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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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文件

关于清明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办字[2011]05号

签发:陈宇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学院行事历安排,我院将于2011年4月3日(周日)、4月4日(周一)、4月5日(周二,清明节)放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4月2日(周六),全体教职员工正常上班。教学部门4月2日(周六)执行4月4日(周一)课程安排。

二、 学生工作部须要求各系在放假前分班级召开专门的学生会议,强调放假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教育学生过一个健康、有意义的清明节;公寓管理与维修服务中心应及时检查学生公寓卫生及安全情况,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

三、 放假期间,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招生办(普招办、中招办)、后勤车队应安排值班,地点相对集中,其他部门一般不安排值班或加班。

四、 放假期间,员工无相关领导书面审批不得进入非值班办公区域。

五、 学生工作部要安排各系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团

委要做好活动安排,并予以公布和组织实施。

六、 放假临走前,各部门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关闭电脑、显示器、空调等电器并关闭电源。要妥善保管物品,将重要资料放到安全地方,关好窗,锁好门。若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排除并报保卫处备案。

七、 清明节期间,保卫处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严格按值班轮次值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自行换班。值班人员要加强巡逻尤其是夜间巡逻,确保学院安全。

八、 所有来访客人和车辆未经值班院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入校;经值班院领导批准者,门卫处必须详细填写信息后方可入校。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管理 清明 放假 通知

抄送:校长、党委书记、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关于清明放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7年放假安排》,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5日-4月7日总计三天;4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

二、注意事项:

1、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2、放假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放假期间需要外出的员工请注意安全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运营中心4月5日-4月7日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5、放假期间食堂不供应伙食。

特此通知!

某某限公司

行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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