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读后感的作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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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读后感的作文10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海豚的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心智成熟的故事,故事很短,意味却很长,这是电影的短处,也是电影的魅力。

这个小朋友经历的这个暑假,对于我们中国的同学们来讲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震撼,不可想象。我们中国的学生为什么过不到这样的暑假,即便有条件,中国的学生又会把它过成什么样子。虽然这只是一部电影,一部虚拟的电影,但的确可以让我们思考很多。

这个小男孩经历了那么多以后,对很多事情的理解都改变了,很多不好的,扎人的刺被磨掉了,在现实的不断经历中改变着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样的电影看起来就会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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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利用暑假,我阅读了曾参编著的《孝经》。我明白了: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正如《弟子规》教育我们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孝为一切德行的根本,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墨客乃至普通百姓都明白孝的重要性。周朝因为有了孝悌的美德传承,所以一直兴盛了八百多年,周文王更是以身效仿,父亲重病在床,他衣不解带的服侍父亲,给天下百姓做出了一个好的榜样。受人尊敬的文化战士鲁迅,一生对母亲至爱至孝,让母亲吃饱、穿暖、住好,独自一人照顾着母亲的饮食起居,从无半句怨言。著名医药学家孙思邈为了治好母亲的粗脖子病和父亲的雀目病,潜心学医,翻遍大量医书,四处拜师学医,最终在他坚持不懈、不断探索的过程中找到了根治这两种病的药方,而他也因此成为了一代名医,著成了《千金方》,被世人尊称为“药王”。春秋时期的一位隐士名叫老莱子,他非常孝顺,总是把最可口的食物和最好的衣物、用品来供养双亲,甚至在自己年过古稀之后,还把两位老人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

俗话说,我们学习国学经典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如《孝经》里所说的: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有先做到了“事亲”,将来才能治国、平天下。而要做到“事亲”,我觉得应该要先做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让父母担忧,这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表现,也是孝的根本。我们现在孝敬父母就要学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应该帮着父母做,多在闲暇时陪父母散散步,聊聊天,多为父母捶捶背,洗洗脚。只需这样,父母就会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他们的脸上就会多绽放一些笑容。

前不久,妈妈在医院里做了一个手术,要住院一段时间。妈妈不在家的第一天,我就非常的不习惯:平时放学回家,妈妈总是已经摆好碗筷等我吃饭了,而现在,妈妈不在家,爸爸在陪妈妈,我还要一个人摸着冰冷的灶台自己做晚饭。做作业时,身旁少了一个拿着毛线球织衣服的身影。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原来是少了每晚睡觉前妈妈那双替我掖被子的手和一句温柔的“晚安”。第二天放学后,我背着书包搭上了公交车,下车后,穿越两条街来到医院,直奔妈妈的病房。我坐在妈妈的病床旁边,跟妈妈谈心,帮妈妈看盐水。妈妈出院了,我经常在空闲的时候陪妈妈聊天、散步,帮她做做家务,我还让妈妈尝了一次我亲手做的饭菜。看着妈妈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心里也如同吃了蜜一样甜。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用毕生精力去完成的使命。百善孝为先,它是我们对父母最真切的报答。让我们的心中时刻装着父母,装着对父母的一份牵挂。好好孝顺父母,感恩父母,是我们对父母唯一能做的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前段时间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博主对林少华翻译的村上春树的作品产生了很大的意见,也列举出村上春树的很多作品被翻译得比较别扭的例子,之后便有很多博友在下方评论,对此有褒有贬……近来我也是刚看完林少华译的《挪威的森林》,博友中有人推荐说去看一下赖明珠译的,或许就会有所比较吧。这两天我也有去找过其他人译的,无果。

村上春树何以为村上春树,风雨飘摇中御舟独行的自尊与傲骨,或小桥流水,或茂林修竹。村上文学的基调就是孤独和无奈,以把玩孤独和把玩无奈作为一种人生态度,何尝不失为一种更为有价值的观念。

我认为书中的那位十七岁的少年——杜月是全文的主线,主人公渡边君与直子的相识、相恋、相知都与他脱不了干系。包括后来渡边在大学的生活,也少不了杜月的身影。给人一种杜月还活着的感觉。故事讲述的是主角纠缠在情绪不稳定且患有精神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子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去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有人说《挪威的森林》这本书人气持续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小说带有青春期迷失的救赎同时也激起了很多青春迷惘的少男少女们的共鸣。小说中的主人公们大多是青春期迷失自我的典型。无法确定自己在周围世界中的位置的19岁的渡边迷失了,对什么都不明白甚至表达都有困难的直子迷失了,永远17岁的杜月迷失了,“头脑的螺丝不知飞到哪里去”的直子迷失了,连永泽和初美也在青春期迷失了自己,恐怕只有绿子不曾迷失自己,对绿子来说,她有的只有寂寞。

整篇文章有属于初恋般青涩的美好,还有属于成熟生活的代表。我向往的是直子发病后住的那个疗养院,那个“桃花源”般生活的疗养院;会为之会心一笑的是“敢死队”大早上起来做广播体操;遗憾的是直子和初美的自杀,或许离开对她们来说是一种解脱吧,同情的是玲子的遭遇和她那一身的皱纹。

《挪威的森林》本是披头士的歌曲,在疗养院时,玲子就曾有向渡边和直子弹奏过这个曲子,直子每听此曲必觉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迷失又寒又冷的森林深处,这是年轻必经的彷徨恐惧摸索,迷惑的表征。村上的小说为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提供了一种富有诗意的活法,而译者若能够把他的这种孤独和无奈的笔调翻译出来也是可以的。

在这个尴尬的年纪,偶尔看下别人的青春也不失为一种有趣的经历。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老人与海》。那天我走进书店,挑来挑去也找不到自己中意的书,正当我想放弃的时候,突然,在书柜的角落里看到了一本比较吸引我的书—《老人与海》。我兴致一起,立刻飞奔过去,拿起书便津津有味的阅读起来。

这本书大概讲了一位坚强的老人,独自一人出海与海里庞大的猎物僵持九九八十一天,最终成功抓住猎物的故事。一开始作者介绍了一位平凡的老人,他每天出海,但每天的收获少之又少,他为人非常人勤劳,但却没有多少回报,可他从不灰心,依然一直坚持下去。我非常可怜这位老人,但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出海打渔,平常刚下网的时候是没有猎物的,但今天刚下网,网就飞快的动了起来,老人一把抓住,可这鱼太大了,老人差点被拖下水,船都被拖动起来,只见那鱼跳出了水面,好大一条鱼啊!他决心要抓住这条从未见过的大鱼。可这条大鱼实在太难抓,老人使出浑身力气都拉不上来,他干脆把渔网用刀扎在船舷上,鱼动的时候船也跟着动,防止大鱼逃脱,就这样老人和大鱼僵持了一个月,火辣辣的太阳每天晒得老人汗流浃背。两个月过去了,老人还是不肯放手,无论风吹日晒都无法动摇老人的决心。终于,在第八十一天老人战胜了大鱼,此刻他的双手已满是鲜血,却一点也感觉不到痛,而是满脸笑容。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从老人身上我学到了很多,老人的决心、耐心,是那么的坚定不可动摇;老人的坚强、勇敢、坚持、无不让我折服。老人永不言弃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决定从今以后做一个像老人一样的人。

这天,妈妈叫我帮她洗衣服,我便爽快地答应了,我把盆放满水,把衣服放进去,再放些洗衣粉,然后使劲的搓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腰酸背痛,就在我想放弃的一刹那,忽然想到了老人那坚持永不言弃的精神,于是鼓足了干劲继续坚持把衣服洗完了,也不感觉累了,我开心的笑了,因为我也感受到了老人的喜悦。读后感·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做事半途而废了,老人的精神将会永远感染着我。

《老人与海》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老人的精神我会一生授用。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那天,老师把《震撼的童话》这本发给我后,我利用课余时间把书里的每一篇文章都看了一遍。书里记载着许许多多令人深受感动和敬佩的故事。

最令我敬佩的是一个叫岳小龙的小男孩。因为我与他是同龄人,在灾难突然袭来时,都是不足八岁。可他勇敢的精神和机智的反应却深深地感动着我。小龙他小小年纪,面对死神,没有犹豫,没有彷徨,毅然选择勒了挺身而出,把的希望给予了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用稚嫩的双手托起了生命的希望!地震时,小龙在灰尘弥漫中,拉着两位已经吓呆了的学前班的小妹妹拼命往外跑,一直跑到操场边,把两个小妹妹护在手臂下,成功地将她们拖出死亡地带。不足八岁的岳小龙是我心中的英雄。他在非常危急的关头表现出的机智勇敢和互助互爱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今天读了《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我知道了嫉妒心会让人丧失理智,坠入罪恶的深渊。

笑猫和地包天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帅仔从死神的手掌中逃脱出来,保姆狗老头儿千方百计的害帅仔,可帅仔不知道,还一直把保姆狗当成亲人,它也是帅仔唯一信任的亲人。

冬日的翠湖公园,出现了两条狗,让这里充满了杀机。帅仔险些吃了老鼠药、差点丧命洞中……这一切都是保姆狗干的,因为它非常嫉妒帅仔,帅仔比它漂亮、比它年轻,保姆狗已经被嫉妒心蒙蔽了心灵……但保姆狗最后死了,它死于一场车祸,这场车祸是它精心设计的,本来是想借此除掉帅仔,可没想到死的人却是自己,保姆狗安静的躺在葡萄架下面,它用最后一口气告诉帅仔自己的计划,帅仔却认为保姆狗在说胡话,最后,保姆狗死了,帅仔守在保姆狗的尸体旁边,不吃不喝……

我读着读着,忽然间就明白了:每个人头顶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保姆狗也一样,他为什么一定要去抢夺帅仔头顶上的天空呢?千万别让嫉妒心蒙蔽自己善良的心灵。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读过很多书,有天文书,有历史书,有童话书,有漫画书等等。这些书使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得到了很多启示,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令我感悟最深的是《三字经》这本书。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经典作品,也是我的好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起我很多的思考,让我受益匪浅。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三字经》的第一句,虽然很简短,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都是很好的,没好好学习才变得和别人不一样了。“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倘若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说的是古人在艰苦的环境里仍坚持读书,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还有“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等通俗易懂的哲理,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这些经典故事,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三字经》真是知识的宝库、思想的宝库!

“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是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它讲的是东汉时期,一个叫黄香的人,九岁的时候非常懂得孝顺,每当夏天,总是先把枕席扇凉了、蚊子赶跑了再请父母歇息。冬天,则自己先躺下,用体温帮父母把被窝暖热!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啊!爸爸告诉我,这个故事讲得不仅仅是孝顺,更是爱!是亲人之间至真至纯的爱!而这个爱,是关心,是体贴,是相互的照顾和无私的奉献!

每次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都是湿润的,因为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对我的爱,也想到了我对爸爸妈妈的一点一滴。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绞尽脑汁换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无论下雨下雪都等在学校门口接我回家;为了我,爸爸妈妈总是上了一天班还不知疲倦地陪我学习陪我玩耍……我小时候很黏人,一离开妈妈的怀抱哭闹,妈妈整夜整夜地抱着我,困极了,坐在那里睡觉!一次我高烧近40度,爸爸一会儿一会儿地给我擦酒精,帮我降温,竟一夜没有合眼!一次突然下大雪,我因为值日,走出教室的时候天都黑了,但是妈妈一直在校门口等。看着雪人一样的妈妈,捂着妈妈冷得哆嗦的手,我忍不住眼泪啪啪直掉!爸爸妈妈是这样很爱很爱我,而我,却不知道关心爸爸妈妈。好吃的东西我总是抢着吃,很少主动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学习累了还好发脾气,妈妈总是给我洗脚而我从没给妈妈洗过一次……想到这些,想到黄香,我觉得好惭愧!真的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学习、去思考、去努力做好!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自然,什么是善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我爱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我更会在享受爱的时候,像黄香那样,真挚地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每一个人!让《三字经》伴我成长,让爱与我同行!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读后感的作文 篇10

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儒勒?凡尔纳乌的《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小书主要讲了福克先生用两千英镑与朋友打赌,赌自己是否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朋友们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福克先生带上仆人路路通出发了。路上历经千难万险,他们甚至被侦探误抓而送进监狱。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重重困难,完成了这一任务。

小说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位英国绅士,到哪里都是一副沉默不语的冷漠态度,就连错过了邮船,他也面无表情,好像知道自己会赢一样。他内心充满正义感,还在印度救下了艾娥达女士。福克先生遇到困难不放弃,反而很冷静,智慧和勇气成为他的双腿,帮助他完成了环游地球这一壮举。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是一个活泼、幽默、热情、很有好奇心的小伙子,对主人忠心耿耿,在途中帮了不少忙。

小说中还有一个负面人物——侦探菲克斯,他虽然大脑灵活,观察力强,但在一次抓捕任务中,他没有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凭着自己的直觉乱下结论,以致误抓了与小偷相貌相似的福克先生。待伦敦警局宣布抓到了真正的罪犯后,菲克斯只好悻悻地回到警局。这件事情,对福克先生是一次考验,更是一次难得的人生经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记得在一次篮球练习时,别人把篮球抛给我,我看着那颗球向眼前冲来,一时慌了神,乱了分寸,便被球砸了一个正着,脸上火辣辣地痛了好几天。从那以后,我便没有勇气再打篮球了,也不愿意坚持练习了。与福克先生相比,我真的觉得很惭愧。

《八十天环游地球》虽然是一本虚构的小说,但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勇气坚持下去,只有坚持,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往往就成了可能。马云说过: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坚持,会让我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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