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职工之家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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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工会,各地、州、市教育工会,各直属工会:

模范职工之家表彰决定

全区各级教育工会高度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党政工共建一个家”工作格局的形成,坚持不懈地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号召力,激发了基层工会的`活力,在贯彻党的依靠方针,推动和谐学校、和谐科研院所建设和教科事业科学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5至9月,根据各地州市基层工会的申报,自治区教育工会组成多个考核组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经研究,决定授予伊犁州党校工会等74个基层工会“自治区教科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授予喀什市第五幼儿园工会等2个基层工会“自治区教科系统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复验确认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工会等7个基层工会“自治区教科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的工会组织戒骄戒躁,自加压力,争先创优,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其它基层工会要以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为榜样,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党政依靠、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各级教育工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工会“七大”部署,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工会组织、引导、服务广大教科职工和维护、实现、发展好教科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促进教育科技系统的和谐稳定、推动教科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自治区教科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自治区教科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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