可行的办法就回不了家,我还是连声答应:“好,好,好。”说着我俩撑伞走入雨帘。

但走进雨中后我才发现这是一把单人伞,两人共用根本就遮不住,如果有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要露在外面,那个人自然是我。雨滴毫不客气地舔着我的衣袖和裤腿,我不禁很轻地叫了一声:“哎呀!”雨声虽然很大,小杨也似乎听见了我的叫声,把雨伞往我这边遮了过来,我看见他这个举动,说道:“你干什么,你的衣服都被打湿了。”而他却若无其事地答道:“没事,一个人淋雨总比两个人一起淋雨好,只要争取不感冒,衣服嘛回去换一件就行了。”见他这样说,我也不说什么了。不知不觉间,我们到了我家门口,我叫他在我家歇一下,但他说不必了,我们说了再见,他便走了。

透过窗户,看着他湿透的背影,我的心里油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动。

我的同学作文10

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位同学,他个子矮矮的,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别看他其貌不扬,却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他就是我们班的学霸之一,“江湖”人称“老林”。

他的学习可不是一般的认真。

若打开他的书本一看,准是密密麻麻的笔记,且十分全面、到位,复习的时候可以做到轻松、易记,谁看了都会为他的认真赞叹不已。

他不仅上课如此认真,下课也是端坐在原位认真学习的。

有一次下课,我们玩抓人游戏正好缺一个人,我便立马想到了这位老林同志。可是,他正在教室里埋头看一本叫《数学公式大全》的手册哩,他可不如其他同学那么好劝。我走进教室,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友好地问他:“嘿,老林同志,一起出去玩抓人不?”他盯着那本手册,许久才回应了一句:“老罗同志,啥叫学习至上,懂不?我是要发奋学习的人,没那个闲情。”我一听,吃了一惊,又故作镇定地劝道:“这些全是深奥的初中函数公式,连我们班的‘数学之王’都看不懂,你能看得懂不成?且今天难得阳光明媚,不出去玩一玩真是可惜了,要是明天下雨就玩不成了,还是出去散散心吧,这样多好啊!”他抬起头看着我,给出了最后的一句话:“孙中山说过:‘学问学问,不懂就要问。’我不懂就去问老师,总能弄懂的。你还是自个儿玩去吧。”我可傻了眼,劝他没劝成,反而被他思想教育了一番。我摊摊手,无可奈何地走了。

这位“同志”凭着他对学习的高度认真,每次期末考试总能将自己的分数稳定在班级的前五。这是令人梦寐以求的成绩,也是难以做到的。他这种学习精神是值得我高度敬佩,学习的。

我的同学作文11

我的作文班同学——罗程瀚,他是一个高高壮壮、皮肤很黑的家伙。在我第一次上作文课时,他在我眼里的形象是:哇!不好惹!两米大汉!好凶的感觉!但,经过了两三节课的磨合后,我终于知道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哇!厉害!真会讲!和我一样耶!从此,每次下课休息时,都能听到咱俩聊天的声音。

他除了会聊天还是个演员呢,不信你看:在老师讲到某位爸爸打电话问铜到了没有的时候,他在一旁像模像样地把不存在的手机举在耳边,一边挤眉弄眼,一边张开嘴说道:“喂,小高……”。这举动逗得我笑了起来;在读到我的作文里“她定了一会儿,再一歪脖,眼睛一亮,就想出来了”时,他又装出文中人物的傻样子:在那儿定住了,嘴里默默地念着什么,突然,一歪脖子,眼睛一亮,还说:“脖子好像折了。”这一次,引起了许多人的效仿:马榆洋做出很夸张的表情,一边扶着脖子,一边装着很“酸爽”的样子说:“啊,想出来了!”我和陈俞吉也学着做出这歪脖的动作,最后和其他三个同学一起笑出声来。

好啦,知道他演员的“实力”了吧。其实他不仅是演员,还是个特技人员呢!不信请看:一下课,他就拿起水瓶开始大口灌水。他喝水,最后一口总要含在嘴中。我们一看见他含着水,就忍不住笑起来,经我们一逗,他差点喷出来,但又奇迹般地把它含了回去,反反复复,竟然总是喷不出,真神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罗程瀚,他是不是非常搞笑又厉害呢?

我的同学作文12

在我们班,你随便找一个人问:“你们班成绩最差的人是谁?”回答准是王毕翰。没错,王毕翰是我们班上公认成绩最差的学生,他还喜欢吹牛,同学们都十分讨厌他。

人总有属于自己的特点,王毕翰也有。王毕翰有着白净的皮肤,乌黑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和他接触一段时间后,你会发现,他学习不上进,爱吹牛,喜欢打游戏,上课破坏课堂纪律,打扰其他同学上课,缺点多得数不过来。可细心的人就会发现,他其实也有优点。

那是星期四的下午,这周是我们这一组扫地。放学了,我们就打扫了起来。该倒垃圾了,我们互相看着,都不想倒。突然有人提出:“同意王毕翰倒垃圾的举手!”我们都举起了手,“全票通过!”那人又说,“王毕翰倒垃圾!”我们班有两个垃圾桶,一个满了,另一个只有一点点垃圾,王毕翰一边嘟哝着,一边提着两个垃圾桶,艰难地行走着。我突发奇想,想去帮他一把。

我追上他,帮他抬起重的垃圾桶的另一边。倒完了垃圾,王毕翰不停地对我说:“谢谢你,谢谢你……”我突然觉得,其实王毕翰这人挺好的,知恩图报,不像有些人忘恩负义。而且他很聪明,只是沉迷在游戏中,只要他肯努力,学习成绩不成问题。就连王毕翰自己也说:“游戏不能多玩。”只是他养成了坏习惯,习惯性地上课不听讲了。

我相信,只要王毕翰努力,成绩一定会赶上去的。

我的同学作文13

我有一个死对头,那就是我们班的阿堂。他一天到晚地跟我作对,我也真服他了。

阿堂的头型最特别,脸小脑袋大,蘑菇头,从侧面看像个草莓。按理说,他脑袋这么大,应该是个优生才对啊。不都说脑袋大才聪明吗?可是阿堂不仅成绩差,还很调皮,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霸王。他有两个让人讨厌的特点,一个是爱玩弄人,还有一个是会挑衅人,真的超烦!

有一次上完体育课,阿堂手里拿着个喷筒,找上门来问我:“你要不要看一下下雨?”其实我开始有点怀疑,因为他找我准没好事。可是———我看那个喷筒是可以喷泡沫的,闻起来还香香的,我旁边的小王也有。我心里的警报就自动解除了,鬼使神差地把手递到他面前。下雨的场景应该很美吧!想象很美好,现实太恐怖!“嘶———”一声响后我上半身都湿了,原来他喷完了泡沫然后装上了水。我成了“落汤鸡”。这可把我气炸了!你们可能会叫我去告诉他什么是“友好相处”、“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之类的。算了,我也不找他麻烦了,因为我追不上他啊。哎,惹不起,咱难道还躲不起吗?

这可不,他又拿水来整我了。那天打扫卫生时,我找到了个水袋,正玩得开心呢。留堂的阿堂一个箭步上来,一把夺过水袋就玩起来。我正要开口,他就准备砸我。“你敢砸,那几个女生就敢找你!”因为那是阿堂最好的朋友。我本以为他会被唬住,不曾想他竟然笑倒在地,一副谁也不怕的神情。当我又一次路过他身边时,那几个女生已经走了,他二话不说就是“轰”地一声,我的鞋袜都湿了。那凉爽……当我晃过神,他已经没人影了。罢了,不跟他一般见识。

虽然,阿堂的行为很让我气愤,但一想到他是他,我是我,我无力改变他,那就让我自己努力做更好的自己吧!

我的同学作文14

今天,我要讲的,不是什么名人伟人,而是我的同学,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便暂且称她阿炜吧。

阿炜今年与我同岁,人长得十分可爱,那一双眼睛扑闪扑闪,仿佛要有蝴蝶从中飞出来。故而我最喜欢阿炜的那一双大眼睛。她那双眼睛告诉我,她在想什么。

阿炜是个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在与她同坐之前,我还有过一个同桌,便称她“七”吧。七是个很霸道的人,每每英语课背书时,七总是要求我先给她背,却未曾让过我一次,除非是她自己还未背下来。而阿炜则不然,不论她是否会背,每每我问她“谁先背”,她总是毫不犹豫地先给我背,故而我说,阿炜是极具奉献精神的。

与此同时,我也可以说,阿炜是个很傻的人。记得一次,我与阿炜一同去吃馄饨。两碗馄饨很快上来,我对老奶奶说了一声“谢谢”,随即又同阿炜说:“我帮你说了声谢谢,你应该给我5角钱谢谢我。”说完,又将勺伸入她的碗中,拌了拌,说:“我帮你拌了,你应该谢谢我,所以你应该给我两个馄饨。”随即从她碗中捞了两个馄饨。阿炜停下勺,认真的算了算,半晌,笑着说:“对,不错,不错,嗯,我找五角钱给你。”我一口馄饨憋在口中,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阿炜愣愣地看着我,不理解我为何笑得如此之欢。

这就是阿炜,纯洁地如天使一般;就是阿炜,无私而又真诚;这就是阿炜,傻得可以。

阿炜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那双眼睛扑闪扑闪的,仿佛有一个蝴蝶从中飞去,她那双眼睛告诉他人,她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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