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品味满分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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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品味满分作文3篇

品味满分作文 篇1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收钱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品味满分作文 篇2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品味满分作文 篇3

“踢踢踏踏”的拖着一双拖鞋,在阴暗的地下室中摸索着前进。握在手中的手电筒随着我的步伐晃动着,低调的黄色的光,点亮小小的一片黑暗。另一只手所触及到的是还没有贴上壁砖的墙。那种凹凸不平的感觉从手心慢慢传入我的心底,墙的'纹理似乎带有丝沧桑之感,想极了我要找的那本书——《神话》。

已经记不清买书的时间了,却还能想起这本书不是我买的,只是我爸看着不错,便就付了钱。对于寻找它的目的,再也不会是当初的好奇。

闲暇时到书店看书,总能发现里柜的书柜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书籍。颜色的统一和版式的相同总是让我很惊讶:都是朱红色的底衬,封面上印着三个或五个的烫金大字,仿佛是古代红瓦楼房的构栏相刻,精美至极。只是可惜每本书都是被塑料书皮给包裹着,那些书里洋溢着墨香的内容,也只有“书”自己知道……

家里那本陈置的书是否也是如此?

为什么我现在还是未见它的踪影。

昨日,书店里的那些精装书少了一本,我的同学在班里展示了它。从未曾改变过的朱红色封面,烫金的大字号不掩盖的展示着它的华丽光彩。

他骄傲的向其他同学炫耀着这本书,同学们望着书的那双眼睛中流露出了向往和羡慕。

我瞥了一眼书名,也是《神话》。

在书店了,我一次又一次地望过这本书,天马行空的幻想着它里面所讲述的内容是什么?幻想它的编作者给它述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

人们把我们古代的神话故事比作一颗永恒不朽的星,一颗以千百万古代劳动人民汗水凝聚而成的星。天真的想像与美好的希望在他们淳朴的笔下编织。

日日夜夜的思索化作心中不灭的笔,滴滴辛勤的汗水凝做张张纸业,以“淳朴”作为灵感的来源。

我喜欢书,书中的神话。

却不喜欢多人独捧一人式的张扬。

也许当你发现自己心中最真的那一面,不需要过多的修饰,你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神话”。

神即是人。

只可惜,那本多年以前的书依旧没有寻见,我关上了手电筒,走出了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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