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来源:文书网 2.04W

各分公司、有关科室、项目部: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切落实舟建委[2015]81号文件转发《2015年全省建 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通知的内容精神,加强我公司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着力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

一、工作目标

各分公司、项目部把开展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项目部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我公司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和隐患的辨识、监控、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目前施工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取得成效,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为副组长,分公司经理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公司项目开展此项工作。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上级文件和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公司、项目部实际情况,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项目部安全监管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管理整改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华、制度化,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公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分公司、项目部继续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和市政工程项目安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一步提高加强各分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意识,切实解决我公司项目在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内容继续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和起重机械设备、防护用品用具、装配式活动房为重点内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及重要环节施工和特种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桥梁等安全运行作为管理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遏制和防范我公司所属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要严格按照城建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舟建委[2015]26号)精神,落实相关措施,明确培训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建立落实培训教育工作就是减少事故的思想意识,要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有效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整体素质。

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包括:

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职情况;

2. 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 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梯、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

4. 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情况,其中深基坑、高大支模架必须全部检查;

5. “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6. 装配式活动房及临时设施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7. 预防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坍塌事故等安全防护检查情况;

8. 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核、审批、验收及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相关作业人员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及岗前教育交底工作情况;

四、实施阶段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15日之前)。各分公司、项目部结合公司与项目实际,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排除施工安全隐患,制定具体点可操作性的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月16至10月15日),各分公司、项目部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建档。根据排查情

况,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阶段,精心总结提高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对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推进信息报送,总结活动成果

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舟建委[2015]81号文件内容精神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信息、数据、资料,以利于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工作经验,仔细分析和梳理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利用各种安全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人心,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推动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止施工安全事故多发局面,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传业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贾桂华、苏庆华、李兴印、包木升、郑恩峰、郑光锋为成员。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临沂市建设局2011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高坠、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的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

(一)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二)塔吊、外用电梯、井架、卸料平台等设备设施;

(三)“四口”、“五临边”、地下管线等重点部位;

(四)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地下暗挖、设备拆装等施工环节;

(五)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是否符合规定;

(六)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人员是否到场并履行职责;

(七)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方案等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针对性。

四、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从8月6日至20日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二)常规性排查阶段。从8月21日至年底为常规阶段排查,主要是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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