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周工作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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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完善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对镇区建设工程的跟踪督查,确保镇区各项建设工程按计划进度有序推进,镇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城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乡镇周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目的

严格按照工作计划,以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查各项目工程推进进度,确保全年城镇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例会人员

大例会参会人员: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城建投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国土所所长、村镇建设站站长。 小例会参会人员:分管领导、镇城建投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国土所所长、村镇建设站站长。

三、例会规则

全镇城镇建设工作大例会由镇长因工作需要召集主持,会议地点设在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根据例会主要议题,可通知全部或部分成员参加,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小例会由城建投公司总经理召集主持,研究讨论-公司重大事项。

四、例会审议的具体事项

大例会审议事项

1、审议镇区总体规划和规划修编工作;

2、审议镇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用地、

规划等问题;

3、审议建立镇区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等问题;

4、研究和协调城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涉及用地、执法等具体问题;

5、审核通过镇区基础设施或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6、审议招商引资项目入园等具体问题;

7、审议政府土地出让、转让等工作方案

8、需提交会议审议的其它事项。

小例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工作计划;

2、审核规划区范围内农户、居民征用土地建设新房或者旧房改建自用等相关事项;

3、研究讨论并编制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征地拆迁安置方案等事项;

4、审议镇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选址问题;

5、研究和协调城镇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涉及规划的问题;

6、审议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土地配置方案等相关问题;

7、审议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例会要求

(一)例会召开前3日,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向办公室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及需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会议议题,由公司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总经

理报召集人审定。

(二)办公室对会议全程记录建档。例会召开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印发相关会议材料,呈召集人审核签发(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各参会单位、与会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落实,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四)每次例会召开时,由各责任人汇报上一次例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事项不予办理、项目推进缓慢的,必须说明原因,如果因失职造成的,追究有关失职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五)例会通过民主集中讨论形成决议。各成员单位要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表述,形成决议。

(六)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不允许请假。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必要时可委托本单位代表参会;

(七)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凡未明确要求传达或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该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乡镇周工作例会制度 [篇2]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委会全体成员及成员单位遵守本制度。

二、参会人员:安委会全体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2、4、6、8、10、12月分别安排半天(具体时间另定)为安委会会议学习日。

四、安委会成员必须提前作好议题的准备,事先应上交安委会。

五、会议学习内容: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学习重、特大事故安全分析、通报等;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总结前阶段的安全工作,布置近期工作。

六、会议学习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学习期间认真听,作好笔记,深刻理解精神,提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分析各项事故产生的根源以及消除事故隐患办法。

河北省铁路系统:安委会安全分析例会制度

[日期:2015-10-17]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冀铁字[2015] 号 2015年3月3日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及时解决运输安全工作中的超前性、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强化安全基础,“规范管理、强基达标”工作,为把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特制定安全分析例会制度。

一、安全分析例会由分管运输安全的领导或调度负责人主持,安全办、运输、公安(治安保卫)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安全分析例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下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三、例会主要内容:

1.安全办通报上月本单位运输安全情况,针对发生的事故分析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当月运输安全重点工作建议。

2.运输及各部门(包括车、机、工、电、辆、公安)汇报上月本部门安全情况。

(1)汇报本部门上月发生的险性以上事故,要逐件进行情况分析,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存在的问题,应汲取的教训以及整改措施等。并负责督促抓好落实。

(2)汇报本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措施。

3.公安(治安保卫)部门通报上月沿线治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当月工作重点建议,并负责抓好落实。

4.研究部署当月本单位运输安全重点工作和要求。

四、要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严重险情等报告制度,建立事故统计分析台帐,有关情况要定期总结、分析。

五、安全分析例会日常工作由企业安全办负责组织,并负责起草每月运输安全情况通报及时上报省铁路管理局安全办。

六、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施行。

乡镇周工作例会制度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制定。

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月5日召开分月例会和季度会(每季度第一个月例会)。

二、基层党建工作月例会由分管书记或分管镇长主持,季度会由党委书记或分管主任主持。

三、例会参加人员:月例会镇分管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参加,下派书记、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季度会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各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负责人参加。

四、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办事处。

五、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基层组织

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

七、例会由组织员、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八、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

九、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行,会前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会前请假,基层组织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组织委员向分管书记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十、本制度从2011年1月份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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