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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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你所缴纳社保的劳动与保障部门开具即可 我朋友原来办过 是从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后再去所缴纳社保的地方开具 或者你先查一下你在北京缴纳社保的社保中心电话咨询一下

北京办理社保证明

1、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保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义务,也是你的福利,是你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可小视。特别是养老保险一定要参加。

4、企业不交,自己也要交。可以考虑和企业沟通,不行的话,可以去社保局监察投诉企业给你补交。

只是开缴费证明,还是把保险从北京转移到河北,如果只是开缴费证明,去北楼108开。如果是把保险从北京转到河北,不知道现在在北京的公司减没减您的保险。如果没减按以下步骤:1用五险合一软件做减员,四险做成:中断转外省,医疗做转外剩打表,报盘。2约朝阳社保B号,到柜台打出转移单。3寄单子给新单位。如果在北京的公司已经做了减员,那需要先增回去,再按刚才1开始做。

北京办理社保证明 [篇2]

正确的是: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申请核定表

新参保企业办理指南

第一步:请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一式二份

* 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第三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提交第二步所述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登记业务,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持该表到医疗保险部办理医疗保险新参保手续,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编码。 第四步:办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业务

1、 提交的材料:

① 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外埠农村、本市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 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一式二份 〔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

注:所有表格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填报表格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3、 注意事项:

①非本市户籍职工办理生育保险

非本市户籍职工如已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无论其本人之前是否参加过生育保险,均需提供该职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此证件的聘用单位须与参保单位为同一单位)一份。

②缴费基数的确定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基数上限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7年缴费年度调整为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17年度为730元/月);本市和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自2017年度开始统一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人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③补缴业务

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因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补缴,按以下要求办理。

提交的材料:

由于单位原因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须出示补缴说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及发放工资的原始凭证复印件等材料办理补缴手续(补缴历年的养老保险还需提供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件)。

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不填写〕

办理时间:

参保单位以托收方式缴费的须在每月1日至13日之间办理补缴手续。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缴费的须在补缴当月1日至15日之间到区社保中心财务窗口办理交费手续,支票于每日16点30分前,现金于每日15点前(节假日不顺延)。补缴款项逾期未到位,单位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

第五步: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并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月报表》(表七)一式二份之后,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业务办理时间

单位信息登记业务、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参保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医疗保险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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