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积极分子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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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所以今天我主要谈谈中国的法治建设。 首先要明白一个问题,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法,为何我们现在还要强调法治社会的建设呢?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法律社会是法制社会,是制度的制,是把法律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而如今我们所倡导的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法治,是治理的治,是把法律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机制,它是工具、手段,又是目的、目标。现在我国不再是以前统治者独裁的封建国家了,而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也应该与时俱进,把法治作为我们的一种治国原则和方式。 显然,我们国家也已经注意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了,近年来,各种各样适应时代要求的法纷纷在我国出台:物权法 担保法 合同法……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时,普通民众并没有相应地增长对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怀疑“法”的.存在。对此我是有亲身感受的,虽然我自己很喜欢法学,也辅修了法学二专,但有时候真的面临一些问题了,才会发现法律的无助。比如说虐-待罪,它是一个自诉案件,是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当事人告状,公权力是不能介入的,那么假设有一个长期遭受家庭成员虐-待的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上法院去起诉而只能默默忍气吞声,在他心里法律就是无用的,在犯了虐-待罪的家庭成员心里法律更只是一种摆设。

第二次积极分子考察报告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如今我们面临着法律实施不下去,制定出来的法律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等诸多问题。而只有从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打通法律运送正义的两条“大动脉”,才能为整个法治肌体输送新鲜血液,维系政体和国家、社会肌体的健康。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让每个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们才能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第二次积极分子考察报告 [篇2]

机关党支部:

根据机关支部安排,我们对赵XX志进行了培养考察,现将培养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XX同志,男,汉族,19XX年12月12日出生,原籍河南省泌阳县,家庭出身农民,本人成份学生,本科学历。自XX年XX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来,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审计局多数党员同志的悉心帮助下,XX同志思想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这充分显示了XX同志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

在思想认识上,XX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积极,在不断的学习和接受教育中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在争取入党过程中,逐步端正了入党动机,一年多来,XX同志平时主动与联系培养人汇报思想,认真听取联系人的指导和意见,克服自身不足,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修养,以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要求自己。 在学习上,XX同志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培训,XX同志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宗旨的认识,增强了自己的党性,进一步认识到做一个合格

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同时,能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能力,更好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上,XX同志爱岗敬业,能够认识到“树立远大理想”一定要与自己本职工作相结合,在努力工作中体现自身价值和奉献精神,能认识到审计工作是一项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事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在这一年多来,取得一定的成绩。

同时,XX同志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参加学习活动还不够积极主动,今后应当更积极主动参加这类活动。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应更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加解放思想,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通过这一年来考察,我们认为XX同志能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基本符合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建议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考察联系人: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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