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药械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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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管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药监部门药械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总体目标,以依法科学监管为主旨,抓重点、攻难点,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

2016药械监管工作总结

一、严格把关,攻坚克难,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依法履行药械经营行政许可职能。依法行使上级赋予的相关药械经营方面的行政许可职能,对受理、审查、现场验收、审核、公示、核发等各个环节工作都严格把关,确保每项行政许可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共完成12家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和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筹建和验收工作,完成经营事项变更31家次,并对经营许可证到期的12家单位进行了换证,注销20家。

(二)全面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医疗器械备案工作面临着企业形式升级难、上岗证培训难、涉及面广量大等各种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局积极克服经验不足、专业知识匮乏等困难,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一类器械生产备案,共计发放一类生产备案凭证5个、产品备案凭证15个、出口备案凭证8个;发放二类经营备案凭证46个。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版GSP实施工作。2017年是全面

完成新版GSP实施的收官之年,我局在2017年GSP认证工作推进基础上,认真开展“贯彻新版GSP”调查,分析梳理出今年需参加GSP认证的企业名单,妥善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一是严把申报关。明确专人受理材料,确保企业递交资料能一次性告知,使企业少走弯路;二是严把标准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如实记录,并全面客观地向企业反馈,要求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把纪律关。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对无升级改造打算、年底面临关门停业的19家企业加强其存续期间的监管,做到风险意识不放松,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今年共完成26家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的认证工作。

(四)扎实开展ADR/MDR监测工作。今年,全市共上报ADR报告468份,其中新的、严重的报告206份,占比44%;MRR报告332份。同时我中心重点落实三项措施提高ADR/MDR监测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提高监测上报单位思想认识,消除对严重ADR报告上报的认识误区,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现象发生;二是着重强化MDR监测力量,加大对严重MDR的监测上报力度;三是加强药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五)因地制宜提升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效率。一是加强培训,指导到位。该局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在线咨询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先后举办了3期药品电子监管培训班,就药品电子监管入网的全流程进行指导,切实

提升企业人员的操作水平。二是集中收费,提升效率。根据本市辖区药店小、数量少的特点,集中收费,统一缴费入网,提升入网效率。三是分批督促,加快步伐。对于暂未升级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加快个转企升级;对于新开企业加强业务指导、技术帮扶,做到新开一家,入网一家;对于拟停业企业,督促其尽快办理注销手续。扬中市目前连锁总部入网率已达100%,连锁门店入网率96%,单体药店入网率100%。

二、创新举措,深化整治,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切实规范。 (一)组织开展“两节”期间药品市场安全巡查行动。针对节日期间药品市场消费特点,我局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药品市场安全巡查行动,由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药械监管科、药品稽查中队分片区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和基本药物等品种,重点关注销售假劣药械、违法销售处方药、违法药械广告等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检查零售药店47家,医疗机构13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药品分类摆放、处方药销售、药品进销存数据上传等方面存在管理缺陷,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现均已整改到位。

(二)牵头组织全市校园卫生室药品安全管理检查。今年3月12日至3月16日,由我局牵头市卫生局、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全市44家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室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其中,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3家卫生室,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设置标准,建立了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能按照核定的诊疗范围活动和配备使用药品,抽查药品均能提供合法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材料齐全,采购渠道正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1家卫生室中,现场检查未发现其开展诊疗活动,但有10家卫生室配备了少量外用非处方药品,另有4家单位还配备少量口服非处方药品,均为零售药店购进。检查人员现场给予行政指导,要求其除急救箱内常规药品外,不得配备和使用其他任何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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