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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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表彰决定

贵师院发〔2012〕47号

各学院、部门:

按照《贵州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贵师院发〔2011〕9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经过全体委员的认真评审并公示,报学校党委会批准,教育科学学院教学成果“档案袋评价在高师的`应用”为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颁发8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希望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教育教学成果,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在今后的教学科研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贵州师范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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