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福利不能用薪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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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难,或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或由于求职者所学专业不合需要,原因种种。不过,大学生对就业起薪的期望值过高,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因为薪酬低而拒绝录用者并非个别人。

保险福利不能用薪酬代替

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近日公布一项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高校毕业生的平均起点工资为2262.31元,其中,三分之二起薪低于2000元,更有两成多起薪在1000元以下。这组数据或可成为求职大学生对起薪标准的参照。

就业期望高薪可以理解,但不能超越现实。在各地职工人均收入还不高的背景下,2000多元的`月薪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就目前的消费水平看,这个标准也足以维持说得过去的生活。当然,薪酬并不仅仅是用于维持基本生活,还要有积蓄,有超出基本需求的消费,更要有备不时之需,例如失业、医疗、购房等等。这就不能不说到事关保险福利的“三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前述报告同时显示,在保险福利方面,73.8%的毕业生享受到了“三险一金”,16%只有三险而无一金,9.5%则既无三险又无一金。这个问题较之薪酬起点更值得求职者关注。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在契约化的同时,也增加了风险性,失业的发生已不再是不可接受的现实。但失业期间也要生活,需要物质保障,因此失业保险必不可少。同样,公费医疗废止之后,医疗保险也成为必需。至于养老,尽管对年轻人来说还是久远的事,但终究会面临。没有养老保险,迟早是个绕不过去的问题。买房子以安家,是年轻工薪者一项必需而又沉重的负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此制定的福利政策。没有这笔钱,购房显然困难重重,连贷款都会有障碍。可见“三险一金”的重要。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单位应该承担“三险一金”的相当大一部分,作为个人缴纳的重要补充。如果以表面上相对高一些的起薪“替代”了“三险一金”的缴纳,对于求职者来说实际上是得不偿失。求职关注薪酬固然重要,但不要忽略了重要的保险福利,这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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